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2页)

一个人做什么事是自己的自由,孙秀梅想学也好,不想学也罢,她一个聂家新来的继女,自然不方便多说什么。

孙秀梅看着路婉端着水杯上楼,不屑的抿了抿嘴,她不喜欢叶丽萍,自然也不会喜欢叶丽萍的女儿。

叶丽萍跟聂毅韦结婚不过才八年,孙秀梅虽然只在聂家做了五年,但她之前也是在大院的另一户人家,户主因工作调动举家搬去外地,聂家又刚好要换新的保姆,这才被介绍到了聂家,因此孙秀梅来聂家前就认识叶丽萍,也知道叶丽萍不少事。

生活中哪里都不缺八卦,叶丽萍刚进大院时大家背后里总谈论,说这女人年轻时下乡当知青,跟当地的农民有过一段婚姻,后来找机会回城了。

因为特殊的年代背景,七十年代有过不少这样的事,要是仅仅如此也就罢了,人往高处走,知青从城里出去想再回城里来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可军婚是要政审的,一审就知道叶丽萍在农村有个女儿,这才是让大家感官不好的地方。

后来又听人说,叶丽萍回城后又不少人帮她说过媒她都没同意,大家还当她顾念着乡下的丈夫孩子,谁知道是嫌人家不够有钱有地位,这不,最后攀上了聂军长,成了军长夫人了。

婚后叶丽萍好打扮,她长得好看,身材保持的也好,自然是穿什么都衬人,有人专门看过,她穿的衣服经常十天半月不带重样的,那时候她不过是机关单位的科员,哪有钱这么装扮自己,花的自然是聂军长的钱。

这些事跟旁人没关系,妻子花丈夫的钱也是理所当然,但周边都是居家型的妇女,就她表现的与众不同,肯定是要被人说道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叶丽萍跟继子关系并不好,人都是同情弱者的,聂铭颙从小没了母亲本来就很可怜,聂毅韦对儿子的教育又严格,落在别人眼里又成了“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的典范。

虽说叶丽萍嫁进来时聂铭颙已经十来岁,没那么容易养熟,但人跟人之间讲究以心换心,你要是真心对一个孩子好他还能感觉不出来?

当然,这些都是旁人的想法,作为长期跟聂家人相处的孙秀梅,最看不惯的还是叶丽萍动辄就跟聂毅韦撒娇的那个劲,比狐狸精还狐狸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