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好巧

吃过晚饭,蓝衫帮乔风一起把被扒拉干净的盘子和碗扔进洗碗机,收拾完毕,两人一同出门散步。

外头日隐西山,夜幕将落,世界变得晦暗起来。某些时候这样的天色反而会给人以安全感,因为不必担心尴尬或心虚的神色被人发现。

蓝衫清清嗓子,状似不经意地问乔风,“苏落找你能有什么事儿呢?我还真想不出来。”

乔风坦然答道,“她来我们学校工作了,目前是助教。”

能进国内Top2的大学工作,就算只是助教,也十分了不起了。而且蓝衫虽然不混学术圈,却也知道,助教一般只是个过渡,等混够时间就可以当讲师了。所以即便蓝衫再讨厌苏落,听到这里,也忍不住叹了一句,“还挺有本事。”在世人看来,这样的工作清高又体面,比她那汽车销售不知道要高杆多少,蓝衫多少是有点羡慕嫉妒恨的。

乔风摇头道,“一般吧,其实她的学术水平不太好,留学这么多年也没发几篇像样的论文。至于科研成果,更是……”说到这里,他发觉自己这样在背地里批评别人似乎有些不厚道,于是住了口。

好嘛,这样的还被鄙视呢,那我这样的……蓝衫翻了个白眼,有些事情真不能细想。

乔风难得敏锐一次,察觉到蓝衫似乎情绪不对。他问道,“你不喜欢我和她来往吗?”

话说出口,才发现自己对她的回答竟隐隐有些期待。乔风怔了怔,无法理解自己心中突然升起的那缠绵又别扭的情愫。

蓝衫突然被戳中心事,心虚地低头,哼道,“关我什么事?”

夜风吹过,卷走了他的期待,只留下一地的失落。

接下来乔风一直沉默,蓝衫也不想说话,两人安静地并肩行走,各自都没发现对方脸上的纠结。

散完步,回去的时候,蓝衫对乔风说,“哦,对了,我明天要出差,预计去三天,所以这三天里你不用给我做饭啦。”

乔风有些意外,“为什么突然要出差?你要去哪里出差?”

蓝衫给他解释了。乔风听罢,声音沉了沉,“也就是说你要和你的老板一同去H市,在那里度过三天?”

“额,”蓝衫被他说得愣住了,她挠了挠后脑勺,“是这样没错,不过你不要这样说啦,搞得好像我们要约会似的。”

“这难道不是约会吗?”因为着急,他的语速加快,隐隐有些逼问的凌厉气势。

“不是约会,是峰会、峰会!”蓝衫黑线,“请注意你的措辞!”

在乔风看来,一个一线销售员工去参加这种峰会是完全没必要的。他想阻止蓝衫,但又怕扫她的兴,忍了忍,只是问道,“你特别想去吗?”

“当然啦。”

乔风只好不再说什么。

蓝衫问他,“你想要什么好吃的好玩儿的,我给你带回来?”

乔风很不给面子,“我需要什么可以直接购买,就算在本地买不到也可以网购,总之用不着你千里迢迢从一个城市运到另一个城市。”

蓝衫一咧嘴,“切!我偏要给你带!”

这个夜晚,乔风睡得不太安稳,一闭上眼睛就是蓝衫跟宋子诚卿卿我我的画面。两人手拉着手游西湖,去灵隐寺上香,去参观中国湿地博物馆……

他并非多虑。在他眼中,蓝衫这个人的忠诚度较低,与薛定谔不相上下,谁给吃的就跟谁走。宋子诚又非正人君子,若是对蓝衫有什么企图,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三天,一千多公里之外……其中变数太大,要是真有点什么,他鞭长莫及。

想到这里,乔风彻底睡不着了。

***

蓝衫和宋子诚在机场吃了顿午餐,然后俩人就登机了。她在飞机上一直呼呼大睡,宋子诚坐在她身边,时不时地侧头看她的睡颜。从B市到H市,两个多小时,他竟然也没看腻,自己都觉得神奇。

就在昨天,坛子说诚哥你魔怔了,宋子诚当时觉得坛子在放屁。现在,他自己也有点动摇了。他觉得他可能真的有点着迷了,是那种无法控制和约束的、自己心甘情愿地沉溺……的那种着迷。

好像真的有点魔怔了。

理智告诉他,这样大费周章地去追一个女人,一而再再而三,这是一种纨绔行为,投入和回报完全不成正比,他该立刻停止。

理智还告诉她,动什么也别动感情,那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事。玩儿,可以;玩儿真的,不可以。所以他应该立刻停止。

他知道这些,一直都知道。

但知道是一回事,办到是另外一回事。很多时候,两者之间会产生背道而驰的差距,且距离会越来越大。

他就是忍不住,停不下来。

两人下午三点多下飞机,打了个车去酒店,等一切收拾妥当时,也快傍晚了。他们的酒店位置不错,离西湖很近,晚上推窗就能看到西湖的夜景,十分完美。

当然了,价格更“完美”。

不过反正是公司掏钱,蓝衫又不用心疼。

宋子诚问蓝衫晚上想吃什么。关于H市本地名吃,蓝衫已经做足功课,所以现在听到BOSS问,她想也不想就答,“楼外楼的西湖醋鱼!”

宋子诚的回应简洁有力,“好。”

两人从酒店出来,肚子都不算太饿,所以并不急着去吃饭,只是慢悠悠地溜达着。傍晚的暑气退却,城市白天的喧嚣渐渐沉淀下来,暮气蔼蔼,行人车辆沐在其中,都被镀上了一身惬意又舒缓的昏黄,像是走进了泛黄的彩色老照片。

一路上绿树荫荫,清风拂面,蓝衫初到异地,心情雀跃,高兴地捧着脸陶醉,“哎呀,这里真好。”

宋子诚问她,“哪里好?”

“不知道,就是觉得好。”

这样的回答一点营养都没有,宋子诚却听得心情跟着轻快,城市在他眼中也顺眼了一些。

两人走了一会儿便看到西湖,湖中生着许多荷花,硕大的碧叶高低错落,层层叠叠地铺在湖面上,粉红的荷花如一粒粒明珠点缀其中,晚风吹过,把荷花的香气送到岸边,沁人心脾。

路边开了一条小道,直通向湖面上一座亭子。两人觉得好玩儿,一同走上去。路面贴着湖面,高度差不足两公分,人走在其上,乍一看像是踏波而来的仙人。

这个亭子修在湖水东侧,向西可以看到整个西湖。此事金乌西坠,暮色沉沉,湖对面的山背对着夕阳,颜色苍翠如墨,连绵的山像是伏在湖边安睡的巨兽。夕阳把天空泼染得一片赤红,光线撒到湖面上,湖水把它掰成千万片碎金,缓缓摇动。

“好美啊!”蓝衫喃喃感叹。

“是啊。”有人应道。

她的第一反应,那个人是宋子诚,但宋子诚的声音绝对不是这样的!BOSS总是冷冰冰的,连说话都带着硬度,嗓音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温柔似湖水,清润如荷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