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通向目的地的河

“我们不追?”

“不追。”

“为什么不追?”

“因为她们还会再来。”沈百终接过陆小凤替他捡起来的牌子,冷冷道,“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她们不停得来,线索也会不停地出现。”

“没有别的原因?”陆小凤问道。

“没有。”

“真的没有?”

“你既然知道,又何必问我。”

别的原因自然是害怕伤到这里的普通人。

这原因两人都知道,可陆小凤偏偏想听沈百终自己说出来,在不要紧的时候,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逗逗沈百终。

这也许是因为他很喜欢看闷葫芦破口子的样子。

但是点到为止的道理陆小凤也懂,所以他只有抬起桌上的那碗面看了看。

“这恐怕是世上最贵的一碗面。”

“嗯。”

煮面的水是天一神水,每一滴都是。

“我现在倒真觉得红鞋子和神水宫有些关系了,她是怎么找到如此多的天一神水用来煮面的?”陆小凤道,“无花真的偷了那么多的天一神水给公孙大娘么?”

沈百终淡淡道,“如果他没有偷这么多,那么这些天一神水就是水母阴姬给公孙大娘的。”

“是。”

“水母阴姬曾说过绝不会把天一神水送给外人。”

“对。”

“所以我们需要进入神水宫去调查一番,盗取剑谱加上天一神水,罪加一等,神水宫很快就会被夷为平地。”

长街上的人群早就散了个干净,公孙大娘和自己的姐妹们也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偌大的地方只剩下了陆小凤和沈百终两个人。

死人是不算人的。

三妹已是死人。

陆小凤看着地上的尸体,叹道,“看来我们的棺材又需再订一口了,老板又可以为他的小凰再攒一笔嫁妆。”

“这件事可以拜托给客栈的老板。”

“没错,只要银子足够,他什么都肯做的。”

陆小凤和沈百终回了一趟客栈,对老板讲完要求后就又离开了,他们已被接连刺杀了三回,虽然这其中有一次陆小凤并不知情,但就算是两次,也已是足够令人重视的次数,加上楚留香他们还没有消息,进入神水宫已是一件很紧急的事情。

昨日的暴雨实在下得很大,即使雨已经停下,地上也还是积着许多小水泊。

水泊里倒映着沈百终的影子。

模糊的黑色影子。

要到神水宫去,除却黄鲁直说的法子以外,大智大通还给了一种方法,这方法明显比去找什么尼姑可靠得多,只是需要走走水路而已。

所以陆小凤此时正在店里买皮筏,而沈百终就站在外面等他。

没有什么事做的时候,沈百终喜欢发呆,盯着水泊里的涟漪看就很消磨时间。

喜欢看水泊的人好像不只有他一个。

还有一个人也喜欢看。

这个人好像是只是路过,也并不打算看什么水泊,只是她看到沈百终专心致志的样子,就也停下来盯着看。

她看着看着,就好像发现了水泊的好处,看得比沈百终还认真,竟好像真的觉得这些涟漪很有趣。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水泊很漂亮?”女人问,“就像是银子一样漂亮,而且是那种流动的银子。”

沈百终并不觉得水泊像银子,但他还是点了点头,因为他从不会故意不理睬陌生人,也从不会抨击别人的喜好,除非那种喜好会害人害己。

见到他点头承认,女人竟有点高兴,“你果然是个很不错的人,如果我不是要杀你,一定会免费陪你睡一觉。”

沈百终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于是慢慢扭过头去。

这是一个很瘦的女人,看起来很英气,眉毛很长很浓,人不丑也不美,在五月里,也还穿着一件厚厚的银狐披风,腰间别着一副牌九,一只笛子,还有一面很小的铜镜。

她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沈百终在看她,于是沈百终又低头去看她的鞋子。

一双绣花鞋。

紫色的绣花鞋。

不是红鞋子。

“你杀我,他们会给你多少钱?”

“绣花鞋”笑了笑,“这倒也不是钱的问题,虽说钱很重要,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但来钱的路子岂不是也很重要?”

“他们答应让你加入。”

“绣花鞋”叹了口气,“没错。你可真是个聪明的男人,我真的很想陪你睡一次,只可惜我已没有太多时间。”

“因为他们要你在我进入神水宫之前杀死我。”

“你又说对了。”

沈百终点点头,“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女人道,“看在我们都喜欢水的份上,我一定告诉你。”

“谢谢。”沈百终礼貌道,“你是不是用剑?”

“不是。我用笛子,用镜子,有时候也用骰子。”

“很好。”

“什么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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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很好。”陆小凤笑道,“皮筏子虽没有了,但船也不错,船也是很好的。”

“嗯。”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往前走,他们要的船就停在河边,而船夫就走在更前面替他们带路。

刚走出去几步,陆小凤就皱眉道,“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没有。”

“我闻到了血腥气。”陆小凤迟疑道,“很淡的血腥气,但是却很新鲜。”

“因为刚刚有一位屠夫从门口走过。”沈百终淡淡道,“他刚杀了一头猪要拿去卖。”

“屠夫?”

“屠夫。”

陆小凤叹了口气,“他若杀的是羊该多好,这样我就可以买一条羊后腿带着,我们就可以在船上把羊肉烤来吃。”

“客人何必烦恼这种小事?”船夫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笑,“我们的船虽然不大,东西却备得很齐,莫说是羊肉了,就连酒,船舱里也有好几坛的。”

陆小凤摸摸胡子,“那你最好把这些酒都倒掉,把肉也都扔进土坑里埋掉。”

“为什么?”船夫吃了一惊。

“因为我刚刚只是在和我的朋友开玩笑而已,我根本不想吃羊肉,也没空去喝酒。”陆小凤道,“我只要你的船划得快,越快越好。这些累赘的东西我通通都要丢下去。”

羊肉和酒最后还是没有丢下船去,它们都到了船夫的怀里。

而船夫也抱着这些东西走了。

因为陆小凤和沈百终要去的地方绝不允许一位船夫跟着去,他们得自己划船。

陆小凤划前半段,沈百终划后半段。

船行的方向是顺流,但自然是能快一点就快一点得好,陆小凤甚至用上了内力,一时间这小舟竟有了海里大船的气势,让人想到沙漠里那些被鹰所拉行的船只。

天地间很安静,两岸的景色飞速掠过,只留下绿色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