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烛昼多元宇宙警察局(第2/4页)

金鹏一系,彻底成为了神鸟一系的至高统治者,这是前所未有的成就,无数臣民同族都为此欢呼庆贺,狂欢数十日,赞颂其名——“神霄至上,金羽神帝!”

可金琼却感觉到无趣。

【无趣】

端坐擎天上云神宫的至高宝座之上,至高的女皇突然叹息一声,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无趣的梦】

于是,成千上万匍匐在其足下,无时无刻都奉出一张笑脸与诚心的男男女女,臣子仆役们,登时便都惶恐了起来。

“上皇,何出此言?”

“吾等万罪,不能为主解忧欢心!”

他们即便恐惧到了极致,也不敢多说任何一句话,也不敢表现出半点愤慨与厌恶。

无趣——太多的神鸟之皇,说过类似的话了。

这些强大到匪夷所思的存在,一出生就享尽了世间的一切荣华,无论祂们的实力再怎么强大,哪怕是成就天帝,也无非就是发起一场攻伐其他妖族人族,一统诸多族裔的称帝之战。

而成为那样的天帝,也不能让祂们得到更多的享受,吃到更好的血食。

的确无趣——升无可升,享无可享,一切期待都丧失,如此生涯,的确无趣。

所以,他们也都知道。

上皇的无趣,可能会造就一场场杀戮与毁灭,会造就无数尸山血海,遍野白骨。

而他们这些让上皇感到无趣的臣子,自然是早就被剥皮凌迟,夷灭三族。

一声无趣,对于这些神鸟帝庭下生存的臣民而言,代表的就是一个个被拉出去斩首夺魂的尸体,一场场穷凶极恶的征伐——只有和强敌的血战,和另一个大族上皇的厮杀,才能令祂们感觉到有些许满足,有些许活着的实感。

更何况,眼前的这位女皇,可是一招便将先皇击入寂灭,史无前例的最强上皇!

她的无趣,究竟要多少臣子臣民的血才能稍稍得到缓解,又要多少星球世界的破灭才能感到些许满足?

而就在这些殿堂臣子的战栗中。

金琼站立起身,怜悯的注视着他们,注视着自己统辖下,昔日神鸟帝庭下生活的亿亿万万民众国度,世界星球。

【既没有爱,也没有梦想】

她轻启朱唇,伸出白玉一般的手臂,指向诸界,女皇叹息:【依附于强者至尊,没有自己的文明与未来】

【爱卿们……不要恐惧了,我并不厌恶你们,只是悲悯】

【我只是想要问问,你们这样活着,又有什么劲头?】

——而我这样的神鸟,度过如此一生,又有什么劲头?

这问询一出,便是梦醒时分。

“……爽是够爽了。”

金琼梦醒时,砸了咂嘴,这位金发少女还有些怀念梦中的那些最极品奢华的美食:“说实话,那样的好东西吃多少年都不会腻——但无聊也是真的无聊。”

“这样的生活不能算差……但,感觉并不是我想要的。”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种生活,会令人感到艳羡,但那仅仅是看上去,仅仅只能看见表面上的风光,却没办法完全表现出那种生活的本质,更不用说为了达成它,人们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但是,既然已经决定迈步,那么即便是中途感到后悔,也必须走下去,不然的话,之前的付出就毫无意义,更何况不到最后,怎么能确定自己是真的不喜欢呢?

金琼原本觉得,自己可能会喜欢神鸟的生活。

虽然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了许久,但有些时候,这位化生的神鸟总是会想象,倘若自己有另外一种选择,可以和自己的血脉先祖一般,过着同一种生活会如何……

当然,这并不是说她对自己现在的生活不满,她仅仅只是想要知道,仅此而已。

于是,烛昼之梦满足了她。

并明晰了她的心。

“果然。”

所以,面对翻腾的灰雾之梦,少女叹了口气:“就和那家伙说的一样,或许我从一开始,就不是很适合当神鸟,反而更像是一个人。”

如此说着,她转过头,看向另一个梦。

宏明元年春,安美界域,南风星,天降星雨。

偏远边疆的村庄,一户无子的老农夫妇在星雨中捡到了一位金发的女婴,苦求后裔却没有子嗣的他们认为这是上天的恩赐,便将这女婴抚养长大。

而就在女婴成长的过程中,夫妇二人却惊愕的发现,这女婴天生力大无穷,且通体可刚可柔,几近于水火不侵,乃是仙人异象——但他们也不敢声张,怕迎来恶修,坏了自家闺女性命,也常常嘱咐少女,除非得见可靠的上仙,不然万万不可透露自己的天赋。

岁月如梭,转眼间,老农夫妇已经魂归天地,送走两位养父养母的女婴也已长大,甚至也收养了几位和自己一样无父无母的孤儿。

只是,单单以养父母留下的几亩薄田,怎么可能养活好几个大胖小子和黄毛丫头?那点粮食,金发少女一人就可吃光,还需经常去林间打猎获取野味才能勉强维持下去。

如此,只能开荒种田。

“真累啊……原来,同时代的人类凡人,都是这么辛苦的吗?”

金琼算不上娇贵,孤独诞生自昆仑界域的她一个人都能在满是妖神骸骨的旷野中生存下去,自然也不会觉得凡人的农作有多么辛苦。

但是,上一个梦还是锦衣玉食,享尽荣华富贵的神鸟,这一个梦却是土中求食的农民。

她怎么可能不去对比,又怎么可能感受不到‘苦’呢?

此刻,算是秋后时分,农忙结束,田里闲了起来,什么虫蚁蛇鼠都钻回自家巢穴坑洞不见踪影,杂草灌木皆枯,正是开荒的好时候。

金琼自不是凡人,哪怕她这一世没打算修行,特意压抑了自己金鹏血脉的伟力,专心致志地想要体验凡人的生活,可即便是本能魂魄的特异,就能令她气力甚大,胜过同村的壮汉数倍。

可即便如此,开荒也是辛苦的。

一座村庄旁边,靠近活水,土壤松软的良田,早就被人占了,而更差一点,但是靠近村庄的好地,自然也早就有人耕种。

想要开荒,只能去更远的地方,靠近山林,甚至原本就是杂草丛生的苦荒之地才行……也只有这种地方开出来的荒地,地主富农看不上,强取豪夺也没那油水值得费力气。

这也算是小民生存的哲学。

但是,山林旁边的荒地何等难垦?

先不说林间的泥土早就被老木灌木的根系板结,一撅头下去普通人别说刨开了,反震力都能震的人手心剧痛。

哪怕是一片空地,你也不知道下面会有多少毒虫蛇蚁,又有多少早已死去的老树树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