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3/6页)

他将她的手牵到了唇边,微一偏头,吻便又落在了她的手背,贴了一贴,低声继续同她说话:“如你所说,我逆天行事,上天的确会有惩戒,大约再过一月,便会有仙者奉命下界拿我,在那之前,阿玉,我会将你送回京城。”

成玉眨了眨眼睛,慢慢反应着他的话。然后很快地,便从幻梦一般的暧昧氛围中清醒了过来,眼缓缓睁大了。她不自觉地攀扯住连三的衣袖,声音里透出仓皇来:“送我回去是什么意思,我们要分开吗?”

像是预料到了她的不安,他安抚地握住她的手:“我需回九重天接受惩罚。虽说天上一日,此世一年,但我会请东华帝君帮忙,将对我的惩罚限在七日内,那之后,我就回来找你。”

她呆呆地看着他,红意自她的双颊褪下,辗转爬上双眼,很快浸染了眉目。她张了张口,没有说出话来,又张了张口,发出了有点可怜的声音:“你……不能将我也带回天上吗?”

他的确不能。不管多么想,他都不能,前车之鉴历历在目,他不会允许自己犯下和他二哥相同的错误。和天君硬碰硬,不会有什么好处。

“带你上天并不安全,我将国师和天步留下来照顾你,你就在这里等我。”他也舍不得她,可唯有如此计划才能使彼此都周全。他的手挨上她的脸,拇指擦过唇角,在丹靥处轻轻点了点,像是想使她重新展露笑颜:“结束刑罚后我立刻回来找你,到时候我就带着你离开,好不好?”

她静了许久,大约也想了许久,最后,懂事地点了点头:“我听你的话,可是,”声音里隐约带了点哭腔,这一次她没有掩饰那哭腔,像是故意要使他心疼似的,“可是对连三哥哥而言,我们分开只是七日,对我而言,我们却会分开七年。七年,很长的。”

他虽然一向是随意不拘的性子,但对待在意的事却从来审慎稳重。于成玉而言可能会变得难熬的那七年他当然也早就考虑过。“老君的炼丹房中有一味叫作寂尘的丹药,服下便能使人陷入沉睡之中。”他看着她的眼睛,缓缓道。

毕竟是聪慧的少女,立刻就听懂了他的意思:“你是说你离开的时候,会留给我一丸寂尘,对吗?”

他沉默了一瞬:“那药虽可以让你沉睡七年,但凡人服用,却会不太好受。”

她毫无犹疑:“我不怕。”眉骨和眼尾都还渗着红意,脆弱的,而又可怜的,是仍在为即将到来的离别而难过的意思,可脸上却又分明流露出了坚定和无所畏惧。

脆弱也好,坚定也好,可怜也好,无畏也好,都是她,都是这美丽的、对他情根深种的少女,矛盾而又鲜活,令他着迷。他将她揽入怀中,紧紧地拥住:“你和我在一起,从这一刻开始,便会吃很多苦,可我又很自私,希望你为我吃苦。”

她也伸出手来抱住了他,用很轻的声音回应他:“我愿意为连三哥哥吃苦。”又难得地轻笑了一下,“那你要怎么弥补我?”

他静了片刻,在她耳畔轻声:“那送你一句诗,好不好?”

小木屋外,国师和天步坐在篝火堆旁面面相觑。

木屋中连、成二人的动静其实并不大,但火堆就燃在小木屋十丈外,天步与国师又都是灵醒人,如何听不出三殿下已醒来了,此时正同郡主私话。

两人都明白殿下此时应该也并不需要他们立刻奔到他床前问安,因此都不动如松地坐在那里,选择盯着跳动的火苗发呆。

发呆了半晌,国师没忍住,挑起话头询问天步:“你不是说殿下修为损耗过甚,至少得睡上十天半月才醒得来吗?”

天步也是很感慨:“看来殿下为了早日向郡主求亲将她变成自己人,也是拼了啊。”

国师不明所以:“求亲?”

天步平静地点了点头:“龙有逆鳞,触之必怒,逆鳞是龙身上最坚硬的鳞片,也是最为光华璀璨的鳞片。你送烟澜公主回京城的那夜,殿下沉入翡翠泊底,化出龙形,将自己身上的逆鳞拔了下来。”

天步口中的那一夜国师记得,就在不久之前。彼时他们跟着成玉的驼队一路行到翡翠泊,刚到翡翠泊不久,烟澜就闹了失踪。好不容易寻回烟澜,成玉又不见了。最后弄明白是昭曦带走了成玉,三殿下追逐着昭曦施术的痕迹一路寻到小桫椤境,按说应该是找到了人,可不知为何,当夜却是三殿下一人回来的,小郡主并没跟着回来。然后三殿下将他们几个人全都屏退,独自待了一整夜,次日一大早,就吩咐自己将烟澜送回平安城去。烟澜还为此哭闹了一场,但也无济于事。而等他日行千里从平安城赶回来,还没喘上一口气,三殿下立刻又给他安排了新任务:让他和天步前来抢亲。

国师这一路其实都有点稀里糊涂的,此时听天步说什么求亲,又说什么拔鳞,更加糊涂,揉着额角问天步:“你说求亲……又说殿下拔掉了身上的逆鳞……这二者之间,有关系吗?”

天步看着国师,仿佛在看一个弱智,但又想起来他还是个凡人,不清楚神仙世界的常识也是情有可原,就将那种看弱智的目光收了收。“是这样的,”天步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私塾先生,“洪荒时代,八荒中五族征战不休,难得有和平时节,因此就算是最重礼制的神族,在一些礼仪方面也有难以顾全的时候,譬如说成亲。”

“如今的天族,若是一位神君同一位神女欲结良缘,其实同凡人差不离,也需三书俱全、六礼俱备,一对新人同祭天地之时,还需将婚祭之文烧给寒山真人,劳真人在婚媒簿子上录上一笔。但在战乱不休的洪荒时代,哪里容得这许多虚礼。”

“彼时于龙族而言,若是真心想要求娶一位神女,为示郑重,多以己身逆鳞为聘。若那女子答应,便将龙君所赠送的逆鳞佩戴于身,如此便可视作两人成婚了。倘若看到一个女子身上佩戴了逆鳞为饰,那五族生灵也就都知道这女子乃是某位龙君之妻了。”

天步追忆完这段古俗,打心底觉得这很浪漫,脸上不禁现出神往之色。国师虽然最近读了很多话本子,对于情爱之事略懂了一点,但他本质还是一个直男,听完天步所言,并没有感到这有点浪漫,他甚至立刻指出了这古俗中潜在的危险隐患:“照你的意思,三殿下也是想效仿这段古俗向郡主求亲了。”国师眉头紧皱,“可逆鳞生在龙颈之处,失了逆鳞,岂不是失了一处重要护甲,使身体有了很大的破绽?这很危险啊!”

天步也是被国师清奇的思考角度给惊呆了,一时讷讷的:“是、是有点危险,但正因为逆鳞如此重要,以它为聘,才能显出求妻心诚啊。洪荒时代,但凡以逆鳞为聘去求娶神女的龙君,差不多都能得偿所愿,鲜有出师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