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古代

林泉还不知道,在他忙着整生意的时候,他的亲爹一家,居然整出了那么多的幺蛾子,更不知道,没用他动手,两个天天因审核材料枯燥到无聊的工作人员,已经三言两语帮他团灭了。

如果知道,林泉一定回现代,去法院好好谢谢这两位工作人员!

可惜林泉不知道,所以他依旧埋头在忙他的生意。

准确的说,他在忙着开店。

林泉已经有胡品铺和精品铺,本来并没有打算这么快就再开新店。

可他隔壁的铺子老板由于年纪大了,年末想回老家养老,就来左右邻居问问有没有想盘下来的,这也算卖之前和大家打个招呼。

林泉一听有些心动。

他的铺子虽然看起来很宽敞,可有一点小问题,就是胡品铺里卖的金疮药。

本来胡品铺都是搞批发,每次也就来货时忙一下,剩下的时间都几乎门可罗雀,卖金疮药也算让小言他们有活干。

可旁边的精品铺一开,这边卖的金疮药就有些尴尬了,当然这尴尬的不是商品,而是客人。

来精品店的,都是娇滴滴的小姐贵妇,来胡品店的,都是财大气粗的商人,可来买金疮药的,都是刀口舔血的走镖的。

这商人见走镖的还问题不大,反正商队大家经常见,说不定还是老熟人,能打个招呼,可娇滴滴的小姐贵妇见到伤口冒着血的走镖的,那体验就太糟糕了。

不止有一个小姐贵妇隐晦的表示,林泉可不可以让那些一身杀气的人稍微远点,大家见了心里怕怕的。

所以这次隔壁一要卖铺子,林泉心思就有些动了。

隔壁的铺子在林泉胡品铺的西边,精品铺在林泉胡品铺的东边,如果把隔壁的铺子买下,把金疮药移到那边,中间有胡品铺隔着,想必各位小姐贵妇的感觉会好很多。

林泉就找上了隔壁店铺老板。

隔壁店铺老板对林泉打算盘下他店的事很高兴,自从他放出要卖铺子的消息后,虽然有不少老板有意接手,可都觉得他要回老家不得不卖而故意压价,弄得他十分郁闷,所以林泉一来,隔壁店铺老板就报了一个底价,并且言明,一定不会降价了。

林泉倒没有故意落井下石压价的心思,反而觉得这个价格已经是难得的实惠,二话不说就直接应了下来。

隔壁店铺老板大喜,立刻和林泉去衙门过了房契,然后拿着林泉的钱,带着家眷回乡下了。

于是,林泉的名下又多了一座五间的大商铺。

铺子到手,林泉就开始考虑怎么装修,怎么把金疮药移过去。

林泉本来想着直接按照古代药铺装修,弄个大的中药柜,然后弄个坐堂大夫,可转念一想,不对啊,他整个药店就两种药,有必要弄那种带上百个药名的抽屉柜子么?而且他就卖金疮药,有必要弄大夫么?

而且古代坐堂大夫也不好请,人家有手艺,都在家开药铺了,谁闲着没事来你这坐堂。

所以思虑再三,林泉决定仿着现代药店装修。

弄一排架子,上面摆上金疮药,然后前面修上柜台,弄个人当店员,在里面纯卖药。

咱只卖药,不管看病!

当然在鉴于古代阿莫西林和云南白药有点贵,可能还得雇几个保镖。

决定好,林泉就开始对新店铺进行装修。

先给新店铺换了个匾,因为之前胡品铺叫“林记胡品铺”,精品铺叫“林记精品铺”,那这个药铺自然也就叫“林记药铺”。

然后就是店内装修,古代装修很简单,墙壁重新刷一层就行,然后扫扫房梁,贴着红纸就可以,林泉又去汪记订了几排柜子,放在里面,然后又在前面垒了柜台。

等弄完,林泉一看笑了。

这样子,咋那么像上世纪的供销社!

供销社就供销社吧,反正它是个药铺,只要药好,想必病人也不会介意。

装修完,那就得雇人买伙计了。

有感于上两次郑爷介绍的人都有点奇葩,林泉决定,这次换个掮客试试。

林泉这次找的,是城中除郑爷另外一个有名的掮客黄爷。

郑爷其实是主打城内各种店铺宅子,兼职雇佣生意,而黄爷则是主打雇佣,当然有时也兼职下店铺宅子。

所以林泉觉得,买伙计,找黄爷说不定更靠谱。

所以林泉就让小言去告诉黄爷,他想买一个伙计和四个护院,又随口说了一句,伙计最好识字会算账。

一天后,黄爷带着几个人登门了。

“林公子,久仰大名,哈哈,想不到林公子也来照拂我的生意。”一进门,黄爷就笑着拱手。

林泉也忙回礼,“让黄爷亲自来送人,林某真是受宠若惊。”

双方分主宾坐下,黄爷身后的人就露出来了。

前面,是四个彪悍的大汉。

林泉暗暗点头,看着这是给他介绍的护院。

果然,就听黄爷介绍:“知道林公子刚开了药铺,想要护院,我特地把我手上的人过了一下,替林公子挑了四个,这四个都是家世清白,老实力大,还能签死契的。”

说着,黄爷掏出几人身契,给林泉,林泉翻了下,果然身世清白,无作奸犯科,林泉点点头,“黄爷有心了。”

掮客介绍人也看买人对象,如果是道上买护卫,那多是手上带血的,而林泉这样店铺,那就讲究来历干净,无作奸犯科。

见林泉爽快的接下四个护卫,黄爷很是高兴,不过想到下一个要介绍的,黄爷有些头疼。

“林公子,您说的伙计一事……”

“怎么?黄爷手中没有伙计?这不可能吧,黄爷您是什么身份,手上的伙计没一千也得有八百吧!”

“要是普通伙计,我这自然公子要多少有多少,可公子要的是会识字会算账的……”

林泉一愣,也反映过来昨天他顺嘴要求说的那一句要求有点高。

在现代,找个会识字会算数的人几乎等于没要求,可在古代,这可就是个不小的要求。

就算小言,当初也还是林泉现教的。

林泉刚要说,要不会就算了,他买来再教就好了。

却不想黄爷已经开口道:“不过黄某还是把手里的伙计都巴拉了一遍,终于给林公子找出一个既识字又会算账,只是……这个伙计稍微有点小毛病。”

林泉:……

黄爷一见林泉面色不对,忙说:“林公子别介意,在下绝对不是故意送有毛病的人给公子,只是这既会算账又会识字的人本就少,既然会算账,只要好点的,人家都去当账房先生了,怎么会当伙计。”

林泉其实不是介意,他只是对有“毛病”这两字有点怵,毕竟他后院已经有一个“社恐”一个“洁癖”。

林泉深吸了一口气,“不知黄爷带的这个伙计有什么小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