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怜芳草(第2/7页)



  那一天,整日都精神恍惚,似愁似喜。晚上也睡不着觉,只能跑到屋顶上去看星星。

  天上璀璨的星光,一如那个夜晚,他暗沉如黑夜的眼睛中透出的点点光芒。

  在那个瞬间,她才真正明白他当日所说的话:“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他收下了,他已经给了他的承诺。

  云歌回忆着和陵哥哥相处的一点一滴,她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

  躺在璀璨的星河下,想着长安城内的陵哥哥此时也可以看到这片星空,云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觉得他此时肯定也在望着漫天星斗,既静静回忆着他们之间的约定,又期许着重逢之日的喜悦。

  她心中的愁思渐去,一种很难言喻的欣喜渐增。

  躺在屋顶,对着天上的星星轻声说:“我记着呢!满天的星星都见证了我的诺言,我可不敢忘记。”

  从此后,云歌有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独自一人时,会不自禁地偷偷笑出来;怕冷清,喜热闹的她突然爱上了独处,常常一个人能望着星空发半夜的呆;会在听到顽童笑唱“娶媳妇,穿红衣”时,脸蓦然变红;还不愿意再穿任何红色的衣服,因为她暗暗觉得这个颜色是在某一天要穿给一个人看的。

  她一直计划着何时去找陵哥哥,本来还犯愁怎么和爹娘说去长安才能不引起他们的疑心,没有想到爹娘竟然想给她定亲,既然爹娘都不想再留着她了,那她索性就离家出走,正好去长安见陵哥哥。

  不过没有了发绳信物,不知道能否找到陵哥哥?见了陵哥哥,又该怎么解释呢?说他给自己的东西被娘亲没收了?

  ……

  云歌心中暗叹一声,先不要想这些,等到了长安再说吧!总会有办法。

  --------------

  一路东行,云歌心中暗赞,难怪大汉会被赞誉为天朝,市井繁华确非一般国家可比,新奇的玩艺也比比皆是。

  但云歌自小见过无数珍玩异宝,父母兄长都是不系于外物的人,所以再珍罕希奇的东西,她也顶多就是多看一眼,于她而言都是身外之物。一路最留心的倒是最日常的吃。但凡听到哪个饭庄酒店的东西好吃,必定要去尝一尝。

  唉!爹爹、娘亲、哥哥都不要她了,她干吗还要为了他们学做菜呢?

  虽然心中满是郁闷,可自小到大的习惯哪里那么容易说改就改?

  云歌仍然禁不住每到一地方就一个个酒楼跑着。

  遇见上好的调味料也总是忍不住买一点揣在身上。

  满心哀怨中,会红着脸暗想,不做给三哥吃,可以做给陵哥哥吃。

  因为心中烦闷,她常扮了乞丐行路,既是存了好玩的心思,也是因为心中难过,存了和父母赌气的心思。只觉得自己越是落魄邋遢,似乎越能让父母难受,也才越能缓解自己心中的难受。

  云歌出门时,还是天寒地冻。一路游玩到长安城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刚到长安城外的少陵原,云歌就听闻七里香酒楼的酒很是有名,所以决定去尝一尝这个七里香怎么个香飘七里。

  还未到酒楼,就看到酒楼前围着不少人。云歌心中一喜,有热闹可以看呢!

  可看热闹,人人都很是喜欢,个个探着脖子往里挤,云歌跳了半天脚,也没有看到里面究竟是什么热闹。

  云歌看了看里八圈,外八圈围满的人,抿嘴一笑,从袋子里摸出昨日刚摘的鱼腥草,顺手揉碎,将汁液抹在手上,探着双手往人群里面挤。

  鱼腥草,顾名思义就知道味道很是不好闻。前面的人闻到异味,再瞅到云歌的邋遢样子,都皱着鼻子,骂骂咧咧地躲开。

  云歌一路顺风地占据了最佳视野,而且绝对再无人来挤她。

  她往嘴里面丢了一颗酸梅,拢起双手,瞪大眼睛,准备专心看戏。

  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叱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象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

  那个女子好象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女子把挑来的酒卖给店主后,仔细地把钱一枚枚数过,小心地收进怀中,拿着扁担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

  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忽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

  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布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象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

  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融于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