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一个道士 第十四章 一本日记(第2/2页)

由于符咒、水法、咒法、兵马都已经不算是入门的新手,于是师父开始从1965年起接单的次数渐渐频繁起来,有些大点的单子师父带着我一起做,有些小的,师父就跟着我一起去,但是却交给我独立去做,他只在旁边看着,如果做得不对他会及时提醒我,每次办完回家,也需要重新把今天的过程口述一次给师父,当做温习。

不过在我们师徒之间有一个规定:假如我收了事主的任何东西,不管是鸡蛋鸭蛋,白菜大米,还是金银钱财,这部分算是酬劳,都一定要让师父一起享用,这是道门规矩,不忘师父恩的意思。这一点对于我来说其实无所谓,反正我都跟师父吃住都在一起,全都给师父我也没意见。

在1965年的春夏之交,有一天师父回家后就告诉我,三天后要我去千厮门某路某巷多少号找一个叫李晓曦的男人,他们家小孩受了惊,却又不是普通的受惊,这件事师父说他就教给我来做,算是对我手艺更上一层台阶的考较。这件事结束之后,他会逐渐带着我认识一下重庆城里活跃在这个行业里,他口中的“江湖异士”。

平日里听师父说了许多这些江湖异士的奇闻,很是向往,如今师父这么一说,我就更加期待了。于是我问师父,那个叫李晓曦的,家里孩子有多大了?师父说他也不知道,一切让我自行处理,别丢了咱们师门的颜面就行。

我问师父,那这次你还是跟着我一起去吗?师父却摇摇头说他不去,这一次一切都由我自己决定,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