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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想跟潘科夫谈谈。”

“都安排好啦。我知道你他妈的死脑筋,不可能改变主意。那堆垃圾里头你捞出啥宝贝没?”

“我怎么晓得?连要找什么都搞不清楚。听说她拉客,有证据吗?”

“没铁证。不过要找的话,准能找到。衣柜里都是名牌,手提包里有好几百块,看不出她靠啥过活。答案再明显不过。”

“她为什么跟范德普尔同住?”

“那小子有根十二英寸长的舌头。”

“不开玩笑。他帮她拉皮条吗?”

“可能。”

“他们俩都没前科,对吧?”

“没有,没坐过牢。等他割了她以后,两人才上官方记录。”

我阖了一下眼睛。凯勒叫一声我的名字,我抬起头。我说:“只是个念头闪过。你说过一切发生太快,汉尼福德措手不及。除了你提的情况以外,我还想到一层:如果杀她的人身份不明,你就得把她过去两年多的生活查个一清二楚,放到显微镜下看个仔细。问题是案子还没开审就宣告落幕,调查她的过去不再是你的工作。”

“对啊。所以现在变成你的工作。”

“嗯。他拿什么杀她的?”

“医官说是剃须刀。”他耸耸肩,“也是猜的。”

“凶器下落呢?”

“是啊,我就知道你少不得要问这个。我们没找着。不过你可抓不到我们小辫子。有个窗户开着,搞不好是从那儿扔掉的。”

“窗户外头是什么?”

“通风井。”

“你检查过?”

“唉。任谁都有可能捡到,随便哪个路过的小鬼。”

“检查过通风井里有没有血迹?”

“你开啥玩笑?在格林威治村的通风井?有人从窗户往外撒尿,还有人丢卫生棉、垃圾什么的。十个通风井有九个可以找到血迹。你会去查吗?何况凶手已经畏罪自杀。”

“不会。”

“反正啊,忘了那个通风井吧。他手里攥着把刀窜出公寓。或者是剃须刀,管他什么鬼。他把凶器扔在楼梯。他冲上街以后把它扔到人行道上。他把它扔进垃圾箱里。他把它丢进下水道。马修,我们没有人证看到他跑出大楼。必要的话,我们是可以找到一个,不过那狗娘养的在他干掉那女孩三十六个小时以后死翘翘了。”

讲来讲去老回到这点。我现在做的是警察的分内工作——如果他们有必要做的话。但理查德·范德普尔省了他们的麻烦。

“反正我们不晓得他是啥时闯上街的,”凯勒说,“潘科夫逮到他的前两分钟?十分钟?这么长的时间,他要嚼掉那把刀吞下肚里都没问题。”

“公寓里头有剃须刀吗?”

“你是说直形剃须刀吗?没有。”

“我是说男用剃须刀。”

“唉,他有把电动的。你他妈的怎么念念不忘那把剃须刀?你也知道天杀的那些验尸报告是怎么回事。我几年前接的一个案子,验尸处那儿一个他奶奶的混账居然说凶器是把斧头。我们在寓所逮到那狗杂种时,他手里抡的可是棒球棍。你说说看,连人家脑袋瓜是被斧头劈碎的还是棒球棍捣烂的都搞不清楚,这种人还分得清刀口跟私处吗?”

我点点头。我说:“我在想他的动机何在。”

“因为那狗杂种他妈的脑子坏了,就这么简单。他在街上来回乱跑,全身都是血,吼得震天响,还把老二抖给大家看。问他为什么这么干,呸,他自个儿也搞不清楚。”

“什么世界。”

“老天在上,别开这种话头,小心我讲个没完。我们这一带可是世风日下。”他朝我点个头,我们便一道踏出他的办公室,穿过侦缉组出去。打字机前坐着身穿便服和制服的人,一个个啪嗒啪嗒地敲出篇篇故事——主角是假想的罪犯和据报的嫌疑人。有个女人抽抽搭搭地用西班牙文在向一名警官报告。不知道她是犯人还是被害人。

侦缉组的人我全不认识。

凯勒说:“巴尼·西格尔的事你听说了吧?他们给他终身职。他现在是十七分局的局长。”

“嗯,他人不错。”

“百里挑一的人选。你退休多久了,马修?”

“几年吧,我想。”

“安妮塔跟儿子怎么样?都还好吧?”

“很好。”

“跟他们一直有联络?”

“偶尔。”

我们走近前门时,他清清喉咙:“有没有想过再戴上警徽,马修?”

“门都没有,埃迪。”

“妈的实在太可惜了。”

“时候到了,自己清楚。”

“嗯。”他挺直腰杆,言归正传,“我跟潘科夫讲妥了,他今晚大概九点会跟你碰头。约翰尼·乔伊斯酒吧。在第二大道,我忘了是跟哪条街交叉。”

“我知道那地方。”

“他是常客,你只要找酒保指给你看就成了。今晚他休假,我跟他说了你不会亏待他。”而且他也讲过,有一部分油水得回头孝敬副队长。不用说。

“马修?”我扭回头。“妈的你到底打算问他什么?”

“我想知道范德普尔骂了什么脏话。”

“当真?”我点点头。“我看你跟范德普尔一样,头壳坏了,”他告诉我,“给顶帽子钱,全世界的脏话都可以让你听个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