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已入骨(第2/5页)

  朱旧看着季司朗温柔的神情与动作,忽然伸手捧起他的脸,四目相对,她漆黑的眸子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低声喃喃:“季司朗,你别这样啊,我会爱上你的。”

  良久,季司朗勾了勾嘴角,说:“你不会。”

  朱旧绷不住了,“扑哧”一声笑倒在沙发上,心里哀叹,又失败了,每一次都骗不到他。

  她伸手盖在眼睛上,真有点累了。

  季司朗转身,从她的包里掏出一双平底鞋,给她穿上,忽然说:“Mint,委屈你了。”

  朱旧睁开眼,见他语气神色都特别认真,愣了愣,她坐起身,轻快地说道:“哪里委屈了?”她指着他,一本正经地背诵医院里那些护士对他的赞美之词,“Doctor季,仪表堂堂,英俊潇洒,风趣幽默,温柔体贴,专业一流……”

  季司朗哭笑不得地打断她,“喂!你背书呢!”

  朱旧再接再厉,“哦,还是钟鼎世家!委屈?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咧!”

  季司朗摇摇头,“但不包括你。”他顿了顿,正色道:“如果你觉得困扰,现在还来得及。”

  朱旧也收起嬉笑表情,说:“司朗,你知道的,没有人能逼我做我不愿意的事,你不用有负担。”

  有一句话她没说,也知道他不爱听。这一点帮忙,哪里算得上委屈?她的命都是他给的,如果不是他,三年前的撒哈拉沙漠里,她早就死了。是他把埋在黄沙里的她挖出来,明明都缺水,他却用小刀划开皮肤,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进她干枯的嘴里,支撑着奄奄一息的她等到了最后的救援。

  这一份恩情,她一辈子铭记。而她能为他做的事情,实在是寥寥无几。所以在得知他被家里逼婚逼得困扰不堪时,她提议,要不,我俩凑一对?他非常震惊。虽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但他从小受家族影响,知道婚姻对一个中国女人意味着什么。可朱旧对他说,她这辈子原本也不打算结婚,她并不在意那些虚无的名声。

  “我还欠你一样东西。”季司朗转移了话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物品,举着它递到朱旧面前,单膝跪地,凝视着她的眼睛,用特别温柔的声音说道:“朱旧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朱旧看着他手中的戒指以及他认真的神色,瞪他,“喂,季司朗,入戏太深了啊你!”

  季司朗却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满眼坚持。

  朱旧抚额,“好吧好吧,我接受。”她伸手去抓戒指,却被季司朗避开,他握住她的手,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还俯身在她的手指上落下一个轻吻。

  朱旧身体一僵。

  季司朗抬头时表情忽然一换,勾起嘴角冲着她眨眨眼,“Cut!怎样?够拿影帝了吗?”

  朱旧抬脚就踹他,“去死!”

  若不是知道他压根不喜欢女人,与她的婚事也不过是被家里逼得急了掩人耳目,她真要被他这个样子给骗了。

  “你真该改行去做演员。”朱旧又躺倒在沙发上,打量着无名指上的戒指,非常漂亮的祖母绿,哪怕她这种不懂玉石的人,也瞧得出来是年代久远的珍品。

  她想起什么,说:“季司朗,这戒指不会是你们家的传家宝吧,那我可不敢随便收。”说着就要脱下来还给他。

  季司朗按住她的手,毫不在意的语气:“我们家别的不多,这种不知什么年代的玩意儿倒是多,你拿着玩呗。”

  啧啧,这口气!朱旧没跟他争,但她也不会真的收下,因为她平日里从不戴首饰。先拿着吧,回头再还给他。

  “这还是我第一次戴戒指。”她转了转戒指,忽然低声说。

  季司朗讶异了,“第一次?”

  怎么会?她明明……

  “嗯……”朱旧翻了个身,将手掌盖在眼睛上,嘀咕道:“我好困,睡一会儿。”

  他嘴角动了动,但没有再问。取过沙发上的薄毯,搭在她身上。

  他们吃过晚餐后驱车离开,季司朗送朱旧回家,他还要回医院,车离朱旧的公寓还有一段距离时,她让他停车。

  正是旧金山最美的秋季,她住的那条街非常安静,道路两旁种植了高大的银杏树,这个季节,叶子都黄了,落了一地,特别美。朱旧很喜欢听鞋子踩在树叶上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微声响,那是独属于秋天的声音,她最喜欢的季节。

  夜里有点凉了,她紧了紧风衣,伸手插进衣兜里时,摸到了一个东西,是季司朗给她的那枚戒指,她拿出来,对着路灯看了看,那种少见的绿色真的非常非常美,就连不喜欢首饰的她都为它心动。大概是女人对戒指有一种天生的喜爱吧。

  她想起季司朗在她下车时问她的那个问题,你真的是第一次收到戒指?

  她知道他意有所指,是啊,曾结过一次婚的女人,怎么会是第一次戴戒指呢?

  可她并没有撒谎,当年啊,那人对她求婚时,用的不是戒指,而是一块腕表,他亲手制作的,表盘是一片深蓝色的星空,在黑夜里会发出璀璨的星光。

  朱旧拍拍脸,让自己从回忆里抽身。也许是今天发生的一些画面,与记忆中的太重叠,让她情不自禁想起了蛰伏在心底深处的一些片段。

  可是,都过去了。

  她抬头望着头顶金黄色的银杏叶子,过不了多久,这些叶子就会慢慢落光,秋天会过去,寒冬会来临,春天也就不远了。

  很多事情,就像季节一样,翻一页,就成过往。

  晚上她竟然又失眠了,哪怕满身的疲惫。她的失眠症有很多年了,早些年,最严重的时候,她整夜整夜睡不着,索性爬起来看医书。再年轻的身体,这样熬久了,也撑不住。后来就开始吃药。季司朗知道了教训过她,说她自己是医生,难道不知道药物对身体的极大损伤吗?她来旧金山后,与季司朗住的公寓离得近,他就常拉着她去晨跑,周末只要不上班,就拖她去爬山、攀岩、远足。户外运动一向也是她所喜爱的,她也就乐得跟他一起。失眠症慢慢有所缓和。

  在床上折腾了许久,朱旧爬起来,从床头柜翻出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的药片,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