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76.

胸大腰细腿长的红枣精三下五除二把劫匪们收拾了一通。

他的战术靴踩在劫匪头子胸口时,我内心嗷嗷直叫。

别问我为什么嗷嗷,你不在现场感受不到那种快乐。

提摩西蹲在我旁边,淡定地偏过头,躲开被砸到他旁边的劫匪。

不愧是哥谭人,他还有心情和我唠嗑,“今天刚好有机会,我们的另一个兄弟也回了哥谭,我们可以顺路把他也带回去吃饭。”

此时的我还不知道“带回去吃饭”意味着什么,傻白甜似地点头,“好。”

提摩西摸出手机,不需要看屏幕就可以盲打消息,“正好,我给迪克发消息。”

他脑袋又是一偏,避开红枣精踢飞到这边的手枪。

我不得不佩服。

这大概就是哥谭人吧,枪林弹雨在前而面不改色。

真是修仙的好苗子,有空不如去我们学校坐坐。

77.

红枣精,不,礼貌一点,红头罩,哥谭道上的大反派。

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反正消息飘洋过海传到我耳朵里,这位红头罩和哥谭反派黑面具的爱恨情仇已然可以出三本书,论坛上还有连载同人文。

当然,他和其他男男女女超英反英的CP也是有的,毕竟当代网民的一大爱好就是在制服紧身衣里面乱组CP写泥塑同人。红头罩近期和黑面具的CP比较火,因为他前不久才坑了那位一把,以卧底的身份。

直白点说,他是我到哥谭后第一个我能光明正大欣赏其美色的人。

啊,这胸!

啊,这腰!

啊,这腿!

嘻嘻。

78.

可能是我注视他的目光太明显,头罩老哥临走前望了我一眼。

隔着那个红彤彤的红枣头,我都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之复杂。

他随手将劫匪们捆成一堆,在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扔给哭闹中的小孩,在警察抵达前离开了。

我目送他远去,唏嘘不已。

提摩西:“你对他有印象?”

“之前没有,现在有了。”我沉稳地道,“真大啊……”

提摩西看我的眼神好似在看一个变态。

79.

鉴于我抵达哥谭后,提摩西是与我相处最久的人。

我好心安慰他,“没关系,虽然藏在衬衣里看不太出来,不过你的尺寸也不小。”

80.

提摩西:“……”

这次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下一秒就要给哥谭警察局打电话。

或者是迪克,我名义上的养兄会亲自送我去警察局。

81.

啊,天是不是又被我聊死了?

我以为分享XP这种东西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难道不是吗?

82.

我和阿强的友谊就是这么来的。

阿强是一位体修,男性,所以当然和我不住同一间宿舍。

我们在蜀山大学校内赛上相遇,我把阿强的衣服削成拖把条,阿强把我的眼睛揍成烟熏妆。

我们互看不爽。

直到我们在后山洗髓池相遇。

我在一个池子里,阿强在另一个池子里。

我手上拿着一本女性超英写真集,阿强手里拿着一本男性超英写真集。

我们两个泡在池子里面面相觑。

83.

我:“彭黛兰真棒!”

阿强:“绿灯侠是我老婆!”

我:“亚马逊女战士天下第一!”

阿强:“氪星人美颜盛世!”

我:“蝙蝠系妹子世界珍宝!”

阿强:“闪电家族全家王道!”

84.

我们隔着池子间的石壁,伸出了友谊之手,珍重地握了握。

洗髓结束,我们交换了手里的写真集。

85.

所以说,交换XP是友谊的开端。

86.

哥谭警察局已经很是熟悉银行抢劫这种生活小插曲了,我和提摩西只是做了一个简短的笔录就可以离开。

提摩西开车带我钻进哥谭一个偏远的区域,这里看上去比起市中心的繁华,更接近于贫民区。

他礼貌地冲我笑笑,“请等我一下。”

他下车,走到一个辣热狗摊前,拍拍摊子前一个年轻人的肩膀。

年轻人黑发蓝眼,长相英俊,见到他不耐烦地吊起眼睛,“不回,不去,关我屁事。行了,你可以走了。”

提摩西好言好语,“阿福准备了大餐。”

年轻人指向油锅里飘香的香肠和烤箱里软绵的面包,“我的大餐。”

提摩西回头看了车里愣头愣脑的我一眼,“他的女儿到哥谭了……你的妹妹,你不见见?”

年轻人一愣,我有幸见识到那张好看脸蛋上的表情由不耐转向呆滞转向震惊,最后转向暴怒,“操他妈的是塔利亚还是猫女还是扎塔娜,别告诉我是戴安娜!!!”

我的表情也由平静转向呆滞转向震惊,最后转向伤心欲绝。

啊!

为什么每个长得好看的人都他妈和我有户口本上的关系!

我爸就不能少捡几个,留几个能给他女儿安心当老婆的黑发蓝眼小帅哥吗!!!

87.

提摩西冷漠地看着我们。

而我和我的新哥杰森,面对面坐在路边的咖啡厅卡座里,脸上表情千变万化。

提摩西端起咖啡啜了一口,“杰森·陶德,”指向我的新哥,“李词章。”指向我。

新哥如临大敌,将面前的薯条推给我,“你好,”他说的是中文,意外得标准,字正腔圆,“李词章。”

我也谨慎小心,捡了一根薯条塞进嘴里,然后撕开番茄酱淋在上面,把薯条推回去,“你好,”我说的是英文,相当野鸡,“杰森。”

提摩西冷漠地看着我们。

“我得说,”他终于不再维持那副温和的礼貌,反而显出几分少年气,“我搞不懂你们之间的神秘仪式。”

88.

“你当然搞不懂,”杰森拿起一根薯条指着他的鼻子,“因为你是一个资本家,而李刚刚高兴地收下了我的辣热狗,并称赞了它的美味。所以我认定她是一位有礼和善的女士。”

提摩西是万万没想到问题出在这一步上,“就因为我两个月前拒绝了你放了三倍辣酱的热狗,你就记到现在???”

如果不是手上端着咖啡,我觉得提摩西可能会拍桌子站起来,“而且你的热狗还弄脏了我最喜欢的那件衬衣!”

“你起码有十几件最爱的衬衣,而且它们都是红色!”杰森反驳道,“辣酱不也是红色吗?红色加红色就等于不用洗!”

明明是我的介绍会,这两人自顾自陷入了幼稚的争吵。

我不着痕迹地往外挪,对服务生招手,“麻烦给我上一杯冰可乐,要大杯的,谢谢。”

提摩西一定对我有什么误解,我真的不是喝热牛奶的淑女类型。

89.

我一个人喝完了一升装的可乐,吃完了三人份的薯条。

提摩西和杰森还在小学鸡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