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T《最后一只狐狸精1》 生活在都市里……(第3/3页)

终于玩够了,楼岚随意朝路边追着拍照的人群抛去一个慵懒风情的媚眼,敷衍营业一下后就垂眸作慵懒状,借着扇子遮挡审问其这只自称赵日天的小虫子:“你是个什么小东西,居然跑来喝我的血。”

关键是以它微弱得可怜的妖气,喝了他的血居然屁事没有。

妖生来便有强大的力量,吸收日月精华修炼的妖力也都是凝练于血肉己身,及至顺利结丹,一身四溢的妖气方可尽数收敛入丹。

可血肉中依旧带着强大的妖力,比之弱太多的妖误食后必定力量暴走,若没有相应机缘化解融合,结局只有爆体而亡这一条路可走。

——虽是原主结丹化形后行走人间,从未遇到过其他妖族同类,这些记忆却是传承在血脉中的。

到了这时候,懵逼的赵日天小虫才知道自己居然遇到大妖了,一时间哆哆嗦嗦话不成调,哪还有刚才那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世间千万人的嚣张劲儿,只顾得上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指尖一勾,小球便飞到眼前。凑近一看,楼岚才发现这只小虫小归小,却长着一副肖似人身的上躯。

头部除了头发是尖锐的甲刺状,眼耳口鼻一应俱全,双臂修长,此时抱着蜷缩的自己,都能左右手绕两圈。

下/体则是六足虫身,前面两只刺足略短却更尖锐,中间的作为辅助,后面的则更强壮,应当是负责弹跳冲击等需要足够力量爆发的功能。

追溯原主传承的狐妖记忆,并未发现有关于这种虫子的描述,看来狐妖族的前辈们也未曾遇到过这玩意儿。

倒是曾因太过无聊而熟读各种正/史野/史志怪传说的楼岚想起了一段描述。

最早可追溯至南朝殷芸的《小说》等记载中。据说汉武帝某次出巡甘泉宫,半路偶遇一怪虫,此虫呈朱红,也与眼前这只赵日天小虫一般,有头有耳有鼻眼。

当是时,随行众人都不认识这是什么虫,只有东方朔说此虫名曰怪哉。

又说怪哉源自秦朝时经常有无辜被关押的百姓,百姓们就无可奈何地仰天长怪哉怪哉。

于是上天有感,诞生出了这种虫子。

以前楼岚只当前人虚构,作为国师那一世斩妖除魔,一辈子也没真见过这种怪哉虫。

虫族生来短寿,若非偶得天才地宝阴差阳错开得灵智,脱离虫族天命,基本上是没有虫子成妖的。

楼岚好奇压过不耐,放缓语气哄它:“别哭了,我又没做什么,你看,茫茫人海,我们两只妖能够在这里相遇,也是一场妙不可言的缘。”

大美人长得是真好看,声音放轻放缓了,加上楼岚还在维持自己“女妖”的COS工作,用的是低沉性感的御姐音。

色心大过天的赵日天有被安慰到,不过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却是真心实意的呜呜吐槽:“这样的缘分,我宁愿茹素十年去换它不曾有过。”

嘿,还挺矫情范儿的。

楼岚呵笑一声,弹了弹小球。

刚放松一点暴露自我的赵日天立马又缩成个球。

楼岚刚柔并济,柔完了就该刚了,“说说吧,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说是怪哉却又是黑的,喝了血才变红,还这么小,捏一下,嘎嘣一声就能捏碎。”

说着,好像是对捏碎的清脆声有兴趣,楼岚露出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态。

看起来缩成球瑟瑟发抖,实际上一直都在悄咪咪暗中观察的赵日天见状,哪还敢继续装死做非暴力不合作状,一个翻身就站了起来,拱手作揖谄媚讨好:“大王别捏,大王我可臭了,捏碎了肚皮里一堆脏东西流一地,又脏又臭,真哒!”

还卖了个萌。

可惜楼岚对它的萌点丝毫也不care,只是嫌恶地摇了摇扇子,仿佛鼻端真就闻到了那股臭味。

“刚才不是还在痛哭喝了男人的血脏了吗?还以为你自己多香。”

赵日天闻言,居然扭捏了一下——天知道楼岚是怎么看出来这份扭捏的,他恨不得当场捏死虫子再飞回家沐浴焚香三百遍。

扭捏过后,赵日天对着手指小小声争辩:“人家还是没交过男盆友的女孩子嘛,在这一点上面讲究亿点点,也是可以理解的啦~”

楼岚:“......”

算了,还是捏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