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繁荣不息

自从托马斯上一次来,特蕾莎·梅杰又瘦了很多。他很想像恨他父亲那样恨他母亲,但他能做的就是从边柜上拿一块有机棉布,轻轻擦掉她下巴上横七竖八的口水印。她看着他,但看她的眼神,他都不确定她是否看到了他。

“我找到信了。”他淡淡地说。

他母亲像是泄了气,好像十四年来,她一直把这个如同毒气一样的谎言放在心里。她张开嘴,托马斯把耳朵凑到她的嘴边。

“对不起。”她的声音那么小,就好像蚊子的嗡嗡声一样。

“为什么?”

“不想……失去……你。”

他意识到她失去的太多了。他很想大喊,很想把那些信丢在她的脸上,就好像丢掉那些她永远都不可能在他的婚礼上撒的五彩纸屑,但他只是坐在她旁边的一张硬塑料椅子上,握着她的手,因为中风,她的手无法弯曲了,他又一次读了那些信。她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是现在?这是搞砸他和珍妮特婚姻的最后手段吗?看着看着,他睡着了,最后还是被护士叫醒的。外面的天已经黑了,他母亲睡着了。

不,不是睡着了。“她去了。”护士轻声说,“我很遗憾。”

“是的。”但托马斯说话的时候正看着那些信,而不是他的母亲。“我也很遗憾。”

托马斯用了不到两个月,通过雅虎、远景搜索引擎、聚友网和故友重逢网找到了劳拉的下落。她现在住在东北部,在工党总部做研究员。后来,托马斯惊讶地发现他还要在婚前安排一次全男生单身周末,于是便把地点定在了纽卡斯尔。其实只有三个他在食品研究实验室的同事来参加,这三个人对他来说是最接近朋友的人,之所以这样说,其实就是因为他和他们多说过几句话,此外还有珍妮特的弟弟罗伯特,他显然是得到授意来参加的,而且他直率地承认,因为没人能和他聊足球,他宁愿去别的地方玩。

是凯文,他把事情弄得更糟了。凯文和托马斯有过几次交流,所以他要给托马斯当伴郎。凯文提议给派对设定一个主题。

罗伯特举起一件红色V领长袖上衣,上面点缀着黑色小饰物。他们五个住在旅客之家宾馆的两个房间里,而这件衣服是凯文从放在其中一个房间的大旅行袋里拿出来交给罗伯特的。罗伯特把衣服举到他们几个人之间,说:“《星球大战》?你是在开玩笑吧?”

“是《星际迷航》。”凯文纠正道,“穿这个才合适。”他身材瘦小,有些谢顶,眼睛有点鼓,这会儿,他露出一个女里女气的笑容。“托马斯有一次告诉我,他以前挖沟的时候,大家都管他叫史波克。”

“而且呀,”戴着厚眼镜的拉蒂普说,“史波克说过繁荣不息这句话。这句话也很适合婚礼。”

凯文把一件蓝色T恤衫递给托马斯,又把一件帐篷布似的深灰色大T恤衫递给杰里米。“星舰学院。我只找到了这一件XXL号的。”杰里米点头表示同意,然后继续吃烤肉串。

“稍等片刻。”罗伯特说,“穿红色衣服的人不总被暴眼怪物杀死吗?你的是什么颜色?”

“金色。”

“那代表柯克舰长,是吗?我们交换一下吧。”

“不行。”凯文惊恐地说。

“我要是你就跟他换。”拉蒂普低声说。

罗伯特一把把金色T恤衫从凯文手里抢过来,把红色那件塞给他。“柯克舰长很有女人缘啊。让你来扮演,真是浪费了,伙计。”他冲托马斯一点头,“好了,史波克医生,我们来换衣服吧。他们义勇三奇侠住这间房,我们两个住另一间,那样我好看着你。你马上就要和我大姐结婚了,是不会去找最后的激情了吧,哈哈。”

托马斯叹口气,抓起他的手提袋,跟着罗伯特走出房间,这时候凯文忧郁地说:“是史波克先生,不是史波克医生。”

托马斯隐约知道全男生单身周末就是坐在安静的酒吧里,一直喝酒到酒吧打烊,他只盼望他们聊天不会像在工作时那么死板,但有罗伯特在,这种状况就不会存在。罗伯特在约克郡长大,对纽卡斯尔很熟悉,他为他们设计了一条游玩路线,先是在酒吧林立的大市场玩个痛快,最后一站是泰恩河畔一艘退役游轮上的夜总会。他们一晚上喝了很多啤酒和威士忌,罗伯特展现出了惊人的才能,他总是能发现穿超短裙的女孩,跟在她们屁股后面走进酒吧。

“把光炮调到击晕模式[30]!”他笑着说,“女士们,要不要见识一下我的音速起子[31]?”

“你们都听到了吗?”凯文说,他的怒气几乎控制不住,“音速起子!这个人什么都不懂。”

拉蒂普喝得神志不清,哭哭啼啼地讲了一个钟头他在德里认识的一个女孩,杰里米在每一站都只是吃东西,一言不发,而玩到最后,罗伯特和凯文还打了一架。托马斯喝多了,根本不在乎他们打不打架,但是他们打架,完全是因为罗伯特非要把托马斯扒光了绑在路灯柱上,因为全男生单身周末的传统历来如此,而凯文却并不买账。

他们打起来的时候,凯文用手打了罗伯特强健的胸口,而罗伯特把他推到了一个水坑里。

“你们这群浑蛋。”罗伯特愤怒地说,“至少让我给他画上史波克医生的眉毛。”

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罗伯特拿着黑色记号笔向他走过来,凯文则大声抗议应该是史波克先生,而不是史波克医生,然后,拉蒂普吐在了凯文的腿上。

第二天一大早,托马斯就起来了,酒精在他的全身蔓延,他的脑袋里像是有一把手提钻在钻孔,他几乎连眼睛都睁不开了。他迷迷糊糊地梳洗一番,先后搭电车、火车和巴士来到距离纽卡斯尔十五英里的一个从前是矿山的小村庄。这里风景宜人,有一个村庄广场和一个鸭子池塘,村舍的前面有长长的花园。他无法想象劳拉竟住在这样的地方,毕竟从前的她总是穿条纹紧身裤袜和马丁靴,留着粉色头发。他之前把劳拉的地址写在了一张纸上,他绕着鸭子池塘转了三圈,心想还是回纽卡斯尔吧,回去喝一杯,接受珍妮特弟弟的质问,但他还是决定冒险一试。他找到了那栋小屋。花园小门上有一个拱顶,那上面覆盖着白色和蓝色的香豌豆,正开着花。他的心怦怦狂跳。托马斯打开花园门的门闩,沿着碎石小路走到屋门前,砖砌门廊带有窄小的倾斜屋顶。他敲敲门,即便是在此时,他还是很肯定他找错地方了。

但过了一会儿,她开了门。她留着金色头发,不是粉色的,穿着黑色七分紧身裤、白色马甲和勃肯鞋。他出神地看着她。是她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