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2/2页)


  他倚在雕花镂空的栏杆上,可有可无地“嗯”了声。
  楼下就是花园,三三两两的烧烤架旁都站着人,方才被聂乐言那样一闹,大家都慌乱得不得了,结果很多东西都被烤糊了,此刻他们正在一起动手收拾残局。
  而再过去一点,就是露天泳池,聂乐言失足掉下去的地方。
  淡蓝清澈的水面,波光粼粼,平静如初。
  他听见电话那头的声音在说:“我一会儿有个杂志采访,不过六点之前就能结束了。”
  他明白她的意思,微一沉吟,却说:“不好意思,今晚大概没空和你吃饭。”
  果然,她似乎有点失望,轻轻“哦”了声,但还是十分善解人意地说:“没关系,那就下次吧,我们改天再约。”
  淡白的烟雾在半空中袅袅散开,挂掉电话之后没多久,他就看见草地上的宁双双抬起头来,冲他招手,大概是示意他下去吃东西。
  宁双双说得对,他刚才确实是失控、冲动,其实他最近做了太多反常的事,多到连自己都不愿意去一一细数。
  或许从认识聂乐言开始,他就已经开始反常了。
  其实在聂乐言的导师举办那场寿宴之前,他就曾经见过她一次。只不过那时是惊鸿一瞥,远远的看见,只觉得她高挑出众,说话和微笑的时候脸上都有种奇特的神采,炫目耀眼。她无意中给他留下了这样的印象,所以才在后来渐渐有了更多的接触。
  或许一开始只是猎奇罢了,谁知道这个女人此后竟会成为他频频失常的主要原因。
  是真的失常,因为他从没和哪个人固定交往过那么长的时间,也不会将哪个女人的喜恶习惯记得那样清楚。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好像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快得令他连厌烦都来不及,快得让他根本没什么心思去找什么其他的人。
  过去家中外祖父常常说他和几个表兄弟们:年轻人,心不定。可是和她一起,他竟然觉得自己很安定,连身旁一众发小死党都连连称奇,打趣他何时开始修身养性起来。
  其实就连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怎么就是她了呢?
  这个女人虽然长得比一般人好看一点,可是有时候却实在是别扭至极,还偏偏喜欢和他唱反调,总是曲解他的好意,仿佛故意要惹他生气一样。
  就连他买礼物送给她,似乎都还要依着她的情绪,情绪好的时候才肯收下,倘若不高兴了居然连瞄都懒得瞄一眼。
  而以前,哪个女人收下礼物的时候不是欢天喜地的?
  所以说,她实在别扭得可怕。
  就像某一年的情人节,他特意嘱咐秘书去买节日礼物。其实之前的样册是他亲自看过的,LINDA拿给他的时候,只一眼他便看中了那只手镯,只觉得与她很相衬。
  本以为她会喜欢,结果谁知道她竟然不肯接受。
  以前也曾送过更昂贵的东西给她,只有那一次,她竟然以价格作为借口推搪他,令他情绪陡然沉下去。
  而最要命的是,过了没多久,她竟然主动提出了分手。
  他以为自己对她已经足够好,没想到她还是要和他分手。
  长这么大,她是第一个这样对待他的人,分开的时候好像连一丝一毫的留恋都没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见面时,依旧对他恶形恶状唇枪舌箭。
  可他偏偏还是喜欢她,忘不了她。
  是的,他喜欢她,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甚至她的嬉笑怒骂在他眼里都是那样的赏心悦目。而这,该是多么荒唐?他怎么可以这么反常地对一个早该成为过去式的女人念念不忘?而且,还是一个根本不待见他的女人。
  静下来的时候,他一边反思,一边却又不由自主做出更加荒唐的事来。
  比如,买了套房子,然后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是如何捉弄她,最好让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受自己的奴役和差使;又比如,她的手机挂坠明明是被自己收起来了,可却硬是不肯还给她,任由她那样着急,他看在眼里,那一瞬间只觉得怒火中烧——她越是宝贝,他就越是不愿拿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突然就变成一个小气自私、毫无风度的男人。
  当然,这样的形象也只限于在她面前。
  在外人眼里,他依旧是那个进退有度、从容不迫的江煜枫,依旧有女人对他趋之若鹜。所以他想:凭什么让一个聂乐言来搅乱自己的生活?
  于是他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公司的生意上,甚至很快开始约会当红女明星。
  可是感觉统统不对,令他愈加心不在焉。
  感觉不对,只因为她们都不是她。
  狠狠吸掉最后一口烟,江煜枫将烟蒂捻灭,然后转身进屋。
  那扇客房的门紧闭着,他鬼使神差般地走过去,不轻不重地推开门板,里头却是一片悄无声息的宁静。
  果然,她还是睡着了。
  受了一场惊吓,又呛了许多的水,大约已经令她筋疲力尽。
  她睡在那里的样子十分安静,乌黑的头发散落在枕畔,脸上的淡妆被洗掉,皮肤仍旧粉嫩得像婴儿一般,浓密卷翘的睫毛覆下来,在眼下形成一片仿佛凝固住的淡淡的阴影。
  他走到床边,只站了一会儿,便闻到一线香气。
  很温暖,随着她的身体起伏,若有若无地传过来,似乎就融在她的呼吸里。
  她躺在那里,连呼吸里都带着甜暖的香味,令他心旌动摇。
  这样的感觉太奇特,好像她什么都不用做,而他就已经被牢牢捆绑住,那无形的绳索越缚越紧,他却甘心束手就擒。
  窗外的光线悄然变幻。
  就这样站了许久,修长的身体终于微微俯下去。
  那一瞬间,空气中仿佛有静止的魔力,他的唇极轻地在她的额上印下一吻,而后又迅速地离开。
  多么可笑,他竟然会像个十六七岁的毛头少年,战战兢兢地偷亲自己心宜的女孩。而事实上,就算时光倒退十三年,他也不曾做过这种事。
  其实更可笑的是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似乎心甘情愿地,爱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