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乌斯藏(第2/2页)

绛曲坚赞规定,第一条,座主与第悉,必须由朗氏家族出身的人担任。

其中法王做整个乌斯藏最高领袖,主管佛法,平日不处理政务,唯有在第悉处理不了,或者与其他家族发生矛盾之后,才出面调解。

而第悉,也是绛曲坚赞才开始有的,在藏语之中就是执掌乌斯藏的人。也就是主管所有凡俗事务的人。

也就是大明所封的阐化王。

第二条,第悉必须是出家人,不得于妇人厮混。

第三条,朗氏每一代人留一个子嗣在家繁衍子孙,而第悉与座主则从这些子嗣之中挑选出来。

这种法王与第悉双头政治,稳定了朗氏的权威。在这样的制度之下,他的继承人也是侄子统一了乌斯藏,并获得朱元璋的册封,稳定了朗氏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