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我独自去见他那天,我妈还在上课,在电话中交代我转乘的车次以外,我妈顿了顿,才说:“你也不要太不留情面了,毕竟他是你爸。”

我没说话。

天公太应景,那天竟然飘着小雨,还起了浓雾。一路上司机骂骂咧咧,我睡得昏昏沉沉,头好几次撞在玻璃窗上,肿了个小包。

到达医院时,我还是忍不住多年养成的阴暗心理作怪,在心里骂了一句,靠,建得这么九曲十八弯干什么,想我迷路吗?

事实上我觉得我还有很有先见的,因为十分钟后我果然迷路了,在受尽好几个护士的鄙视后,我才艰难摸索到他的病房。

但很可惜,我勉勉强强酝酿起来的一点温情也随之折腾没了。

说真的,自高中最后那个暑假,他提着一只北京烤鸭来看我,塞了五十块钱给我,表示自己没钱供我大学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甚至在某次,我心血来潮给他发了条祝福生日快乐的消息后,他也没有回复我。

不过眼下看来,当初拐走他的女人也还是有那么点人性的,虽然不愿意和他结婚,但好歹饭还是要给他吃的,甚至就连现在住了院,也仍然愿意分担一点医药费。

我进去的时候他眼睛是闭着的,让我以为他还在睡,既然还在睡,我也就不想继续打扰了,毫不犹豫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准备走。

没想到他却突然叫住了我:“对不起。”

那天最后,他神经兮兮地塞给我了一个牛皮纸信封,看厚度不是我隐约期待过的人民币,但还是非常大方地接了下来,也算是完成他所谓的遗愿。

我坐车回家,我妈还没下班,作为翘课成性的老油条,我内心并没有多少羞愧之情,打开电脑登陆QQ,和顾斯彤简单汇报了一下今天的见闻,才慢条斯理地拆开那个信封。

至今我都觉得我拆开那个信封的时机不对,用朱珠的话说是“我至少该烧几柱香再拆的”,我嫌她脑子抽筋,但不管怎么样,我想我还是选错了时机,至少不应该是在全无心理准备的时候。

不得不承认,我的小聪明,一手勉强能看的字,和无师自通的厨艺,大概都源自于他。

所以在突然见到这个年近五十已病入膏肓的混蛋一笔一划写下的亲笔信时,我的鼻子还是没出息地酸了一下。

他洋洋洒洒地写了七大页,我不知道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需要耗费多少时间,但我一字一句看完,也不过用了半个小时。

或许每个没良心的浪子到了风烛残年时回忆往昔都会感到悔不当初,但他的羞愧和歉意,我却是真的无法全部接受和理解。

但这却不妨碍某一刻我忽然难过,为我这么多年来的空白。

原来这世界最可怕的,不是你深刻地爱着一个人,或者恨着一个人。而是那样切肤的情绪,你从不曾有过。

我的眼泪忽然像关不住的闸水,凶猛泻出,直到门铃声突兀的响起,我恍恍惚惚地走过去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