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我在这里(第3/3页)



不过,为了卖书,也没办法啦。

只是"希望书卖得好,就会有更多人知道你"的定理让我十分为难。"能不能只有书大卖而人不红的方法啊?"又被人指责说"你想得美!"

诶,好啦好啦,有所得必有所失嘛。我也知道的。

[二十四]

写这个"XX之后"的文章要面临双重矛盾。说自己已经XX了吧,觉得也太装模作样了,会被人耻笑的。但老是掩着藏着说"我根本没有XX啊"时,好象又很容易落进"你这个贪婪的家伙"的舆论里。

不过这些并不是我想说的全部啦。

从很小的时候起,你们所知道的这个落落就是没有很大志气的,抓着唯一"语文成绩稍微好点"的救命稻草在家人和老师的压力下苦苦生存的家伙。或许是那时的诸多心理创伤让我变成现在这样歪歪扭扭心思不正的人。而文字就是我唯一能够表达的出口了。

有很多次被急速的打压刺激到而痛哭的经历,也有迷惑到离家出走的过去,有到现在也解不开的人性中的弱点。那些都是藏在很深的皮肉下面的东西。甚至连我自己也不能常常感觉到,只在特定的时候它们才会露出端倪。

就这样,从《岛》开始,到《年华是无效信》,我面对着一个陌生而庞大的读者阶层,还是用自己的文章,尝试与他们的沟通。

有不少人看见了。

其中一部分人明白了。

我总是看不见他们所有人的样子,不明白他们所存在的地点。但唯一明白的,假设我真的是已经XX了的人,那么,XX所带给我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让那些可能拥有与我类似心境的人,更容易地找到我。

"喂,我在这里"。

毕竟,一直以来的希望是起码还能用文字,找到曾经和我有着相同感觉或经历的人。就像在情绪最混乱不安的高中时,曾经紧紧捏着陈丹燕的书,因为发现有人窥视到自己的秘密而变得安心而焦虑。于是,后来的某一天,我也拙劣地学习着,希望能在文字铺成的铁轨上,迎来他人的列车。

就像举着手里的标牌走在人群里,遇见一个个停下来对我说"哦,你想找的是我吗"的人。

就是这样的感觉。

[二十五]

我找的就是你呀。

这是我冒着被许多无关的人知道的危险,寻来的你啊。

[二十六]

你好吗?

我。我还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