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Flower.孤勇

我原以为青春是慢慢结束的,但原来结束只在一瞬间。在那个人离去的雾霭里,青春再没有张扬的笑,也没有肆意的痛了。

[楔子·纽扣]

那个扎个马尾巴的女生,其实第一次检查课间操扣她分的时候,他就记住了。

她校牌上的名字,程安之。

会记住她,是因为她偷偷看他的有点紧张有点装无辜的表情很像封寻。

儿时和他一起背药材表的封寻。

封寻记忆力没他好,爷爷考他们的时候,她总是偷偷看他,想要他给个提示,那时候的她,就是这样的表情。

但那时的他,是多么的有原则,小小的脸故作严肃,一次也不曾让她如愿过。

后来她走了,他有时会后悔,如果当时多帮帮她,会不会爷爷选择留下她。

但她留,他就要走。

他们终究要分开。

那个时候,对于被女生喜欢,他已经有很多的经验。

甚至有时相熟的老师也会拿这个调侃。

但看似沉稳笃定的他,对这方面其实非常晚熟。

有时候看到那些情书里火热的字句,各种遥远得不真实的天荒地老,他会觉得迷茫。

那时他已经非常的忙,忙各种功课,忙学校的事务,还要挤出时间跟爷爷抄方随诊。

他不知道那些女生为什么会有那些时间去做梦。

但是程安之,她有一点点不同。

他有时候会从她的行为上,猜想封寻此刻在做什么。

如果她也这样喜欢上一个男生,是不是也会这样躲闪着张望,慌乱的打探,可怜兮兮又带着一点小倔强。

他想了想,发现内心里,竟然有一点希望封寻会是这样生活着。

平凡的、自由的,会为一点点小事哭又会轻易被逗笑的,像一株随处可见迎风摇摆的小草。

很小的时候他就依稀的感到,不是每个人都想成为参天大树。

只是有时被命运选中,没资格懵懂。

那天同班男同学抓着几张皱巴巴的纸跑进来,大笑着扔到他桌上的时候,他只扫了一眼,就认出画的是他。

画上的他,背着一个女孩,身后跟着另一个女孩,女孩扎着一个马尾巴。

那天晚上的事并无需瞒人,很快有人猜到那些画的作者是画中的两个女孩之一。

他没想到唐嫣嫣会来找他,澄清不是自己,于是答案就只剩下一个。

回去再看那几张画纸,心里就微微的泛起了一点笑意。

她画功不算高明,但画到他的部分,看得出分外用心。

圣诞晚会那天,他不经意的瞄到她像只小猫一样溜过来,他以为她会鼓起勇气跟他说话。

但是她没有。

她竟然把手里不知从哪得到的一只丑得要命的恐龙偷偷放到了他的礼物堆里!

然后撒腿就跑。

她跑开的时候,他看到她的衣服上滚落了一颗纽扣,圆圆的,木色的,他走过去的时候,它孤零零的躺在那里,像只小眼睛。

他弯下腰,把它捡了起来。

后来的很多年,他清理过多次房间,也丢掉过很多旧物。

但那只红色的恐龙,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被留了下来。

有次他不小心捏了它的肚子一下,才发现它会发出声嘶力竭的喊叫。

我爱你,我爱你。它鼓着眼睛重复着这一句不像示爱倒像生气。

直到电池耗尽。

他把那颗纽扣,塞到了装电池的那个拉链袋里。

8、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七月底的一天,蝉声轰鸣。

开学后我们就升高二了,整个暑假,几乎全部要在补课中度过。好在我和七春都选了文科,虽然分了班,但仍然在一起。

我趴在课桌上做数学试卷,头顶上呼呼转动的吊扇无法刮来一丝清凉,只让人觉得更加燥热。

碎发被粘粘的汗水贴在额头上,眼皮有些发痒,我揉了揉眼睛,突然感到后背有人轻轻用笔捅了我一下。

我偏了一下头,后面就递过来一个纸条。

这是我们自习课上常玩的把戏,要好的女生和男生之间,用纸条来聊悄悄话,中间帮忙传递的同学也会很自觉的不偷看,仿佛是不成文的公共协议。

我后面的后面坐的是七春,一般和我传纸条的也只有她。

我打开纸条,看到上面是陌生的字迹。

“我写信跟他表白了。”

我有些发愣,想是不是谁传错了,但是扭头一看,斜后方却是唐嫣嫣看了我一眼,眨了眨眼睛。

没有想到是她。

暑假后就开始按新的分班上课,唐嫣嫣也选了文科,所以我们成了同班同学。

但她一次也没有和我主动说过话。

我看着纸条上清秀的字迹发呆。

他?

是他吗。

我打了个问号递回去。

这次回来的字很多。

“他前两天来了学校,好多同学去找他写了赠言。我不想后悔,也不想遗憾,所以把信给他了,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我做到了。你呢?”

我这才确认她说的是封信。

我也曾想去找他写赠言的,班上的女生很多都去了,我拿着本子,远远的看了他一眼,突然就失了兴趣。

我已经有了一本封信的幸运课本了。

这是我最温柔的秘密。

我的手按着试卷下的那半本数学书,它已经被我细心的包好,从外表看,不会被任何人发现异样。

连我妈都发现我最近恨不得吃饭睡觉都抓着那本数学书,感动得她连着给我熬了几天鸡汤。

我的数学成绩一向不好,但我有一种隐隐的感觉,一定会好起来的。

因为这本书里,有他那么近的气息。

有一页画了一只非常萌的小鸡,胖乎乎的身体正在用力啄米,头顶上好大一滴汗。

下面是他的字:勤劳的小鸡有米吃。

我仿佛看到他露出少年调皮的笑意,那是平日里的他少见的表情;

整本书页干净整洁,但并不新,每一页几乎都划满了记号,备注和提示无处不在。

我又仿佛看到在闪亮的光环下,他深夜伏案刻苦认真的身影;

如果说过去的封信是站在阳光里微笑的影子,那么现在他已经是悄然坐在我身边的邻人,有时会做个鬼脸,有时会皱起眉,有时会拍拍我的头。

程安之,我就在这里。

我会在前方等你。

我常常会被自己臆想出来的声音吓一大跳,但是接下来,却会有以前从来不敢想象的狂妄心愿钻进脑海。

我从小就是个乖巧的平庸的孩子,我从来没有过自己想要的东西,我的人生里只有被告之必须去做的那些事情。

是封信,让我荒芜的青春开始燃烧。

我蠢蠢欲动,居然想浴火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