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他静静地躺在床下,略感无聊。

因为个子高大,而床的高度不够,平躺着的他无法翻身,只能盯着床板上奇形怪状的木纹发愣。一转眼几个小时过去了,要不是手上的匕首时刻提醒着他今晚还有人要杀,他没准会不小心睡过去。

这些天连续不断地杀人不仅没有带给他复仇的喜悦,反而令他倍感失落和疲惫。导师曾说他是天生的杀手,一身神力,冷酷无情。但时至今日,他愈发讨厌这个说法。没有谁天生喜欢杀人。

杀第一个人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他承认,当时确实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快感,刺激,兴奋,脑子一片空白,就像喝醉了酒。但事情过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恐惧如同苍蝇一样驱赶不散。他开始做噩梦,盗汗,失忆,到了后来,干脆用回形针头扎自己的大腿。当鲜血伴随着痛感从身体里涌出来的那一刻,他紧张的情绪得到了释放,毒液一样的罪孽被排出了体外。接着,在导师的指引下,仇恨卷土重来,他继续按照导师的计划进行新的杀戮。

他从来没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产生过怀疑,一门心思只想为死去的母亲报仇。他把导师当作自己的父亲,把导师的话当作人生信仰,导师怎么说自己就怎么做,像台机器。他不停地对自己说,这些人真是死有余辜。

菲菲,一个妓女,每天跟无数的男人上床,换取金钱。对家人说谎,对客人虚情假意,卖弄风骚。这样肮脏下贱的人有什么理由活在世界上?

曹军,一个黑车司机,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爱人,没有朋友。为了一点钱,整天像条狗一样忙死累活。这样卑微的、没有灵魂的人活在世界上有什么价值?

伍仟就更不用说了,小偷、抢劫犯,对母亲毫无孝心可言。这样的人渣有什么必要活在世界上?

还有方磊,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警察,对嫌疑人刑讯逼供,把自己的妻子打进医院,是一个除了拳打脚踢什么也不会的蠢货。再加上他当年接受采访时说的那些话,就这样烧死真算便宜了他。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不仅仅是在报仇,也是在为社会除害,为世界荡涤罪恶。然而,这些人中间最该死的,华镜,依然还活着。当年,正是这名记者拍下了母亲的坠楼视频,然后把这起惨剧当作新闻在电视上赤裸裸地播放,让全世界的人来消费自己母亲的死亡——在他看来,这无异于鞭尸,就算把华镜千刀万剐也难解心头之恨。

导师明白他的心思,答应帮他解恨——让华镜也体验一下失去亲人的痛苦。导师设计了一个陷阱,抓住华镜的儿子,关了三天。华柯克回家的那天,他就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切,希望按照导师所说的,那孩子会当着华镜的面跳下来。可是万万没想到,什么也没有发生。

也就是说,导师的计划失败了。他跑去找导师,并没有找到。急于复仇的心迫使他下了决心。趁着华镜家没人的时候,他带着刀偷偷溜了进去,躲在他的床下,伺机谋杀。

这时,他听见有人回来了。

是华镜的妻子晓楠,她并不是目标。再等等吧。

华镜带着儿子离开刑警队后,简耀一直心神不宁。尽管华柯克否认了一切,但他仍脱不了嫌疑。他上过凶手的车,直接参与了恐吓自己父亲的行动,无论如何也不能放松对他的盯梢。金峰只给了七天时间,他觉得自己等不起了。

于是,他跟了上去,想去华镜家私下再跟华柯克谈谈。五条人命,两个是警察,父亲也受到威胁,他不相信已经成年的华柯克会对此无动于衷。刚才在刑警队没问出什么来,简耀觉得是因为孩子对那个环境有恐惧感和不信任感,换到他自己的家里,说不定会有另一番效果。

简耀来到华镜家单元楼门口,从下往上看,不禁感慨万分。查这个案子的第一步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他清晰地记得,那天在电梯里遇见了华镜的太太晓楠,然后在伍仟的家里被凶手打昏。那真是一个糟糕的夜晚,直到现在,他仍感觉后颈处在隐隐作痛。

走进单元门,走进电梯,正准备去按11楼的按键,突然,他发现在所有楼层按键的最下面,有个“-1”的按键,顿时一种奇妙的感觉涌上心头。那个按键一直都在那里,自己今天却好像是第一次看见似的。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一种特别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想下去看看。凶手就住这个小区,我们找不到他,很可能是因为方向错了——不是地上,而是地下。

他按下了“-1”键。

电梯开始启动,缓缓下降。

叮咚。

电梯门开了。

门外一片漆黑。简耀拿出手机,打开电筒功能的同时看了一下信号格。一格信号都没有。

过道狭长。他用左手举着手机,照亮前方,右手放在腰间,紧握枪柄,随时准备拔枪。灰尘堆积,蛛网密布,各种破旧废弃的建筑材料不时触碰他的脚尖,使他不得不多次抬脚朝左右两侧扫开障碍物。

走了十几米,他逐渐摸清楚了这个地下室的构造。这里有点像那种常见的商务小酒店,长长的走廊,左右两侧每隔几米就有一扇门,门上有编号,并且都上了锁。很显然,这里曾经被规划为储藏室。

他曾经听人说过,T小区的物业公司曾把原本被房管局定为人防的地下空间像做蜂巢一样,划成一个个10平方米到50平方米大小不一的隔间,装上门,对外售卖,企图赚取一大笔钱。后因业主举报,这个项目被叫停,物业公司受到了重罚。再后来,物业倒闭了,T小区正式成为无人管地带,这个地下室自然也就废弃了。

简耀又走了一段,没有什么收获,便打算出去。就在他转身之际,突然感觉脚下咔嚓一声,像是踩到了什么,于是把灯光朝下照去。是一个四方的纸质牛奶盒。他俯下身,把牛奶盒捡起来,看了看生产日期,发现是上星期的。

很有可能有人就住在这里。他扔掉牛奶盒,深吸一口气,继续朝前走去。

他每走到一扇门前,就用手拧一拧门把手,看看能不能打开。就这样试了二十几扇门后,突然,他感觉摸到了一个十分光滑的门把手。将光源靠近,门把手上发出铮亮的光,是被人长期触摸的缘故。他试着开门,但打不开。他抬起头,看见门框上装了一把弹子锁。

他朝后退了几步,借助冲击的力量,奋力一脚踹向门。不开。又是一脚,还是不开。他四下找了找,发现一块砖头,拿起对准门锁一通猛砸。终于,门锁被砸开了。

他扔掉砖头,推开门,一股食物的霉味和动物的粪便味混合在一起,扑面而来,呛得他不停咳嗽。他连忙捂住鼻子,把手机的电筒抬起来,照向屋内。然而光亮实在有限,照射的范围很小,看不太清状况。他又朝墙上照了照,找到一个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