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59.爆炒虎肝

叶缓归家里用的燃料不是嗜血藤,而是他能得到的各种柴火。毕竟嗜血藤是稀罕玩意,买起来也要花钱的。

叶缓归平时在家用的多半是山上捡的枯树枝,要么是各种作物的秸秆之类的。这些柴火被他细心的捆成一尺长的小把,用的时候直接点燃了往灶台里面塞就行了。

他最近烧的是从山上捡回来的松树枝,松树富含松油,特别好燃。燃起来的时候还会有一股浓郁的松香味,即便叶缓归在灶台上装了能将油烟抽出屋外的阵法,这股松香味依然幽幽的从灶膛里面飘了出来。

谭渡之喜欢闻这种味道,他还喜欢看火焰燃烧。每次灶膛中有火光,他就会离灶膛近一点。

叶缓归家里的灶台和傀儡车上的灶台不一样,傀儡车上的灶台为了省空间,用的是嗜血藤,灶台孔也开在前面。而叶缓归家里的灶膛孔开在后面,谭渡之想看到火光就要转到灶台后面去。

他已经学会烧火了呢!每当看到灶台里面的火焰快要灭了,他就会眼疾手快夹起一个草把子塞灶台里。叶缓归也不阻止他,在他看来,老谭要找点事情做才能自在一些。

见谭渡之又出现在了灶台后方,叶缓归笑道:“老谭,一开始火不要太大啊。”

谭渡之应了一声:“嗯,好。”他已经发现规律了,想要火燃烧得旺,就需要将柴火下架空一点。想要火小一些,就需要用火棍稍稍压住一点火焰。

锅中的油比平时炒菜稍稍多一点,不等油冒烟,叶缓归就沿着锅边将虎肝滑到了油锅里。

虎肝遇到热油瞬间从红色变成了灰色,稍稍翻动几下后,原本的颜色就完全褪去了。叶缓归急忙虎肝从锅里捞了出来放在了一边的大盘子里:“老谭,可以烧大火了!”

谭渡之应了一声,他夹起火棍捅了捅灶膛孔。明黄色的火光印在他的脸上,他看起来特别的放松。

叶缓归将锅里的油盛出来一些只留了一些底油,等锅中的油温再度升高,他将筲箕中的蒜薹一股脑的倒入到了锅里。

来了!谭渡之最喜欢看叶缓归爆炒各种菜了!

锅中蒸腾起了一股青烟,青烟在阵法的作用下被快速的吸到了屋外。叶缓归手中握着锅铲快速的翻炒着菜肴,只听锅铲和铁锅短暂的碰撞声响起,受热的蒜薹刺啦作响。

这声音,比歌姬的歌喉更加能安抚人心!

翻炒几下后,叶缓归将大盘子中的虎肝再度下入锅中,他稍稍烹入了一点料酒。也许是锅底的火焰太旺了,料酒一入锅,锅里就冒出了明黄色的火焰。

叶缓归半点不惧,他熟练的往锅中加入了之前就调味好的芡汁。芡汁一入锅,火焰咻的一下就灭了!

翻炒几下后火灭了,爆炒虎肝便完成了。

叶缓归招呼谭渡之:“老谭!好啦!”

谭渡之瞅着锅底他刚塞进去的一把柴火:……

叶缓归笑了:“别管它啦,没事!等一会儿我要卤腱子肉呢,你先让它烧着。”一边说着,叶缓归一边往锅里加了大半锅的清水。

餐桌上出现了一盘谭渡之从没见过更没吃过的菜色,不规则三角形状的虎肝微微卷曲着,棕红色的芡汁微微的在灰褐色的表面流动着。点缀在肝片之间的蒜薹碧绿,姜丝嫩黄。

招财和进宝又在围着餐桌打转转了,叶缓归笑了:“都安分些,下午吃了那么多东西还不够吗?!”

听到叶缓归训斥自己,招财立刻蹲在墙角做嘤嘤怪了,而进宝则满脸写着‘有本事你打我啊’。叶缓归已经对他家里的几只小动物的脾气性格了如指掌了,只是越是了解他越是感叹:“哎。”

谭渡之拿起筷子问道:“怎么了?”

叶缓归在蛋羹碗中放了一只汤匙:“说起来招财和进宝都是我带大的,怎么这个性子完全不一样呢招财就特老实,进宝就特不听话。”

一听到叶缓归说自己不听话,进宝委屈的趴在地上了。叶缓归急忙改口:“好啦好啦,不骂你了。”

进宝还是耷拉着脑袋委屈兮兮的,叶缓归自己先不忍心了,他放下筷子哄着:“好啦好啦乖元宝,我错了,不说你了好吧!”

谭渡之幽幽的说道:“我想,我大概明白进宝脾气差的原因了。”有叶缓归这么没原则的宠着,进宝脾气能好才有问题了。

叶缓归最后以两片猪肝的代价哄好了进宝,坐下来之后他感叹道:“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进宝,我就觉得要好好的对它。你看它,可可爱爱的,多惹人喜爱啊。”

谭渡之接话:“是啊,连小名都给它准备了两三个。招财只有一个大名。”

进宝的小名就多了,什么元宝啦、宝宝啦……对比真的太强烈了。

一边说着闲话,两人一边吃饭。叶缓归首先夹了一筷子虎肝放到谭渡之碗里:“你快尝尝好不好吃?我从没吃过虎肝。”

谭渡之夹起一片虎肝塞入口中,软嫩的口感让他一下就上瘾了。被料汁裹住的虎肝不腥不柴不干不硬,吃起来满口都是肝脏特有的柔软和肥厚。微甜的料汁不仅去除了脏器本身的腥味,还让脏器的口感变得鲜甜。

纵然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谭渡之也必须要说一声:“好吃。我从没想过肝脏是这个味道的。”

曾经有人宴请他在不慕仙吃饭,上面有一道八宝肝,那肝脏的口感非常的硬,所说有嚼劲,但是细细一嚼还是能吃出一股腥味来。叶缓归炒制的肝脏完全没有这个问题,一时之间谭渡之竟然想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这道菜的美味。

说它入口即化,却还是差了那么一点感觉。明明是这么柔软的东西,入口之后存在感竟然这么强烈。

刚抽薹的蒜薹更是锦上添花,微辣的蒜薹经过爆炒之后,辣味都变成了甜味,吃在嘴里清脆爽口。谭渡之不由得多吃了几口:“我第一次吃蒜薹,很不错。”

明明有些蒜肉的味道,吃起来却和蒜肉完全不一样。谭渡之不讨厌蒜味,同时也不太喜欢,可是蒜薹却异乎寻常的合他的胃口。这道炒肝咸味中带着一点甜味,大口吃起来非常的下饭。

老谭不挑食,连夹在其中的姜丝都吃下去了。

叶缓归更喜欢蒸蛋,他喜欢在蛋羹上撒上厚厚的一层葱花。葱花经过蒸制已经从碧绿变成了微黄色,葱花的香味已经完全渗透到了蛋羹里。舀上一大勺子蛋羹往米饭上一扣,用筷子搅合搅合,呼噜噜的扒到嘴巴里那叫一个舒服。

叶缓归道:“等我把青菜除掉之后,那两块地我准备种辣椒。我发现你喜欢吃辣椒,等辣椒长出来,我给你做麻麻辣辣的东西怎么样?”

谭渡之笑道:“好。你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