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案 复活(第2/2页)

潘柳艳醒来后,完全不记得谁是凶手,也无法讲话。我让民警加快修车的同时,安抚了潘柳艳,并又一次检查了她颈部的扼痕。看得出来,在犯罪份子行凶时,他可能性侵犯后怕受害人报警,于是企图将其扼死。可我看了那扼痕,虽能瞧出那是双手扼痕,但有一边手留下的扼痕居然只有四个手指。我原本以为看错了,拿起手电又照了照,结果还是一样。等我回头一望,李才和冯大富的十根指头都在,没有人缺一根指头。

真是奇怪,凶手是谁呢?

如果犯罪份子要实施犯罪行径,那么想把受害人扼死时,他必然会用尽全力,倘若故意抬起一根手指,很可能受害人就能成功反抗了,没人会在行凶时还抬起一根手指的。在这种情况下,验指纹也行不通,因为指纹留在人类的皮肤上,时间不会太长,恐怕早就消失了,何况受害人并没有真死。虽然条件限制的关系,让案子谜雾重重,但在我又给这具复活的“尸体”做了检查后,谜题就解开了。

在受害人左手上,有几根手指有很明显的压痕,她可能奋力抵抗时,掰开了犯罪份子的一根手指,因此那根手指才没有扼住受害人的颈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有一个人的手指肯定伤到了,要是伤到骨头,可能会有肿胀发红的症状。而我一开始就注意过李才与冯大富的双手了,有一个人的中指又红又粗,像发炎了一样,而那个人就是冯大富。

后来据冯大富交代,他只是一时冲动,对潘柳艳实施了性侵犯,可他怕对方报警,于是就下了毒手。就在潘柳艳被我救醒的那一刻,冯大富都快吓死了,他还以为人死透了,却没算到老天开了眼,让他的罪行曝光了。

(复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