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3/6页)

“他是你现在的老公吗?”我好奇。

“怎么可能啊。”她吃惊地笑了,却看不出失落,“后来我们确实有在一起,他对我还算不错吧。可他是个很要强的人,很大男子主义,太有野心。大四毕业后,他在大学本城工作了一年,一是为了积攒经验,二是为了等我。但这却让我很有压力,我本以为我只需要考个初级会计师证,找个安稳工作,再跟他结婚生子。但他听完我对未来的规划后表示不屑和不理解。他明确表态,必须出国。差一点,我就决定什么都不管跟他走了。但后来,你猜是谁让我打消了这个想法。”

“谁?”

“小年。”

“年叔?”

“就是他。怎么说呢,能跟他在一起我确实是开心的,却也非常累。相爱的那三年里他从没给过我任何承诺,毫无安全感的一段感情是折磨人的,有时候半夜做梦都会吓醒。我必须非常努力和拼命才能跟上他的步伐。很多时候我觉得我更像他的搭档,而不是爱人。他最常对我说的也是‘我需要你’,而不是‘我爱你’。”

芳姐叹了口气,回忆至此走向沉重,“他是我的初恋,我把什么都给了他,我爱他,我从没想过自己能真地割舍下他。可小年这个旁观者看得很清楚,他告诉我,我现在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继续坚持,而我可能得到什么呢?我依然爱他,他却依然没有非我不可。我继续奋斗,考中级会计师证,再考高级,再考acca,但绝口不提结婚生娃。我每天心惊胆颤,一刻也不敢怠慢地追逐他的脚步。我永远只能遥望他的背影,而他眼中看到的全是他的宏图伟业,偶尔累了才会回头看我一眼。第二个选择,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接受那个从大一开始默默喜欢我的男生,留在星城过稳定舒适的生活。”说到这,她总算侧过头,目光清澈地看向我,“换你,你会怎么选?”

“不清楚。”我垂下头。

“可我清楚,我是女人,女人最需要的还是安全感和归宿感。所以,我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人。”

这个结局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想知道的是另一个问题,“你……后悔吗?”

“不后悔,他对我很好,我爱现在的老公,或许你觉得那不叫爱,至少不是纯粹的爱。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就算不够纯粹,也丝毫不影响我现在的幸福和安定。我不敢说我的选择有多对,但至少不坏。”芳姐意味深长地看着我,“其实嘛,人生的分岔路口远没有咱们年轻时以为的那么重要。因为无论你怎么选,都会有遗憾的。”

“这我懂。”

“懂就好。”芳姐露出了欣慰的神色,“虽然我不清楚你最近经历了什么,但一切都会过去的。”

我感激地点点头,迟疑了一会,还是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芳姐,塞林格的《破碎故事之心》里,男主角对女主角说: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菜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芳姐静静听完,温柔地眨了眨眼,“你想说,这就是你的爱情?”

“我不知道。”我抓住头发,再次陷入了痛苦,“很奇怪,每次当我想靠近时,只会逃得更远,我无法不去计较爱情中的得失和伤害。他们说,如果在爱情里始终太在意自尊,只说明还是太自私。我想,我就是那个自私的人吧,我不配爱她……”

“爱就是自私的啊。”芳姐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仔细想想呀,不管你选择爱谁,用什么方式去爱,最终还不都是为了让自己能多快乐点少难受一点吗?不要被这些爱情名言或者什么条条框框的真理给束缚了,一千个哈姆雷特还有一千种爱情呢。跟随自己的心走吧,准没错。”芳姐挺直了背坐起来,“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你们的年叔当年开导我的原话。”

不等我回答,她脸上突然绽放出明媚的笑容,迫不及待地起身了。马路对面的幼儿园放学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小胖子背着灰太狼的书包,娇气地跑向芳姐。她一把将他抱起,往他的肥嘟嘟的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我见过小胖子,是芳姐的儿子贝贝。

芳姐抱着贝贝转身朝我招手:“来,跟叔叔说再见。”贝贝的眼神里透着小女生才会有的羞怯,挥了下手,立刻别过了头。

我愣在原地,望着两母子的背影久久地出神。芳姐不会知道,比起自己之前那番苦口婆心的开导,此刻给我留下的这个温馨素净的背影,才真正具备了可怕的说服力。多幸福啊,虽然每条路都有遗憾,但她选择的无疑是遗憾最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那条。她选对了不是吗?而我呢,依然傻站在人生的分岔路口迷茫无措。

“请问你是卫寻先生吗?”突然间,一道陌生的男人声音从背后传来。我转身,是一个微微秃顶目光锐利的中年男人,穿着短皮衣夹克,黑色牛仔裤。他很礼貌地看着我,尽管笑容可掬,却一点也亲切不起来。

我愣了老半天,才缓缓开口:“……是我。什么事?”

“可能的话,得麻烦你跟我去趟警局。”

“我犯法了?”我感到好笑多过无措,“是因为刚才没把烟头扔进垃圾桶吗?”

“按照《环境保护法》,那顶多罚你几十块钱。”他居然有心情跟我开玩笑,“总之,还请你配合下调查。”

我完全不明白,“调查什么?”

他皱了下眉,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相片,“你认识他吧?”

“我认识,他怎么了?”我很诧异,照片上的人是小歪。

“他死了。”他说。

真奇怪,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并不是震惊。

我迅速回想起两年前他来面试的那天,穿着闷骚的粉红色衬衫,稀少柔软的黄色头发卷成一碗意大利面,推开办公室门后他微笑得有些紧张,小心翼翼地打量了大家一圈,最终把目光停留在我脸上,指了指身旁的位置,“那个,我可以坐吗?”“当然。”我点头。他又笑了笑,放下了肩上的棕黄色帆布背包。而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两个月前的火车站,他当时也背着那个帆布背包,瘦弱的身板在大风中就像一株发育不良的小树苗。他露出一口不太整齐的洁白牙齿,信誓旦旦地对我说:“寻哥,等我戒毒了,我还要回来。”他在说出那句话时,应该是真心的吧。我清楚记得,当时他的左手很用力地抓着那根柔软而陈旧的背包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