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2页)



  向遥倒不怎么到向远的住处来,一则是因为住校,二则她的生活远比向远丰富。一次两人一起吃饭,向遥有意无意地提起,在学校附近好像见过叶昀,向远记起,叶昀所在的高中的确跟向遥的职高离得不远,经常上学放学,遇上了也不是稀奇事,不过她还是说了句:“你们也好几年没见了,还能认得出来吗?”

  向遥低头吃饭,然后说:“怎么认不出来?不过他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全都是命好,忽然多了个城里的有钱老爸,一辈子都改变了。”她的口气里不无艳羡,

  “你为什么不想,他本来一出生就应该跟他爸在城里过上好日子,可是平白在乡下跟邹瘸子过了十几年,这样还值得你羡慕吗?”向远说。

  向遥没有反驳,脸上似有淡淡怅色,“不管怎么样,我认出了他,可他未必认得出我来。”

  向远作惊讶状,“你过去不是挺讨厌他的,说他长得丑。”她说完这句话,很久没有听见向遥答腔,过了好一会,向远吃毕放下了筷子,才听到向遥冒出了一句:“他没以前那么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