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八零弃妇原配(第2/3页)

回到病房,苏荞初叮嘱:“你在这里好好养病,把身体养好。”

王有仁用力的点头,“我知道,我很快就会好了,到时候我帮妈妈一起摆摊,妈妈你也要多注意休息,别太累了。”

为什么说女儿是贴心的小棉袄?

对比一下两个儿子就很明显了。

苏荞初看着她苍白的脸色:“知道了知道了,我等着。”

还是先把女儿身体养好吧,这瘦巴巴的样子,看着就觉得不愉快。

王倩倩倩放学回家的时候,“不经意”的在家里提起了这件事,“妈,我今天在学校门口看到他们卖那个串串生意很好,他们这个的是从哪里学来的啊?之前我们这里都没有。”

吴诗诗一听到她说话,就斜眼看着王福来,“这就要问某人了,我怎么知道,总之不会是我教他们的。”

王福来苦笑,“这也不是我教的呀,我也不会这个,诗诗,我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了解吗?而且他们早就跟我没有关系了,要是我会这个,我们自己去卖,也不会把这个给他们。”

听到他这话,吴诗诗脸上露出笑容,不无得意,她最得意的就是把这个男人拿捏的死死的。

王倩倩作为看过书的人,她也知道王福兰对她妈是死心塌地,他们和他前妻那一家在天平上孰轻孰重根本就不用猜测,肯定是他们这边重。

现在他这么说,王倩倩倩就信了,但是,他们那串串的配方到底是哪里来的?

真是可恨。

不知道是谁坏了她的好事,要说起来她也知道很多后世欢迎的小吃,比如煎饼,麻辣烫,烧烤,章鱼烧等等,但是怎么做是个问题,她前世不说十指不沾阳春水也差不多了,她的厨艺也就仅限于煎鸡蛋煮个泡面的程度,现在她在家里也是不用下厨的。

换个思路,她之前只是不愿意做,或许她就有这个天赋呢?

想到这里,她找了个和她妈独处的机会,跟她借钱,“妈,我想要试试能不能也调个味道好的汤底出来。”

吴诗诗听到她这么说,挑眉看了她一会儿,捏了捏她的鼻子,话语里全是亲昵,“你打的什么主意我知道,你有信心吗?这事儿别让你爸知道,虽然他知道也没什么,但是你还小,别沾这些东西。”

要是在外面露了痕迹,那对她女儿的声誉就不好了,如果换成是她针对那边又不一样。

吴诗诗知道自己女儿是听别人说了她一些不好的话,这才想给那边好看,说到底是为她不平。

她这个当妈的心里只有妥帖的。

听到这话,王倩倩有一秒心虚,随后很快安慰自己。

她为了自己的美好未来,做点什么不是很正常的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又不是他们的独家配方,她要是能能出来,那是她的本事。

“妈,你就给我吧,我知道怎么做的。”

吴诗诗想到苏荞初他们的现状,对他们家现在又找到了一条出路她是不愉快的。

摇摇头,“知道了,我给你,不过无论结果你别去做其她的事了,知道吗?你已经起了个开头,接下来不用你插手。”

刘翠花他们已经尝到了摆摊卖早餐的甜头,现在眼看着苏荞初那边又有了别的挣钱手段,他们不会舍得就这么看着不管的,肯定会想办法继续挤占苏荞初他们的生意。

就不用自己女儿搅和到这一滩浑水中,好说不好听。

王倩倩倩眼珠子转了转,点头。

确实,刘翠花他们已经知道卖早餐能赚钱了,他们还打价格战抢走了苏荞初他们的生意,积少成多积攒下来挣到的也可观。

她可以不用那么着急。

她可以先好好钻研一下,看能不能把煎饼之类的做出来,然后也去卖早餐,在这个时代,许多人觉得做个体户是耻辱,但是她知道后面先吃螃蟹的这一批人有多少成为了人杰。

她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就不能浪费掉这个机遇。

她还是不死心,想要劝自己爸妈去做生意:“妈,我们家也去做点小生意吧。”

王倩倩希望他们能打破思想的禁锢,等到爸妈尝到甜头了,就知道做生意的好处了。

吴诗诗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才不要,咱们家又不是没有钱,干嘛顶着别人嫌弃的眼神去卖东西。”

王倩倩:“那咱们也不能坐吃山空啊。”

吴诗诗拍了怕她的头,一点没放在心上:“你还小呢,别担心这个,爸妈心里有数。”

王倩倩无奈叹气,她爸妈不是工人,按理来说日子过得不容易,但是谁叫她爸当初有横财呢,他捡了一小箱金子。

缺钱了,卖掉一根就能花用许久。

这也让她爸妈没有上进心,在她看来,在书中他们一家只能看着苏荞初他们出息黯然神伤,就是因为这金条磨掉了他们的上进心,等到最后那一小箱金条花完了,就陷入到贫困潦倒当中。

她要想个办法,哄他们把金子拿出来一些作为本钱,就算他们不愿意做个体户,还有她。

只可惜她现在还在上学,没有什么说服力,她现在说要钱去做生意,她爸妈是不会听的,当务之急是考上大学,到时候她就有理由了。

她知道苏荞初他们的发家过程,知道未来的走势。

她做生意,肯定比他们好,到时候她就是华国的女首富了。

想到这个光鲜亮丽的未来,王倩倩深深的期待。

只可惜,王倩倩高估了自己。

她买回来的材料都浪费了,白瞎了买回来的材料。

吴诗诗看了都心疼了:“你不会下厨,就别折腾了,这些还不如我做的呢。”

王倩倩:“……”

苏荞初收到了一封信,这信是她的儿子寄回来的,要说起来,她这个儿子是最有出息的,小时候,他去学校偷听被老师发现,然后他的天赋显露了,苏荞初没有能力供他上学,没关系。

那位好心的老师愿意出钱供王有智上学,他们没有儿女,苏荞初就让王有智认了干情,现在他是一名大二学生,前途无量。

王有智在海市上大学,他的学费和生活费因为国家有补贴,他省一省的话,还可以寄一点回来给他姐姐治病。

这封信,就是知道王有智知道王有仁病了,把他节省的钱票寄回来给她看病用的。

苏荞初认字,他们一家都认识常用字。

就是王有智教的,一般的书信或者报纸能看懂。

当初苏荞初会想着摆摊卖早餐,也是因为在报纸上面看了一个类似的新闻。

苏荞初动笔给四儿子回信,但是手中的笔动起来,写出来的字却跟她原来的有着巨大的差别。

她原来的字字体偏大,结构松散,也就只能认得出那个字是什么,但是现在她手里的字端正有型,没有专门练过,不可能有这样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