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仗剑人间(43)(第2/2页)

没有更多的信息,钟华只有坚持这一点看似空茫,几乎没什么凭据的线索。

钟华带宁馥去了一处公园。

周末,他会开车到街上去慢慢巡视,周三,就固定到这里“蹲守”。

这里拆迁过。

“以前,是陈苗出事的地方。”钟华对宁馥简单地解释道。

觉得走失的陈苗可能经过这里,只是钟华的直觉。

在无数个星期三的下午,他在这公园里等待。

这街心公园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干净,配备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阳光好的时候,成群的老头老太太在这小公园里锻炼身体跳跳广场舞,玩轮滑的小孩子们像一群群飞来飞去的鸟儿,在人群之间穿梭着,欢叫着。

没有人知道,曾经这里还是一片破败的城中村时,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女记者,在这里被人划了27刀。

为了做好她的工作。

宁馥跟钟华在这儿一蹲就是一下午。一无所获。

“明天还来吗?”

“来。”

“那早饭你请。”

在第三个星期三,下午,三点半的时候。

钟华接到关童的电话,新闻中心的主任在手机那头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爱惜部下,替她撑腰给她挡枪子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台里有意见呢!给你停职是为了保护你,你这家伙可别给我不识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说了一达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够了赶快回来开工干活,调查记者部不能没有你!

——顺便把浪够了的宁馥也提溜回来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废话都被钟华自动过滤了,例如——

“你这些天都和小宁在一块?”

“和她相处怎么样?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气,我看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特殊人才!”

“考虑考虑不?大个八、九岁不是事,关键看你现在有多了解人家,赶紧出手,投其所好!”

钟华忍着他的聒噪,“别再让我听见你费这种口舌。”

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我喜欢她”。以欣赏的语气,问心无愧,坦坦荡荡。

他喜欢宁馥。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的痕迹。她的每一步都应该向前,走向成熟,背负沉重,注定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

他的喜欢是要给她加一点沉重的东西,让她朝伟大跨出那一步之遥。

而不是耽于情爱。

他自己于这些,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关童讪讪地闭嘴了。

钟华却突然笑了,“不过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她比你可爱太多。你要多向宁馥学习,老关。”

宁馥好吃,嗜甜,喜欢烤红薯和快乐水,也喜欢吃牛肉干和各种奶制品,总是喝劣质奶茶,不在意外表,却非常在意保养她那头长发。

她最近就沉迷这个街心公园拐角的奶昔,每天这个点就去买。

钟华挂断电话,手机还没放到衣兜里,便听见宁馥在喊他。

“钟华,你来,陈苗说她也想喝紫色的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