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无限重启(第4/6页)

他的出发点在太阳系,而后一路跋涉向银河系的每颗恒星。

1光年,2光年,3光年,4光年……他慢慢向太阳系外远行,抵达每个星系,在每颗拥有智慧生命的星系上寻找罗夏的踪迹。

他在27.1光年后抵达氪星的残骸。

这颗星球在他的父亲送他离开后就从内部爆炸,成为了浩瀚无垠的宇宙中又一处废墟。

他在氪星的废墟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

这是他生命的来处。

在这颗星球自我瓦解前,乔·艾尔把他放进了一艘飞向地球的宇宙飞船。

那颗27.1光年外的水蓝色星球,是乔·艾尔亲自为他选定的,一颗充满着爱的星球。

在那一刻,乔·艾尔可曾想过,他的儿子会在几十年后摧毁地球呢?

克拉克只在氪星外呆了一小会。

他没有多少时间了,他还要去找罗夏,罗夏一定就在宇宙里的某个地方等着他,他要找到罗夏,然后把他欠他的全部还给他。

他在银河系里到访四千亿颗有生命的行星,然后继续向五十万亿个河外星系前行。

他在天启星遇到了此生最强大的敌人,达克赛德。

天启星本就是他的主要目标之一。他很早就怀疑过,拥有抹去一个人存在的力量的人,会不会是达克赛德。

达克赛德的欧米伽射线几乎将他致死。

现存宇宙中最强大的新神达克赛德把他的头颅踩在脚下,他为超人的到来而震怒,在他还未对地球展开征服前,这个可悲的氪星人怎么敢就这样孤身来到天启星挑战他?

克拉克被他踩在脚底,欧米伽射线在他额头至耳后切开一整条伤口,浑身的战斗服破碎,眉骨淌血,肺腑几近成灰。

达克赛德在他头顶背起双手:“你的不自量力让我惊讶。你怎么会以为,可以战胜我这个新的上帝?”

他的手指无力地垂落在天启星的地面。

眉骨上淌落的鲜血滴在他的眼睫,他至少断了身上一半的骨头,在濒死的幻觉中,看见了罗夏用冰冷而厌恶的眼神看着他,冷冷地说:“我不想再看见你了,卡尔·艾尔。”

罗夏,罗夏,不要这么看我……

他太贪心了,他的爱贪婪而不知足,在没有看到罗夏的时候,他仅仅是想再看一眼他的宝贝,在看到罗夏的时候,罗夏一个憎恨的眼神,就可以让他痛苦到粉身碎骨。

不要这么看着我,罗夏,我会把一切都还给你……

我要补偿你失去的一切……

再给我一点机会,只要一点,只要一点就可以——

对爱的执念使他在濒临死亡的时刻,身体刹那间爆发出无穷力量,手握成拳,再度从达克赛德手下挥拳而出!

他几乎是疯了般,用尽身体里所有的力量,用尽他灿烂的黄太阳一般的生命,硬抗欧米伽射线切割着他的身体,打败了达克赛德。

尽管这个达克赛德只是他们这个宇宙中达克赛德的一个分/身,他真正的神格仍然在更高级的宇宙,但克拉克只要确定,他没有在这颗天启星上找到罗夏,就已经足够了。

达克赛德倒下了。

克拉克浑身都是血,被切开的腰部露出黑红的脏器,额头的伤口像是一个裂谷,将他的整张脸都染得通红。

他捡起掉在地上的,他的手臂。

又扯下身上一块散落的制服布料,把他的手臂绑在肩上。

他在鲜红的世界里看了达克赛德一会儿,又抬起头,看着天启星铁锈色的天空。

类魔军团蜂拥而上,似乎要像围攻一头垂死的猛兽一样,将他一口一口啮噬殆尽。

——但天启星上升起的,只有如同末日般的,红色热射线。

热射线以如同爆炸的蘑菇云般的速度,覆盖着整颗天启星。

……在这一天,超人卡尔·艾尔,以一己之力,全灭了宇宙中最令人恐惧的星球。

天启星一战后,他在一颗恒星附近短暂地呆了一会儿,吸收恒星的能量,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类太阳恒星的光芒同样可以治愈他,只要他待得够久,他还是能恢复他原来强壮的、没有一道疤痕的身体。

但是他没有时间了。

他还有宇宙中太多的星球没有去,如果这个宇宙也没找到,他还要去往别的宇宙。

即使他有和太阳一样长久的生命,但实际上留给他的时间,也远远不够。

他带着一身的伤痕继续上路。

超人的传闻开始在宇宙每个角落被人提起。

他去过的那么多恒星,每个恒星都给予了他耀眼的光芒,他的力量与他的战斗技巧完美结合,他已经无疑是这个宇宙中,最强大的存在。

而现在,他还有了爱。

这是人类教会他的,爱和勇气。

爱的力量使他超越一切,使他无论何时何地,都有着即使宇宙毁灭,也无法摧残的意志。

他的生命,都只是为了一个,或许已经不在这个宇宙里的,小小小小的璀璨灵魂。

自从进入宇宙,他的时间便开始失去了度量。

他逐渐遗忘自己已经在宇宙中流浪多久,然而所有和罗夏有关的记忆,却在他日复一日的徒刑中,愈发鲜明。

那些都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他甚至还能在记忆中看到罗夏睡着时颤动的睫毛,他很有耐心地,在太空旅途中数完了罗夏的上眼睑睫毛,有一百五十七根。

但有时候这些记忆又好像已经离他很远很远,远得像是上半辈子。他有一回突然不记得自己已经离开地球多久,他好像从古至今都只是在宇宙中朝着一个无望的方向流浪,他既不是卡尔·艾尔,也不是克拉克·肯特,只是一个孤独的,忍受着处刑的囚徒。

那一天他彻底慌了。他害怕在他的刑期结束,他都不能找到罗夏,他害怕他既没有前路,也没有归途,宇宙没有方向,没有前后,天地如一,上下浩渺,他在这片无垠的太空里,真的已经太久了。

那一天他花了不知道多久的时间,在某个没有生命存在的荒凉星球上,认真仔细地看了他带着的那张,罗夏和他的唯一一的照片一整个昼夜。

这是他。

这是罗夏。

这是克拉克·肯特。

和他最爱,最珍贵的星星。

他就这样看着,像个静止不动的大理石雕塑一样,在荒芜星球的风化中,将这张照片记在脑海,铭刻在自己的灵魂里。

尽管太空中没有氧气,这张照片永远也不会老化,但是他还是害怕它会在有一天变成灰烬消失,所以他只能又前往收藏家所在的星球,请求对方帮他重新装帧这张照片。

收藏家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帮他把照片缝在了他手臂的皮肤下。

这样他就永远,永远,至死都能带着这张照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