第17章

哥谭是什么?

《哥谭时报》曾经号召市民向它投稿,“用几个名词来形容哥谭”,它将每天刊登市民们的回答。

于是市民们投递的书信不断涌来,“哥谭是蛋糕”、“哥谭是玫瑰”、“哥谭是放坏的奶酪”、“哥谭是孩子眼睛”、“哥谭是罪恶之城”、“哥谭是恶魔之都”、“哥谭是工厂喷出的霾”、“哥谭是一团黑灰”、“哥谭是个巨大的漩涡”……

自从蝙蝠侠出现后,有一个回答,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市民们的投稿中,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赞同的声音。

——“哥谭是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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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身上,在柔软的纳米级防护膜上负起一层稀薄的水雾。

幸好正是夏日,也不至于太冷。杰克挤在狭小的树冠间隙,把自己深深藏在黑暗中,长出了一口气。

CheyTacM200狙击步/枪,现代狙击□□中射程最长的枪/械。配备弹壳子弹枪/管、制退器消声器和光学瞄准镜,在高达2000米的有效杀伤范围内,子弹偏转的角度小于1角分。

狙击/枪的威力太大,就算只瞄准四肢也会把手脚打成烂泥,所以不能用常规子弹。杰克摸了摸口袋,这是特制的麻醉子弹,将高浓度的神经麻醉药剂浓缩成子弹大小,命中人体时的高温将使其蒸发成为麻醉气体,目标吸入后将很快失去意识。但是这种子弹也有缺陷,它命中人体时的高温将造成大面积烫伤,即使限制了威力,它依然携带常规子弹的强劲动能,足够让目标骨折。

麻醉子弹不能长久使用,在杰克眼中,它有个更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命中后的麻醉气体必须吸入后才能发挥作用,可能只有奇袭有效。以后用的多了,他们学会在第一时间闭气,那麻醉子弹大约就只相当于橡皮子弹。

阿卡姆那帮疯子不可小视。他们在这方面学得飞快。

这“阿卡姆疯子”可能也得包括自己,杰克瞥了一眼闪烁跳跃的“狙/击:Lv.8”,这是他在意外开到一本狙/击技能后没日没夜刷出来的。系统没有把技能等级卡得太死,像是狙/击这种比较机械性、主要吃熟练度的技能,他可以通过进入系统空间不断模拟练习来升级,如同从普通实习生变成熟练的流水线工人。但像是“高等数学”之类知识性、技巧性、灵活性都很复杂的技能就不行,就像人能不断做试卷做练习题提高成绩考上大学,但不可能用这个方法解决哥德巴赫猜想。

至于这个“狙/击Lv.8”到底是什么概念,杰克也不清楚,他没有在现实中使用过,系统练习中他只打过移动的仿真靶,反正再强也强不过死射和丧钟,不过眼下这个情况,应该勉强能用。

(死射:死亡射手,自杀小队核心成员,被誉为“地球上枪法最准的人”,最辉煌的战绩是通过预判一枪狙中奔跑中的闪电侠;丧钟:DC世界观下最强的雇佣兵杀手,强大的战术师和最可怕的刺客,近身肉搏不输蝙蝠侠)

狙/击/枪沉重而冰冷,边角却是圆润的。杰克把它沉甸甸的抱在怀里,不自觉地上下抚摸,仿佛爱抚美丽少女柔软的小手。

真不可思议,他喜欢枪。

上辈子他学过使用枪/械,却很少拿枪,他和妻子居住的城区治安很好,他不需要时时刻刻带枪。这一次的狙击与平常完全不同,它的重量、质感和触感都让人着迷,如同毫无温度的死物下藏着个虚弱的灵魂,只有绝世尤物的肌肤或最昂贵细腻的天鹅绒才能给他这种感觉。他从未如现在一般,迷恋于这种冰冷的杀人机械,以至于难以自控地抚摸着它枪/管、枪/托、枪/口和瞄准镜。

他端起狙/击/枪,尽力忽略心中如火山般沸腾的喜悦,从瞄准镜望向韦恩庄园。

韦恩庄园地处宁静的郊区,占地面积很大,大多是毫无遮挡的草坪,以韦恩大宅为圆心半径五百米左右的范围内,没有非常良好的狙/击点,毫无疑问,韦恩家族刻意构造了这种地形,用以降低主人被狙击手从远处射杀的风险。

布鲁斯很谨慎,韦恩庄园和蝙蝠洞的通道位于大厅的落地钟后,那里并非不可射击的死角,大厅四周仍有几扇落地彩窗,但落地窗都贴了单向透光的纳米薄膜,从内侧可以看到外侧,但从外面窥视内侧就只能看到模糊不清的色块,更别提大部分时间落地窗的窗帘是拉上的,就比如现在。也就是说,杰克如果光用肉眼狙击根本就没有视野,自然不可能打中。

但没关系,他有热成像系统,还有小丑视觉。不难发现贝恩和蝙蝠侠的具体位置。

视野的缺失是双向的,当他看不见室内的人时,室内的人也无法看见他。但杰克一旦开/枪即是暴露自身存在,不论是贝恩还是蝙蝠侠都是聪明人,从弹道判断狙/击手的大致位置于他们并不难,更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一旦贝恩发现附近埋伏着狙/击手,就会立刻躲到水泥墙之类的射击死角之后,所以,机会只有一次。

杰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说老实话,他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一定能击中贝恩,风、雨还有子弹穿过玻璃时发生的偏转,都会对子弹的落点产生影响,他从未在现实世界使用过枪械,更没尝试过盲狙,只能尽力。

如果要绝对保证贝恩无法折断蝙蝠侠的背,直接进入韦恩大宅射伤贝恩无疑是更好的选择,但是,他必须照顾蝙蝠侠的心情,给双方都留有缓冲的余地——知道蝙蝠侠的真实身份是一回事,真的进入韦恩庄园射伤贝恩又是另一回事。可能对于蝙蝠侠而言,“小丑闯进韦恩庄园”,比“贝恩折断了自己的脊梁”可怕得多。

如果能让蝙蝠侠把贝恩引诱到有视野的开阔地……

杰克的眉头慢慢拧紧。他犹豫了一会儿,掏出一只细长的口哨,吹响它,尖刻、扭曲而高亢的哨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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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说得没错。

这是蝙蝠侠被贝恩从蝙蝠洞里丢出来,在大厅昂贵的波斯地毯上滚了三圈时,心里唯一的想法。

杰克,该死的——杰克,他明显继承了小丑的某些特质,跟小丑一样聪明而致命,他一眼就看穿了贝恩的把戏,知道韦恩庄园里有什么在等着他。蝙蝠侠吐出一口血,呼吸时胸腔上下起伏,带来阵阵剧烈的刺痛。可能是他的肋骨断了几根,插进肺里,呼吸道里满是浓郁的血腥味。

他用手撑着地板,缓慢地从地上爬起来,动作像百岁老人般迟缓而笨拙。视野摇晃,鲜血从额前流下,淌过眼睛,目之所及全是模糊的、鲜红的色块,宛如带着个红彤彤的头盔。蝙蝠侠喘了几声,把喉咙里的血咽下去,他颤抖着摸向腰带,想取出几枚蝙蝠镖,却失败了,贝恩折断了他小臂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