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1章 奈欧斯(第2/2页)

飞龙骑脸,怎么输?

大森信心十足,白仓也丝毫不慌。虽然孟总频繁“暗示”他,最终一定要让大森赢,但这并不代表他会放水。

电王可是一部诚意之作!

如果孟浪没记错的话,电王似乎是平成人气最高的骑士之一,甚至之一都可以去掉,类似于迪迦在华夏的地位。

这可是一手王炸!

当然……

电王人气高,并不代表作品有多神,成绩有多好,其中的原因是很复杂的。

非要说起来,大概是东大妈比较偏爱一些吧!

不过偏爱归偏爱,电王依旧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这一点毋庸置疑。拉电王出来打擂,白仓也是丝毫不怵。

假面骑士大搞内斗!

而隔壁奥特曼这边,除了高斯连续两部电影上映,以及赛文OV系列补全计划外,并没有别的动作。

这让奥迷很疑惑?

难道是梦比优斯太成功,吓得闫涛不敢贸然推出新作了?

不至于吧!

好歹是拍过奈克瑟斯与麦克斯的男人,怎么可能会产生这种想法?

如果真是这样,那还是趁早滚蛋,换人来接手奥特曼吧。

李万波就挺不错!

执导过大怪兽格斗与赛文X,对奥特曼比较了解,又是孟总的御用摄影师,深得孟总真传。

不久前,鼓捣出的“星神系列”第一作《超星神》,更是赢得了观众媒体的一致好评。

他不比闫涛强多了?

面对质疑,持续闭关的闫涛也不得不出面澄清,他正在为新作做准备,很快就好了。

大家不用急!

“能不急吗?这都一年了,你还在准备中?这么磨叽,你是被墨镜王附体了?”

“赶紧的!长篇新作可以慢慢打磨,整一部短篇凑合也行!”

短篇?

闫涛瞬间有了主意。

为了安抚躁动不安的粉丝,给《银河奥特曼》预留出足够的筹备时间,他决定安排人手做一部短篇。

名字叫奈欧斯!

外文名:NEOS!

这是一个同样来自M78的奥特战士,但剧情本身与昭和奥特兄弟没什么联系。

作为短篇,他也没法享受梦比优斯的待遇,不可能有奥特兄弟来帮他。

顶多来一个赛文21!

说到赛文21,闫涛便忍不住想笑。当孟总将企划案交给他的时候,他还奇怪赛文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面。

结果,这不是赛文……

准确来说,这只是赛文的同族,连身材古怪的赛文X都比他正统。

原版的21,有“21世纪”的意思。连起来读,就是21世纪的新赛文。

PD版不可能这样解释。

所以孟浪想了想,给他杜撰了一个“宇宙保安厅”21号队员的身份。

奈欧斯是牺牲品!

圆谷拿他当平成牺牲品,填充过渡期,补全世界观的工具人。

PD也拿他当牺牲品,用来给银河争取时间,过渡档期的工具人。

可谓是很惨了!

不过再惨也没办法,奈欧斯的定位就不适合拍成长篇,更不可能拍成赛文X、大怪兽格斗这种作品。

他不牺牲,谁牺牲?

况且孟浪也没苛待他,剧情安排比原版好,还融入了某乐队的MV剧情。

说实话……

那段MV虽然很短,但剧情足够完整感人,拿来单独拍一集TV剧,完全没问题。

孟浪还挺喜欢的。

除了补充剧情,将来的SHF限定,奈欧斯也会有,地位等同于“正传奥”,不会像圆谷一样漠视他。

这就足够了!

例如奈欧斯、纳伊斯、哉阿斯这种冷门奥,给予足够的关怀,不歧视不漠视,已经是最好的尊重了。

过去的一年,变化很大。

除了Kabuto封神,逼王天道总司荣登“王座”外,特摄圈最火爆的IP,当属阔别已久的《铁甲小宝Ⅱ》了。

好评?

不不不,全是骂声!

铁甲小宝第二季,顶着前作的荣誉光环,最终却拍成一坨屎,导演差点没让人骂死。

其实没那么夸张……

孟浪也看了一遍,根据儿子的反馈,他觉得这是一部“符合定位”的作品。

子供向中的子供向!

也就是3-10岁儿童,比较喜欢的风格。而大于十岁的孩子,可能就看不下去那种。

所以,这事怎么说呢?

确实该骂,毕竟改得这么幼稚无脑,导演编剧难辞其咎。

但这个IP毁了吗?

恐怕没有!

虽然剧情变得更低龄了,但受众却没有变少,无非是喜欢的孩子发不出声音罢了。

所以骂就骂吧!

至于观众说的,孟叔叔应该将这名导演浇灌成水泥柱,送给越南杀手当下饭菜的提议,他理都没理。

同样是续作,《天火传说Ⅱ》的口碑可比《铁甲小宝Ⅱ》强多了。

新一代四灵战士,也就是所谓的麒麟战士、巴龙战士、鲲鹏战士与鸿鹄战士,凭借优异的表现,成为了孩子们的新宠儿。

剧情出乎意料的燃!

西域失落的海思文明遗物,遭遇了欧美黑恶势力的觊觎。

易飞扬与艾小羽的儿子,在叔叔易大山帮助下,获得了海思传承,觉醒为麒麟战士,联合小伙伴对抗邪恶。

皮套华丽,打斗炫酷!

像这种续作,不火才是怪事。至于口碑炸裂,那就得归功于“玄武战士”易大山了。

谁让大家心疼他呢?

玄武战士惨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主演一部新作,你们这些打低分的,还有没有同情心?

新四灵战士很火!

玩具周边衍生品,也卖得相当不错。很多粉丝都夸赞,孟叔叔这次起名很有水平,什么麒麟、鲲鹏、鸿鹄与巴龙之类的神兽,简直Cool毙了。

这让孟浪很意外。

他想着,要不要学习某家公司,直接拿一本《山海经》去商标局注册?

毕竟这些神兽名,乍一听就很高大上,拿来当特摄剧反派或主角,你不觉得很奇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