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论诗(第2/2页)

“子羽的《寻菊》和你的《送别》,各有千秋。但你的送别,既有重阳登高之意,又把今日桌上美酒给写了进去,如果我是考官,肯定点你为榜首,让子羽去做榜眼!”张九龄最近几年,仕途不太得意,所以心境更容易被《送别》一诗所触动,笑着在一旁补充。

周围的青年才俊们,又纷纷开口。反复对比《送别》与《寻菊》,最终,还是认为王之涣的《送别》略胜一筹。

正品得高兴之际,大伙耳后,却忽然传来一声不屑的冷哼,“嗯!自古诗文,就没有个确定标准。如同百花,春兰秋菊,各自芬芳,你非要说那夏天的荷花是第一,未免有失公允。要依卢某之见,今日大伙所做,各有千秋,这首《送别》,远远算不上最佳!”

说着话,卢莛那肥胖的身体,就如同水缸般挤了进来,将周围的年青才俊们,挤了个东倒西歪。

张九龄年纪略长,又是宦海里沉浮过的,自然不屑与他争执。但王翰年纪跟张旭差不多,身后的太原王又不输于范阳卢,立刻忍无可忍。

当即,他在鼻孔里冷哼了一声,笑着道:“春兰秋菊,当然各自芬芳。可如果旁边放一团狗屎,大伙鼻子再堵,也能闻得见其臭。至于诗文,虽然从古至今,也没一个固定的评判标准。但总不能自己说好,再拉上七八个半桶水帮腔,就宣称远超曹子建,不输骆宾王了!”

那卢莛原本还想,借机跟大伙赏析一下,自己那首大作的妙处,顺便再请琴律大家帮自己合上曲子亲自弹唱一番,以便留下个才子美人的风流佳话。谁料迎头被王翰敲了一顿棒子,难免要恼羞成怒。当即,抬起一根胡萝卜粗的手指,径直点向王翰的鼻梁,“竖子,你在说谁?”

“我在说狗屎!”王翰稍微侧了下身子,对他的威胁不屑一顾,“至于谁是那拉屎的野狗,就不要自己跳出来恶心人了。诗文写得不如季凌,王某承认。而如果非要王某承认,那条野狗把屎拉得很漂亮,呵呵,不知道他是羞辱王某呢,还是羞辱整个诗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