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第3/4页)

两人带着几个家丁,护着她们一路往前。

周围的人一瞧这样的架势,便知道她们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不敢靠近。不过远远瞧着为首的两位小姐模样的姑娘,不少人瞧了一眼,便不住回头再看。

乖乖。

这两位姑娘随便挑一个出来,都跟天仙儿似得,颜如舜华、纤秾合度。

偏偏两人还一齐出现,叫人看得舍不得眨眼。

这样天仙般的姑娘也只有在如此灯会,才会偶尔露一回真容,让寻常百姓也瞧见。

沈绛瞧不上这些小摊上的花灯,一路往里走,果然越到里头,花灯越是精美。

沿途还有不少小吃,糖葫芦、画糖人儿、炸糕、汤圆,还有蜜饯摊子,上面摆着各式的蜜饯果子,梨干、柿膏儿、党梅、芭蕉干。

就连沈绛都被阿鸢拉着,这个也瞧瞧,那个也想买。

两人在蜜饯摊子上面挑选了一阵子,买了两包,老板包给她们之后,沈绛吃了两口,又分给家丁。

逛了许久,沈殊音道:“灼灼,我们在浮云楼订了位置,那里是观赏鳌山灯最好的酒楼,不如先过去坐一坐吧。”

沈绛关心道:“大姐姐是不是累了?”

沈殊音摇摇头:“倒也还好。”

阿鸢虽然不敢说话,却是一脸期待望着沈绛,显然是希望她拒绝沈殊音。

沈绛笑了起来,慢悠悠道:“大姐姐,我还没逛够呢,不如你先去。我带着阿鸢再玩一会儿。”

“那就带两个人陪着你吧。”沈殊音说。

沈绛:“不用,让他们跟着大姐姐吧,今日人多,别冲撞了大姐姐。”

沈殊音还要劝说,沈绛却凑近她说:“大姐姐,你还不放心我啊。要是真有什么宵小敢放肆,我定让他们有来无回。”

沈殊音知道她这话还真不是大话。

毕竟之前她可是亲身经历过,被沈绛救下的事情。

对于自家这个妹妹的武力值,她倒确实是放心。

于是沈殊音不再多说,叮嘱她玩够了,就到浮云楼与自己汇合。

沈殊音一走,沈绛继续领着阿鸢继续闲逛,两人如同入了林的云雀,欢喜的简直不知归家。

路过一个卖面具的摊子,沈绛发现一个银色狐狸面具,忍不住拿了起来。

她放在脸上正要戴上,手掌猛地握紧银色面具。

方才她一见这银色面具时,只觉得眼熟而已,此时要戴在脸上,才想起在何处见过。

护国寺,金銮殿,谢珣便是戴着这样的银色面具。

他身份尊贵,连金銮殿这等朝政重地,他都能如此肆无忌惮。

由此一想,沈绛再无兴趣试戴面具,刚扔下,正要转身离开,险些撞上旁边的人。

“姑娘。”一个油然而生的惊喜声音响起。

她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一张颇为俊秀的面孔,透着惊讶和欢喜。

“姑娘,在下楚凛。去年三月初八,那日姑娘追上我,赠我重金,楚凛一直不敢忘。”楚凛显然是乍然与她重逢,欣喜至极,俊逸的面孔眉梢眼角皆在上扬。

沈绛盯着对方,眨了眨眼睛,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对方的名字。

哦,楚凛。

沈绛当然记得那日的事情。

正是因为她出去追了楚凛,才会被迫在那个破庙躲雨,这才遇上谢珣。

当初她得知楚凛带着人私奔,居然还将她娘给的定亲信物抵给了旁人,恨不得追上他,生剥了他的皮。

甚至还故意给银票给楚凛,让他带着一起私奔的女子,走的越远越好。

可如今再瞧见这个人,她心底竟再也提不起曾经的厌恶和愤恨。

楚家的婚事,是她亲自上门退掉的。

她甚至还敲了楚家一笔银子,捐给了当时在京城郊外的流民。

沈绛慢悠悠看着他,只见楚凛一身华贵衣裳,腰间系上好玉佩,举手投足,再不是那个落魄的只能用未婚妻家给的定亲信物来换药的人。

显然他重新回到昌安伯府了。

沈绛倒是有些好奇那个私奔的姑娘,不顾一切,没名没分跟着一个男子。

她朝他身侧看了一眼,就见站在摊子另一边的女子,原本正低头饶有兴趣的挑选面具,这会儿听到楚凛与人说话,立即抬起头。

两人四目相对,沈绛一眼就辨认出,对方并不是那日的蓁蓁。

“楚凛,她是谁啊?你认识?”小姑娘看清楚沈绛的脸,如临大敌,当即揽住楚凛的手臂。

大晋朝男女大防,虽不严格,可是能在街上这么明目张胆的挽手臂,要不就是夫妻,要么就是未婚夫妻。

即便是兄妹之间,都做不出这般亲密的举动。

小姑娘黑白分明的眼珠子,不住朝沈绛打量着。

楚凛皱着眉头,他望着对方挽着自己手臂的手掌,更是抿紧嘴唇。

“如玉,我与这位姑娘有过一面之缘,她对我有恩。你先到旁边等我一会儿,我与她说完话,立即便来找你。”

这位叫如玉的姑娘立即大惊失色,“这个也对你有恩?怎么谁都对你有恩。”

楚凛脸色登时不好起来。

但是如玉见他脸色不好,正欲发火,谁知楚凛将她往旁边轻拖了下,低语了两句,似乎哄得她开心,对方这才心满意足,转身离开。

她走后,楚凛立即走到沈绛面前。

还没他开口,沈绛一笑道:“楚公子,之前的事情谈不上恩惠,只是举手之劳罢了。公子不必记挂在心上。”

待沈绛转身准备离开,突然顿住,又望向楚凛:“我想公子也会希望我,永远别记得那晚的事情吧。”

楚凛的脸再次如纸般透白。

周围火树银花,花灯如繁星银河,将这条街都照的透亮,每个人脸上都透着节庆的喜悦。

唯独沈绛对面站着的楚凛,双手颤抖,身体呈摇摇欲坠之势。

楚凛低声说:“楚某无法践诺,背惠食言,不为人齿。”

白首不相离这样的话,言犹在耳,如今却早已是物是人非。

楚凛想想却也是唾弃自己不已,他与蓁蓁两人到了沧州之后,便在当地住下。可是很快,他们身上的银子用完。

他当惯了公子哥,压根无法忍受简衣陋居。

更何况他没有赚银子的途径,蓁蓁劝他给人当教书先生。

可是大家族的先生要有功名还有推荐信,他私奔出京,连路引都是买来的。至于给那些普通百姓家当先生,赚来的银子,不过够青菜豆腐过日子。

这样的日子实在太过乏味枯燥,楚凛苦苦熬了半年。

终于彻底受不了。

他托人偷偷带信回京,因为他落魄到连回京的路费都不够了。

只要他能回京,哪怕是爹娘打他骂他,他都会受着。

等京城派人来接他的时候,他劝蓁蓁与自己回来,哪怕是跟着他一起回伯府,先给他通房,日后待他娶了正妻,再抬她做姨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