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胥引之莺歌篇 十三月 第五章(第4/8页)

偶尔八卦可以长精神,为了八卦连折寿都不管了是长精神病。终归我不是圣人,不能体谅她心中所苦,只觉得世人皆苦我也苦,这件事着实不好帮忙,打算用恐吓的办法劝退,组织了会儿语言,对她道:“你想要我用幻术帮你,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帮你,我的幻术能做到的,就是你把你的身体献祭给我,我用你的骨头打出—把古琴,以这把古琴奏出重现你夫君过去的幕景。如你所知,幕景中我能看到一切,但你却不能看到了,假如你的夫君还活在这世上,我可以把用你骨头做成的这把琴送给他,假如他不在这世上了,我就将你送去同他合葬,如果这样你也愿意,那我帮你。”

她原本就苍白的脸色更加苍白,浓黑的眸子里全无神色,有谁愿意用性命去换一个不能知道结果的结果。我起身道:“就不送姑娘了,我……”

话来说完,被她轻轻打断:“我愿意。”

我抬起头:“你说什么?”

她手抚着额头,嗓音冷冷的强作平静,还是听得出来有压抑的颤抖:“最近,很多时候都在想,我啊,就像是一棵树,拼命把自己从土里拔出来,想去找另一棵树,可怎么也找不到,又不晓得怎么再将自己种回去,能够感觉树根已经开始枯萎,慢慢枯竭直到叶子,说不定就要死了。你不知道这种一点一点枯死的感受。我从前也不知道。”她顿了一会儿,渐渐平静下来:“假如真能做成一张琴,那就太好了,总比就这样干枯而死的好,还能和他在一起,也不用再这样,再这样什么都不知道地到处找他。”

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莺哥说这么长一段话,比她说过的任何一句话都要轻松,都要沉重。

我沉默地看着她,半晌,道:“我和你开玩笑的,你的头发很长,很漂亮,我不要你的骨头,把头发给我就行了,用它来做弦,也能制一张我想要的琴。”

我不是同情她,只是想到假如有一天我同慕言走散,而临死之前我要再见他一面,今日我积下一点善德,希望来日也有人能帮帮我。想到这里时候,完全没有记起前一刻还在为他不在乎而伤心难过。

所需是一间密室,一张无弦琴,一只盆,一把刀。两个时辰后,我将莺哥的头发从盛了半碗血的小盆子里捞出来,像捞一把挂面,摊开在手中又似一匹用来裁剪嫁衣的红缎子。血珠细密地附在发丝上,任凭又捏又挠也未落下半分,很容易就搓成匕股琴弦,安在枫木做的琴架子上。红色的弦丝在灯影下泛出冰冷光泽,我闻不到任何味道,但想象这四面都围上黑布的斗室中应是每一寸空气都充满血腥。不过什么叫密室,不是把门和窗户关死再围-块黑布就可以,充其量只能说是个小黑屋。我和莺哥商量不能这么下,因要密室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不能被打扰,一旦起弦,中途被打断就前功尽弃,重来谈何容易,除非把所有器具重新准备一次,而问题在于,即使我可以马上再放半碗血,也要给莺哥一点时间让她长头发。况卧毕竟不同于华胥幻境,不能织出游离于尘世的虚空,只要进到屋子,任何人都能看到我所奏出的幕景。你想在这样一个黄昏,城中医馆某处荒凉屋子传出诡异琴声,推门一看屋里居然在下雪,半空还或坐或站一大堆人讨论今天天气如何年底朝廷是不是会发双薪……这电就罢了,隔壁居然还是个卖棺材的,真是好难不把人吓死。

我们正在发愁,房门却被轻轻叩了两声,从敲门风格就能判断是谁,我磨磨蹭蹭地去开门,走到一半突然想到问题其实可以解决了,加快脚步一把拉开门闩,慕言就站在门口,目光放在我身后,打量了一圈收回来看着我:“这是在做什么?”我瞟了他眼,咬着唇角别开脸:“给你个机会戴罪立功要不要?”他坦然摇头:“不要。”我噎了噎,急得瞪他:“主动和你冰释前嫌了你还不要,必须要!”他叹口气:“好吧,我要。”

有慕言守着,小黑屋就不是寻常小黑屋,升华成密室了,我很放心。

起弦之时,看到莺哥震了一下,发丝做成的琴弦寄托了容垣关于她的大部分神识,那些过往她不仅可以看到,还会知道容垣心中是如何想,当然,奏出这暮景的我也能知道。

半空中,渐渐出现的是郑宫里昭宁西殿那一夜新婚,殿外梨花飘雪,瘦樱依约,从前我们看到故事的一面,却不知另一面,直到这一刻,它终于现出一个清晰的轮廓,露出要逐渐明朗的模样,而所能看到的容垣的故事,一切始于他第一眼见到莺哥。

第一眼见到莺哥,容垣并不知道喜床旁弯腰逗弄雪豹的紫衣女子不是他要娶的姑娘。这没什么可说,他对锦雀的印象其实寡淡,猎场上也没怎么细看,只记得她将受伤的小雪豹递给自己时手在发抖。修长细白的手,没有刀剑磨出的硬茧,不会是处心积虑的刺客。遑论莺哥和锦雀长了一副面孔,就算样貌完全不同他也未必分辨得出。之所以要娶锦雀,不过是隐世王太后听信巫祝的进言,认为围猎那日他会遇到个命中注定要有所牵扯的姑娘。而直到新婚这一夜,隔着半个昭宁西殿,他才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将要成为他如夫人的女子。她有一双细长的眉,浓黑的眸子,烛光下眼波荡漾得温软,却隐隐带着股冷意,如同晚宴上那道冰凌做的酥山,浇在外头的桂花酸梅汤让整道菜看上去热气腾腾,刨开来却是冰冻三尺。

他握住她的手,看到她眼中一闪即逝的慌乱,想她心中必然害怕,可即便害怕也一幅镇定模样,身体僵硬着是抗拒的意思,手上却没有半分挣扎,强装得温柔顺从,却不知真正自得温柔顺从不是镇定接受,是将所有的不安害怕都表现给眼前的人晓得。身为一国之君,他见过的女子虽不多也不少,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由表及里产生巨大矛盾的姑娘,吻上她的唇时,也是大大地睁着双眼。那是双漂亮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时尤其地黑。然后,他看见这双眼睛里慢慢浮起一层水雾。他离开她,手指却像是有意识地抚上她的眼,触到一丝水泽。她哭了。

她哭了。这很好。他有一刹那觉得自己喜欢看到她这个模样,就像失掉油彩遮掩的戏子的脸,那些悲欢离合真切地表露出来。她眼角红得厉害,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神色紧绷却故作从容,模样很可怜。他打算放过她。但赦免侍寝的话刚落,她已衣衫半解地跪坐在他身上。在这种事情上,他从没居过下风,本能想起身拿回主动权,顾及到压在身上的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力气小了很多,可也足够颠倒位置将她压在身下。但事实是,他没有起得来,却能感受到紧紧贴住自己的这个身体在怎样颤抖,他想,她一定很紧张,紧张得没有发现自己一个弱质女流竞爆发出这么大的力气。她的头发真长,手上没有刀茧,也没有其他什么茧,连他后宫里那出身正统贵族的七位夫人也比不得。可除非新生的幼儿,谁还能有这样毫无瑕疵浑然天成的一双手,何况,听说她在容浔府上时,很喜欢做家务。她的头发拂得他耳畔微痒,听到她在他耳边说:“总有一日要与陛下如此,那晚日不如早一日,陛下说是不是?”他想,这姑娘真是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