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2/5页)

然而这份坚信永远只能在我清醒的时候。很多次我都梦到了苏荷,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噩梦。但在梦中她确实死了,她胸口那个血窟窿源源不断地奔涌出红色的血液,她朝我微笑,美丽而虚弱,皮肤逐渐透明。她用模糊的声音跟我说话,可我一句也听不见。我哭喊着求她别走。然后她就消失了。

唯独有一次,梦很温柔地带着我回到更早的过去。那是2004年的春天,我跟她一起走在飘满玉兰花香的长长的林荫道上,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雨露。那是我们唯一一次都来得很早的清晨,两个人走在空旷的初中校园里。我还记得,那是在她被老师一口咬定偷窃而我带领全班同学抗议的三天后。我背着书包,趾高气昂,而她却微微颔首,收拢着双肩,紧张不安地走在我身旁,她需要很努力很认真才能跟上我步伐的节奏。就这样,我们一直走完了整条林荫道。在即将左拐走进教学楼的分岔路口,她突然驻足,鼓起勇气问我:“卫寻,你吃早饭了吗?”

“啊,吃过了。”我是真的吃过了。

“喔。”她点点头,往右边食堂的方向拐弯走了。

那大概是我们彼此经历的第一场分离,那么的微不足道,却足以埋好整场命运的伏笔。

我还记得,那天清晨的空气非常清新,微风拂过树叶的嫩芽,发出窸窣声响。阳光中透着沁人心脾的芬芳。我很想追上去,咧嘴笑着告诉她:“其实我还没吃。”也或者,当年的我并不想那么做,仅仅因为这是梦,所以如今的我才极力提醒着当年的自己,应该那样做。我朝她越来越小的背影追上去,仿佛只要追上她,故事就可以改写,罪孽也终将被救赎。可是来不及了啊,我知道追不上了,梦要醒了。

尘埃落定。

二零一二年八月,盛夏。我不知道自己可否用这个成语来作为故事的结束。但我想,它确实结束了。

曾有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话,是一个女孩朴实的人生总结:十六岁时爱上一个男孩,相爱三年最终分手。一直忘不掉,一直孤单地生活着。后来嫁给另一个无微不至的好男人,亲人朋友都觉得我的人生圆满了。但只有我知道,从此,我的生命停止了摆动。

短短一百字不到,却引来无数痴男怨女和文艺青年们的转载和哀叹。

当时我还不屑地对这段矫情的文字嘲弄了好久,在输掉一场游戏,早上起不来床,吃饭时吃到一粒沙子,工资迟迟不发,要交房租等各种时候,我都会用阴阳怪气的口吻调侃道:操,老子的生命简直停止了摆动。

如今我大概是遭到了报应吧,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句话的杀伤力。我终于明白,何为孤单地生活着,何为生命停止摆动。只是这句话,我再也讲不出口。它像一颗毒瘤,依附在我左胸处,偷走血液里的温度,让心脏变得冰冷。

还是有值得高兴的事。

梦航二代——这个名字怎么听都二到极致的团队,却像一株坚强的野草在夹缝中生长起来,还是以谁都想象不到的速度。秦大义跟老王最终还是带着三十几号人从白鸟公司跳槽过来,据说这次的“叛变”打了汤嘉文一个措手不及,不过像他那么阴险冷血又不择手段的人,应该有办法帮白鸟公司的老总重振雄风,但我总觉得,比起动漫公司,他们更合适开一间整天集合在一起高喊“我能行”“我可以”的传销公司。

至于刘凯希,跟陶子分手的一个月后,他就和一个富家千金闪婚了。当时我都还没来得及出院,就收到了他镀24K金的高富帅喜帖。从此以后,他成了某家分公司的董事长,曾经沦落街头的苦逼青年又当回了阔少爷。不过他不再热衷于一掷千金只为博红颜一笑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什么红颜啊,全他妈是祸水。

大概跟陶子那段挫败的感情,让他变得成熟了。他长心眼了,不再游手好闲,拿着老爹和岳父的钱做起了正经事。比如投资我们梦航二代动漫传媒有限公司的第一部电影。我们筹划的第一部动画电影,是青春现实题材,大家都觉得,最近这几年缅怀青春的题材会越来越火,而我们又是扎扎实实在青春中挣扎彷徨过的一代人,没理由不以这个来作为公司的处女作。借用年叔霸气的话:做成功了,它就是咱们步入康庄大道的通行证;做失败了,那它也是咱们青春岁月的墓志铭。大家纷纷表示,年叔那十年文编果然没白做,这句话回头得加在宣传文案里。

当天全体员工开会商量,电影要叫什么名字。激烈地讨论了一整个下午意见还是不统一。最后老王提出来:“要不就叫《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吧,有种虽然迷茫但还是努力活着的力量,忧伤中不乏积极向上,正能量中不缺人文关怀,名字听上去呢是有点矫情,但是,要没这些幼稚可笑又没心没肺的矫情,怎么能叫青春啊……”大家听得一愣一愣的,瞬间对老王肃然起敬,北大毕业的才子果然一般啊。

名字顺利通过,大家积极投入工作。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是九月份。

某个凌晨两点,毫无征兆地,我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号码像是国际长途。我心想不会是什么骗钱的电话吧,迟疑了下还是接了。那边沉默了十多秒,就在我要挂断时,一个声音平静地从听筒里传来:“我下星期结婚。”

我这才反应过来,是简凝。

“……恭喜。”我不知还能说点什么,又陷入沉默。没多久,那边又说:“昨天我妹妹来找我了,她很久没来找过我了。”声音波澜不惊。

“哦,这样,她说什么了没?”尽管在听到她声音后,我就咬牙强迫自己表现得冷漠无情,为了她慢慢好转的病情,绝对不可以说任何让她动摇的话。可这一刻我的心还是提了起来,我不敢告诉她,自她走后,我确实很不习惯。

而且,其实还有件事我没告诉任何人,简凝把那个保存了五年的手机还给我后,我找出通用的充电器,才发现手机并没坏。里面的短信存得满满当当,一条也没有删掉,全是我跟陆笙南的回忆。而收到她的最后一条短信,时间是那天凌晨三点多,内容是:白痴,你手机忘我家啦。

我几乎可以想象,她十八岁生日的那晚,发完这条短信后,肯定马上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她应该会狠狠拍下自己的脑袋笑自己笨吧,然后匆忙地翻身下床,穿上拖鞋,睡衣也来不及换,就抓着我的手机跑下楼去追我。她永远不会知道,那个决定,从此改变了她的一生。每次想到这我就心如淬火。生活多么残忍,活着的我们,又是多么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