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谁是丈夫?

1852年3月, 刚刚结束蜜月旅行的格蕾丝和约瑟夫来到了伦敦。

眼下还没正式进入社交季,但这对夫妻却沉迷上了俱乐部的生活。

俱乐部原本是不接受女性成员的,然而鉴于格蕾丝是个侦探,又是蓟花骑士, 伦敦本地的推理俱乐部自然对她万分欢迎。

最近没有需要格蕾丝出马的案子, 百无聊赖的格蕾丝, 每天的生活,就是和约瑟夫两个人泡在推理俱乐部里, 玩一些推理小游戏。

当然, 其中有一部分, 并不是什么游戏,但也算不上是罪案。

眼下, 俱乐部成员们的面前,就有一个谜题。

拿到这个谜题的人, 是俱乐部的一位资深会员, 欧文先生。

俱乐部的成员们围在一个大圆桌坐下, 就像准备听候命令的圆桌骑士团似的。

欧文先生清了清嗓子,开始向其他人讲述这件奇怪的事。

“这件事还要从三天前说起, 眼下警察局还没有调查清楚这件事呢!”欧文先生先抛出一个重磅炸弹。

“哦, 上帝!”有会员惊呼一声,“我们可还从没解决过罪案呢!”

“不,我们不能这么讲。严谨的说,连警察局也不能确认, 这到底是不是罪案。”欧文先生一本正经地说道:“这么说吧, 即使这真的是一场犯罪,也绝对不涉及命案,更不涉及什么财产。”

“这真是太奇怪了, 您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请快点讲讲吧,欧文先生。”另一个俱乐部成员催促着。

格蕾丝和约瑟夫也聚精会神地听着,这大大地满足了欧文先生那小小的虚荣心。

欧文先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黑色领结,“具体的情况是这样的,三天前,有一个清洁工在路边发现了一位倒在地上的女士。”

“她受到劫匪袭击了吗?”一位年轻会员迫不及待地问道。

“欧文先生已经说过了,那甚至不算罪案,如果有人抢劫,这一切也太明显了。”有人反驳道。

欧文先生继续说道:“清洁工叫来了巡警,巡警又把那位女士送到了医院。然而这个时候,难题来了——那位女士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甚至不记得自己是谁。”

格蕾丝听到这,悄悄地在约瑟夫耳边说道:“应该是前天报纸上那则寻人启事。”

“于是警察局只好给这位女士拍摄了一张照片,并把它刊登在了报纸上,寻找这位女士的家人。”欧文先生没注意到格蕾丝的小动作。

“啊,我看过那则启示,难道没有人过来找她吗?”又有人问道。

“这就是更奇怪的一点了,有两个男人过来寻找这位女士,并且都宣称自己是她的丈夫。”欧文先生下意识看向格蕾丝,期待着她的反应。

格蕾丝这时问道:“他们随身带了结婚证明吗?”

“他们都带了,不过两张结婚证明来自不同的郡,而且妻子一栏的名字也不一样。其中一位先生带来的结婚证明是1850年的,这位先生名叫查尔斯·邓恩,他声称这位女士是他的妻子爱丽丝·希尔,只不过两人结婚半年后,他的妻子离奇失踪了。邓恩先生寻找了她一年多的时间,才在前天的报纸上找到了她,于是就赶紧去了警察局。”欧文先生说话条理清晰,听起来也让人心情舒畅。

“这么说起来,那位女士应该就是他的妻子。说实话,如果走失的人不是我妻子,我才不会找上一年呢!”那位年轻的会员又说话了。

“可是结婚证明上又没有照片,谁又能证明他说的是真的呢?除非他带了当初的主婚人和两名证婚人过来。”一位留着小胡子的先生说道。

“事实上他确实带了当时主持婚礼的牧师过来,那位牧师在当地很有威望,不可能在这件事上撒谎。牧师看了照片之后,又去医院看望了那位女士本人,他告诉警察,他确实在1850年的三月份主持过邓恩先生和那位女士的婚礼。”欧文先生说道。

其他人纷纷开始抱怨。

“既然是这样,这个案子根本没什么悬念。”

“它甚至不能被称为一件案子。”

“天哪,我们居然讨论了这样一件平庸的小事,还花费了那么久!”

欧文先生抬起手,制止其他人无休无止的抱怨。

“还请听我接着说,虽然邓恩先生提供了证据,但是另一位先生,也提供了同样的多的证据。”

格蕾丝终于提起了精神。

“另一位先生名叫约翰·麦克尼尔,他声称这位女士名叫麦莉·纳尔森,两人是在1851年七月份,也就是去年夏天举办了婚礼。麦克尼尔先生也带来了当地很有威望的牧师,那位牧师也声称,自己去年七月份,为他们两人主持了婚礼。”

欧文先生说完了大概的情况之后,就指出了案件的困境。

首先,无论是邓恩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明,还是麦克尼尔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明,都是由当地神职人员颁发的,绝无造假的可能。

而且两人提供的结婚证明上,都显示,那位女士今年应该是刚好三十岁。

在1822年的时候,英国还没有完备的出生证明统计系统,这也是格蕾丝当初可以轻易女扮男装的根本原因。

因为她出生的那个年代,很多人都没有正式的出生证明,核查起来非常困难。

所以警察局也没能找出那位女士的出生地,更别提核对她有没有其他家人和财产了。

他们甚至连她是不是英国人都判断不了!

其次,那位女士现在失去了记忆,有关这方面的医学,还十分不成熟,也没有医生可以一口咬定,那位女士到底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还是在装病。

现在医院不能给出一个确切的说法,警方也没办法把那位女士的供词当做参考条件。

更别提那位女士现在也分辨不出来,哪位先生才是她的丈夫。

原则上,因为英国的离婚案件有限,那两位先生又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几乎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所以两人不可能冒充结婚证明上的名字,而是确确实实就是结婚证明上丈夫一栏对应的人。

而英国的离婚案非常有限,警察翻阅了档案之后,确定邓恩先生和麦克尼尔先生都没有离婚记录。

法院的法官们,有一部分人,认为那位女士就应该是邓恩先生的妻子,因为邓恩先生的结婚证明时间更早。

另一部分法官则认为,谁也不能证明爱丽丝·希尔就是那位女士的本名,所以结婚证明也许根本就不能作数。

可是这样一来,其他法官又可以攻击麦克尼尔先生的结婚证明或许也不能作数。

两方法官辩论了半天,最后又发现了一个更加重大的问题,那就是那位女士是否有罪。

如果她本人根本没有失忆,而是故意和两个不同的男士结了婚,那么这位女士就犯了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