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篇

我是在高中门口又见到梁乐薇的,一个暑假,她竟然胖了不少。

看见我,表情讪讪的:“是老同学就不要问我为什么啊,就是一高兴,吃多了……我就是个皮球,吃不得。”

她一面看着宣传栏里的班级分配,一面指着其中的一窜小黑字:“你在十三班哦。”

“你呢?”我略略扫过一眼,反问她。

“还在找呢……哦,看到了,七班。好像是理科班啊,到时候文理分科又要转班了,好麻烦……”梁乐薇自言自语着,一路已走过出老远,过了很久才像想起什么似的回过头,“那我先去报到啦!新学期愉快!”

“等等。”我叫住她。

“怎么?”

“毕业聚会……你怎么没有来?”

“这个啊,”梁乐薇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你大概也听说了,我最后那半年为了考学校和以前那几个姐妹差不多算闹翻了,再去也没什么意思,就和其他朋友出去庆祝了……反正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嘛,怎么,她们问起我了?”

“没有。”我若有所思地摇摇头。

“哦,这样啊……”梁乐薇脸上有一闪而过的失落,而后很快恢复起初的朝气蓬勃,“那没别的事情我就先走了。”

“好。”我默默点头,两手却不自觉握紧。

那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见过她。就仿佛从这个宇宙消失了一样,我这才知道,二十个班级是多么庞大的整体,也是多么遥远的距离。

我们过去各自的朋友圈之间没有特别有交集的,所以我再也得不到关于她的消息,当然我也没有非要知道她现在考多少分,每天早上吃些什么这样迫切的念头,所以也就干脆任由自己失去她的音信。

直到最近一次偶遇。

那时已是高一下学期,中午我心血来潮,提前去学校,没想到在公车站台看见她。

一段时间不见,她似乎瘦了一些,看来是有用心减肥,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笑。

她并没有注意到我,整个等车的过程里,都在自顾自地打电话。

“哦,对对对,那个手机这周能到货吧,不到我死给你看啊!”

“好好好,我这周末去取,你大爷的敢不在店里!”

“……”

她笑起来一如既往,侧影也没什么变化,只是却隐隐带着一种陌生感。公车很快到站,她跳上去,我这才注意到,她上的并不是去学校的那一路。

长方体的车身渐远,我站在炎炎烈日下,忽然觉得口中发苦。

或许一开始,我们就不在同一个宇宙。

我是在后来开初中同学会时,才从旁人口中得知,原来她一上高中就开始做起倒卖水货手机的小生意。

“看不出梁乐薇不光谈恋爱剽悍,做起事也剽悍啊,这么早就钻钱眼里了。”有人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以前也没感到她家条件差啊,现在怎么突然这么缺钱了?”

“也不是吧,大概是她气势太强了,我们也就没关注其他的方面了,据说她爸妈很早就离婚了啊,这么久也没见过她爸来开家长会,关系不和?”

“不清楚啊……”

“别人的事情不要太关注了。”我推倒面前的麻将牌,微微瞥了说得正起劲的那人一眼,他终于噤声。

这是初中毕业后的第二场同学会,梁乐薇还是没有现身。当晚我们所有人喝了不少酒,有人起哄说玩真心话大冒险。

几轮下来,恰好轮到我输,有人起哄说要给唯一没到的女同学打个告白电话,我手心骤然间冒出冷汗。

过了很久,我才慢悠悠开口:“我没她号码。”

“我有啊,”说罢一只手机已经递过来,上面赫然显示着梁乐薇的新手机号,“动手吧。”

我想那晚我真是有些醉了,否则也不会一被怂恿,就真的拿出手机拨起号来。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在恶作剧,电话接通了很久后,那头都是忙音。

围观的人渐渐意兴阑珊,开始重新发牌继续游戏,只有我,在默默将手机放进口袋里忍不住问了自己一句,等到她问你,你会说这是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我不知道答案,因我从不做没有意义的假设。

高二那年开始后没多久,我有了人生中第一个女朋友。班里的女同学,相处久了,不管是在旁人眼中还是自己眼中,都多了些不同寻常的龃龉,倒不如真的交往。

交往后我的生活也没什么大改变,每天照常吃饭上课做题,只是晚上多出半个小时打电话聊天,从班里的八卦说到未来的计划,困了就互道一声晚安,生活里仿佛多出了一丝不言而喻的甜蜜。

我想我那时是真的喜欢我的初恋女友,这样的事实并不会因为梁乐薇曾在我的青春里获得过分的关注而改变分毫。

而说到梁乐薇,我与她最近一次见面的情况实在是有趣得很。

犹记得那天暴雨,雨天的公车总是格外拥挤,那天自然也不例外。车还没来,站台上已挤满等车的学生。梁乐薇恰好排在我前面,我们之间隔着的,是她多年的闺蜜,我曾经的小学同学顾斯彤。这个世界有时候总小得可怜。

眼见公车靠站,一群人蜂拥而上,梁乐薇好不容易挤上车,想要投币,结果似乎翻来找去都没有找到公交卡和零钱,我以为她要回头找顾斯彤借钱了,没想到她竟头也不回地一伸手,将一面白生生的手掌摊在我和顾斯彤的眼前。

下一秒,顾斯彤和我同时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又过了一秒,我不动声色地将一张一块钱的纸币当着顾斯彤的面放在了她手上。

整个过程诡异而安静,我原本以为梁乐薇至少会回个头,没想到她竟然径自投了钱便往里走了。

也对,这才像她大大咧咧的一贯作风,我忍住笑,一脸无谓地也跟上了车。

不得不承认,这样微妙的小交集令我雀跃,连带着当晚的电话,也超出了平时的半小时。

女朋友在那头不解地问我:“今天有好事情发生?”

我一怔,随即摇摇头:“没什么,不知不觉就这么晚了,早点睡吧,明天见。”

“明天见。”那头的人终于舒心地笑起来。

不要误会,我的初恋之所以以失败收场,并不是因为梁乐薇。后来的一年多里,我和她甚至没有见过一面,但这并不妨碍我和女朋友说了分手。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爱情发展到某个阶段,便到了死胡同,任凭你再用力,也无法再继续深入下去。而你任何一个努力的举动,都会让自己觉得力不从心,觉得不快乐。

而若是喜欢一个人已感受不到快乐,那么这样的爱情便再没有继续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