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长歌当哭

“而你们的先辈, 埋骨沙场,血犹在北,泉下英灵, 可还愿认你们这些不肖子孙?!”

方靖远的声音不大, 却字字诛心, 每一句话, 都化作森冷无比的利刃, 扎得老牛和闻声赶来的武学生们一个个都浑身僵硬,如当头冰水淋漓而下, 反驳不得,动弹不能,只能任凭他揭开他们嬉笑玩乐肆意放纵的皮囊, 将他们内心潜藏着的,连他们自己都以为早已失去的热血和壮志,毫无遮掩地曝露在烈日之下。

躲不开, 避不开,只能清清楚楚地看着自己,如何从一个热血少年变成了浪荡兵痞。

谁, 不曾有过一腔热血满怀热情呢?

谁, 不曾记得靖康之役下, 汴京繁华一日倾覆, 多少家破人亡, 多少血泪成河?

这些武学子弟,有哪个没有长辈亲眷死于北地?午夜梦回时, 多少人兀自哭泣惊醒,想着昔日汴京城中粉墙细柳,绮陌香轮?昔日妃嫔帝姬, 千金娇娥,散发披裘,婉转委地,凄风苦雨,零落于泥。

哪怕此时的临安城中歌舞升平,这些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并未经历过那场灭国之难,可依然听长辈说起过,每逢祭祖之时,纸醉金迷中,依然会愧对先人。

那是刻入骨血的耻辱和仇恨,是醉生梦死都会变成噩梦而无法磨灭的记忆。

无人说破时,尚可恣意风流,毕竟连天家都无可奈何之事,他们如今不过是一介学子,连正式的官儿都不是,再怎么想怎么说又能如何?

可被方靖远忽地一语戳破这五彩缤纷绚丽入梦的梦幻气泡,啪的一下将他们内心最深处的噩梦和血性释放出来,让他们一个个脸上发热,双眼发红,情不自禁地握紧了拳,一开口,声音都变得哽咽艰涩起来。

“你这书生,连刀都拿不起,有什么资格来说我们?!”

方靖远看着他,双目如刀,“我是拿不起刀,那你们呢?你们学这一身武艺,就是用来欺负自己人?孬种!金兵若来时,你们的刀在何处?哪里还有脸来说我?至少,我还知道家国有难,匹夫有责,拿不起刀,我还可以用箭,用弩,用这条命去保家卫国,你们能吗?行吗?”

他鄙夷的口气一下子惹起众怒,尤其是在场的大多都是武学生,个个人高马大,尤其是他面前的虬髯大汉老牛,拳大如斗,双臂一伸,便如巨熊一般瞪着他,呼吸都跟着粗得如同拉风箱般呼哧呼哧的。

“兀那小子,你说谁不行?”

这句话果然是神奇的开关,瞬间就点燃了情绪,方靖远非但不怕,还火上浇油地说道:“看来你不光是眼神不好,耳朵也不好使吗?我说的是你、你,还有你们——不客气地说,在场各位,都是孬种!废物!别说上阵杀敌,就算踢球,也不是我这弟子的对手!”

岳璃一脸懵地被她推到了前面,看着面前需要她仰头才能看到的大汉,眨眨眼。她什么时候变成小方探花的弟子了?

可这个时候,总不能给他拆台吧?踢球……蹴鞠她是没踢过的,可论起玩球……八十斤的金锤她都能玩转,这小小蹴鞠,还能难倒她?

她不闪不避地挺直了胸膛,完全无视那大汉凶神恶煞的眼神,还用力地点了点头,“没错,你、你——你们,都不是我的对手!你们——都不行!”

“你这娃娃人不大口气倒是不小哈!”老牛不怒反而哈哈大笑起来,“想用激将法吗?来啊,能在球场上赢了老牛,以后老牛就听凭吩咐,无论是杀人放火还是赴汤蹈火,俺老牛要说一个不字,就把脑袋摘下来给你!”

众人轰然响应,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两人一个是弱不禁风的小白脸书生模样,另一个虽然背后别着对斗大的铜锤,但谁知那是实心熟铜还是纸糊的灯笼来唬人的,要不是看在霍九带他们来的份上,就凭他们刚才说的话,就得被当场踩成肉糜。

霍千钧没想到才不过三言两语功夫,方靖远就把整个球场的人都给得罪了,他连反应都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已经从先前要“收复”球场,变成了“踏平”球场吗?他刚才是走神了吗?到底错过了什么?事情为何会发展到现在这种情形?

“小岳……你刚才不是说你没踢过蹴鞠吗?你还跟老牛比?”眼看着众人簇拥着他们朝蹴鞠场走去,霍千钧忍不住悄悄地扯了下岳璃的衣角问道:“你知不知道他可是这球场的老大?踢起球来能三天三夜不离身,你能赢了他?”

他实在想象不出来,踢遍临安无敌手的老牛能输给一次蹴鞠都没踢过的岳璃。

“不知道啊,”岳璃满不在乎地说道:“方探花说了让我上,说他们不是我的对手,我当然要跟他踢一局,让他们心服口服才好啊!”

“你——”霍千钧瞪着她,忽然又转头看了眼同样没心没肺完全没把周围所有人带着怒火的眼神放在心上的方靖远,觉得自己真是为这两人快操碎了心,早知如此,他当初何必再搭理这家伙?

这两人,一个敢说,一个敢答应,到底知不知道天高地厚?

方靖远还真没把这“比斗”当回事。若是放在21世纪的正规足球赛,他当然不敢夸下如此海口,那是正经的团队运动,单枪匹马就算强如球王马拉多纳也有折戟沉沙的时候。可现在的蹴鞠并不一样。

这会儿的斗球赛更像是高难度的点球大赛,无需满场争球进攻,只一人进攻,一人防守便可。

只是这里的球门可没后世那么大,也不叫球门而叫风流眼,不过是个直径不足一尺的藤制球眼,悬在半空里,边上缠着红绸,迎风飘舞,倒有些像是竖起来的篮球框。同样是一方进攻一方防守阻拦,进攻方只要将球踢进风流眼便可得一分。

这会儿可没后世那么多规则,球场无眼,动手动脚那是少不了的,一场球下来,受点皮外伤那都是轻的,伤筋动骨寻常事,严重的筋断骨折都时有发生。

老牛之所以称霸蹴鞠场,首先那块头就是极大的优势。此人身高近九尺,腰围足有丈八,往那儿一站,就是座结结实实的肉山,蒲扇大的巴掌一抬,就把风流眼遮得严严实实,想要过他那一关,简直难如登天。

而他进攻时,合身一扑之力,所向披靡,曾有一次十余人合力拦截他,被他怒吼一声,横冲直撞过去,竟生生将这十人结成的人墙撞散,其中三人被撞飞出去,重伤了大半年下不得床,其他几人也轻则断手重则断脚,竟没一个全须全尾的。

从那以后,只要老牛参加的比赛,众人都竭力回避跟他交手,抢着以速度进攻和闪避,才能勉强在他手下抢下几口饭来。

而现在……众人看看还不到他肩膀高的岳璃,穿着一身皮甲,精神干练,可那细腰一束,被腰带和双锤勒得不盈一握,老牛的巴掌比她的脸都大,要是一伸手,怕是直接就能掐断了她的纤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