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吃货的境界

“师父,危险,去不得呀!”傅天山一瞧师父从藏身之处走出去,目标就是刚才那棵大树,连忙阻拦。树下还剩着最少一半的野蜂子,现在正是愤怒的时候,这时候过去,下场绝对比刚才的狗熊还惨。

田小胖却并不在意,边走还边在那教育弟子:“作为一名合格的萨满,就是要亲近自然,沟通万物——”

发了狂的野蜂子怎么沟通?傅天山只能战战兢兢地跟在师父身后,还行,这小子比小白讲义气,起码没临阵脱逃。

很快就听到蜂群的嗡嗡声,然后,一团气势汹汹的野蜂就围拢上来,不过,田小胖嘴上的埙轻轻吹奏起来,蜂群立刻就安静下来。

厉害了我的师父!傅天山本来都做好挨蛰的准备,结果被师父轻松化解,心里愈发敬仰。

很快,就有一群蜂子抬着一只白玉般的大蜂王出现在田小胖面前,正是感应到这家伙的存在,所以田小胖才敢露头的,他和小白一样,也有心理阴影啊。

不过呢,玉峰王似乎比田小胖刚把它弄出来的时候小了一圈,但是对他还是蛮亲近的,直接落到田小胖摊开的手掌上,然后身子就开始转圈。

田小胖注意到,玉峰王正在分泌一种很特殊的气息,估计是给他留个记号,再遇到野蜂的话,也会被当成友军,不会遭受攻击。

原来如此!田小胖和这只玉峰王之间,产生了奇妙的联系,他也终于搞清楚,这一只并不是他最初弄出来的那只,而是人家繁育的后代,然后蜂群太大,开始分群之后分出来的。看来,又玉峰王统领,蜂群正在迅速扩编。

这时候,小白也探头探脑地溜回来,这家伙一直都没跑远,躲在不远处观望呢,看到没有危险,这才敢露头。

感应到小白的存在之后,小玉峰王显然也对跟它同源的小白很亲切,也给它的身上留下了特殊的标识,结果,傅天山也跟着借光了。小猴子对此很是满意,在身上摸索半天,也没找出啥东西当回礼。

蜂巢被大狗熊破坏,田小胖也就让小玉峰王赶紧归巢,重建家园,蜂群很快就散了。直到这时候,小猴子才凑到地上那块巢脾跟前,伸出小爪子,用指头沾了点蜂蜜,然后凑到嘴边舔了一下。

虽然离着有十多米呢,但是田小胖也早就嗅到了蜂蜜散发出的甜香,于是也走了过去,从兜里掏出一个方便袋,将那块巢脾装了进去,然后递给小白先拿着。这块蜜盘个头不小,里面怎么也能出二三斤蜂蜜。

傅天山毕竟是少年心性,也学着小白的样子,蘸了点蜂蜜尝尝。在蜂蜜入口的瞬间,整个人都有点醉了,似乎,刚刚的味道,就是幸福和甜蜜的滋味。

这么好吃?田小胖知道这蜂蜜的品质肯定不低,毕竟是宝珠出品,品质还是有保障的,于是也揪了个草叶,上边沾着晶莹的蜂蜜,颜色竟然莹白如玉,又晶莹剔透。轻轻舔了舔,田小胖也瞬间感觉被巨大的幸福感所包围。

吃东西能尝到这种幸福甜蜜而又无比满足的感觉,这还真是第一次,神奇的蜂蜜啊!

看来,以后有机会得弄几个蜂箱,总不能每一次采蜜都暴力破坏吧——田小胖心里又开始盘算起来,没准,这也是以后的一项支柱产业呢。

正琢磨着呢,就听到树林里又有动静,草木被穿行之后发出的哗哗声,偶尔还伴着一两声熊吼,很快,视野之中,又出现那只大狗熊的身影。

这家伙怎么又跑回来了?田小胖也不由得纳闷。

很快,狗熊就跑到近前,在地上踅摸一圈,估计也纳闷了:剩下那半块呢,俺记着就是掉这嘎达啦?

说实话,大狗熊现在的模样有点惨,身上看不出来咋样,但是脸上明显肿了一大圈,显得脸盘子特别大;而且嘴巴子也肿得老高,就跟被人狠狠抽了一顿耳光似的。混点蜂蜜是真不容易啊,差点毁容。

瞧你这熊样吧,还惦记吃呢——田小胖也乐了:敢情是跑回来找蜂蜜的,还真是个贪吃熊。不过想想蜂蜜的美味,他也就理解这只大笨熊了,主要是诱惑力太大。

跟快,蜂群就追上来,它们一直没有放弃对敌人的追逐,田小胖一瞧,连忙又开始吹埙,蜂群这才不再发疯,渐渐飞回归巢干活去了。

田小胖索性接着吹奏了一个远古巫师给人驱病的曲子,给大狗熊也治治伤,这模样实在太惨了。万一再挺不过去的话,也是损失啊。

一曲终了,大狗熊脸上很快就消肿。再次把傅天山给瞧得目瞪口呆,对师父是彻底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才是真正的萨满呢,心怀万物,自然万物有灵,你看那只狗熊,都站起来跟师父打立正啦——

“一边去,还惦记着吃蜂蜜是不是,你个吃货,再不滚信不信俺踹死你!”田小胖把小白扛在肩膀上,小猴子也把手里的塑料袋举得高高,生怕被大黑熊给抢了去。

这个大狗熊刚才听了田小胖的曲子之后,竟然一点也不怕他了,死皮赖脸地绕着他转圈,看来还没吃够蜂蜜呢。最后气得田小胖在它屁股上踹了两脚,这货才晃晃悠悠离去,还一步三回头的,一副恋恋不舍的模样。也不知道是舍不得田小胖呢,还是舍不得蜂蜜呢?

“以后不许到这边的林子转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田小胖还不忘警告一番。不过以这家伙记吃不记打的性子,能不能遵命就难说了。

随后,田小胖又在林子里发现几处蜂巢,都是那只玉峰王分出来的。而他也找到了玉峰王的藏身之处,竟然在一处石头砬子里建了个硕大的蜂巢。而且,玉峰王统帅的这些野蜂,明显个头更大,毒性显然也更强,难怪刚才那只狗熊没敢上这边来嘚瑟呢。

至于种下的人参,也都发芽了,不过第一年的人参只有一个叶柄,上面长着三片小叶儿,也就是俗称的三花子,要不是田小胖感官敏锐,能捕捉到人参散发出来的那股灵气,还真不容易找到。

再下一年,人参就会长出五片叶子,三大两小,俗称巴掌子;三年生的人参呢,就会从主茎上分出两个小杈,没个小杈上面也是五片叶子,这时候就叫二甲子。以后每隔一年,就会多分出一个杈子,依次叫灯台子、四匹叶或者四品叶、五匹叶,最后到第七个年头以后都叫六匹叶了。

以前老放山的,六品叶以下的是不会采的,都留给子孙后代。到了现在,只怕已经没有几个人遵循这样的规矩了。

要不怎么说,别看当今科技进步了,但是有些东西,却实实在在是退步了。

边走边琢磨,田小胖也渐渐瞧出来了,这片林子,因为蜂群的存在,所以野猪啥的大型野牲口大多不敢在这安家,反倒是给人参的生长提供了一个幽静的环境,这样似乎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