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桂花糖芋苗

杜喵喵和杜汪汪, 叶夭忍住没有笑出声。

杜妙华看看杜望,马上意识到了这句话的歧义,心里在扶额, 自己估计是脑子抽了!她赶紧道歉:“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介意啊。”

杜望赶紧摇头:“不介意,不介意。”

实际上, 他心里高兴得要死, 没想到杜妙华还记得自己。

叶夭看了看杜望,觉得不能指望这傻孩子,主动问道:“现在没养了吗?”

“没有。”杜妙华叹了口气, 眼神中有着惆怅和一丝难过:“那是我小时候的事情了, 过去好多年了。不过我现在都还记得它。”

她陷入到回忆中。

四岁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从外面抱过来一只小小的狗狗,它有着黑葡萄一样亮闪闪的眼睛, 和浅金色柔软的毛发。当她惊喜的从爸爸手上接过它的时候, 它伸出小舌头舔了一口她的手, 湿漉漉的。

“它在舔我!”

妈妈笑道:“那是它喜欢你。妙妙,你可以给它起个名字, 让它陪你长大,好不好?”

当时,她几乎是不假思索的:“我叫妙妙, 那他就叫汪汪吧。妈妈, 它姓什么呢?它的爸爸妈妈姓什么呢?”

妈妈愣了一下:“呃, 你可以让它跟着你姓。”

“好的,那你以后就叫杜汪汪了。”小女孩开心的摸着怀中小金毛的头。

叶夭不动声色的引导着她说出故事:“听上去你和它的感情很好,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杜妙华从回忆中醒过来, 而一旁的杜望有些紧张。

她脸上闪过自责:“这件事其实都怪我。在我七岁的时候,我妈又怀孕了。当时我爸带着我们一起回他的老家,。本来是打算把汪汪寄养在宠物店的,但我怕汪汪自己会害怕,就极力说服了我爸妈带着汪汪一起去。”她苦笑:“结果没想到,我奶奶,哎,她就是那种很固执的人。非得说我妈怀孕了,家里不能养宠物,让我们把汪汪给扔掉。”

她当时气愤不已,和奶奶大吵了一架。

叶夭皱眉:“你们就把它给扔掉了?”

杜望的脸色也有些发白。

杜妙华赶紧反驳:“当然没有。”但她的声音又迅速的低落了下去:“是我奶奶,她见我和爸妈都不答应,就自己抱着汪汪坐了很久的车,扔到深山里去了。”

说起这个的时候,她心里还有着无尽的悔恨。如果不是她非要把汪汪带到爸爸老家让奶奶看到,如果她当时能把汪汪看紧一点……

“原来是这样。”杜望喃喃自语。

他在化为人形,拥有了智慧,并且熟悉了人类社会的运转规则之后,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一只大多出现在城市中的金毛会昏迷在深山老林中?按照当时捡到他的联络官说,那个地方离人烟聚集地还很远。

叶夭轻轻哼了一声,这老太婆还挺能跑的,倒是杜小望因祸得福。不过她听杜妙华的语气,对她奶奶也是淡淡的,不是没有怨气。

“我当时哭了好久,和爸妈一起逼着奶奶说出了地点,然后去找了很久,可是都没有找到。从那儿以后,我就再也不敢养宠物了。”杜妙华看向花园,语气中终于又出现了了一点欢欣:“我小时候,楼下就是一个公园,我最爱的事情就是带着汪汪去那边的草地上面玩扔盘子。”

叶夭噗嗤一笑,杜望现在还爱玩这个。

“对不起,我好像说得有些多。”杜妙华收回眼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可能是因为叶夭和杜望帮助了她,所以连这种家里的事她都愿意和他们说。她看了看四周:“咦,他人呢 ?”

叶夭感觉到后院传来一阵灵力波动,她不动声色的道:“他刚走了,下午有很多事情要忙。对了,我家也养了金毛,你要不要看?”

杜妙华本来还在嘀咕那个小帅哥怎么走得那么匆忙都不打个招呼,但她立刻被叶夭后半句给吸引了注意力,整个脸庞都亮了起来:“姐姐家里也养了金毛了吗?”

“对。”叶夭点点头,神色自然,“你等会儿,我去叫它过来。”

她走到后院,发现果然有一只大金毛已经蹲在那里等她——为了怕吓到杜妙华,杜望不得不把自己的原身给缩小了一点,但看上去依然比常见的成年金毛寻回犬要更大一点,但好歹已经处在了正常范围内。

看到叶夭过去,它有点讨好的舔了舔她的手。

叶夭揉揉他的头,带着它走到前院。

杜妙华认为叶夭是一位非常有着魅力的大美女,如果在人群中绝对是第一眼就被注意到的对象。但在此刻,看到她牵着一只大金毛从后院走过来,她却丝毫注意不到叶夭,而是把所有的心神都放在了她脚边的那只大狗狗身上。

它绝对是自己见过的最漂亮的金毛犬!

飘逸的泛着光泽的金色毛发,像是被太阳吻过的绸缎一般顺滑,它还有着健壮的四肢和高大的身体,但与此同时,它看上去乖顺又温和,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它是能够让人信任的靠谱的陪伴者和同伴。

杜妙华双手捂住嘴巴,堵住自己想要发出的尖叫:“我可以和它玩一会儿吗?”

“当然。”叶夭微笑,指了指花园,朝她眨眨眼:“它也喜欢玩扔盘子。”

最后,杜妙华和杜望在花园玩了半天的扔盘子,一直玩到太阳逐渐的接近山尖,阳光的颜色从白金变为金红。叶夭就不明白,这个游戏到底有什么好玩的?

而对于杜望来说,今天所获知的一切,让他终于把自己遗失的那一块拼图给找到了,这让它感到踏实了很多——这就像和人类总是在无谓的思索自己从哪儿来,将往哪儿去一样。妖在开了灵智之后,对于这样的哲学问题也有着自己的思索——而且对于自己并不是被遗弃的这一点,他很是高兴。

杜妙华走的时候还依依不舍,叶夭带着杜望(金毛形式)送她到门口。

“多谢姐姐。”杜妙华有点遗憾没有看到那位金发小帅哥,只能让叶夭代为传达:“也替我多谢他。”她蹲下来摸摸金毛的脑袋:“我要走啦,下次再来和你玩哦。”

叶夭问她:“现在还会打算搬到随城来吗?”

杜妙华漾起笑容:“现在还不一定。如果到时候来了,一定会再来打扰姐姐的。”

在昨天的时候她曾经对随城充满了迁怒,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再来这座城市,但经过今天后,不仅被骗的愤怒和失恋的伤心都被奇迹般的安抚了,还忽然觉得随城的确是一座值得留恋的城市。

有那么好吃的夜宵摊,还有和杜汪汪那么相像的大金毛。

或许,她会认真考虑的。

看着杜妙华蹦蹦跳跳挥着手离开的身影,叶夭对杜望说:“没关系,以后你也可以去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