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胥引之莺歌篇 十三月 第四章(第3/14页)

他点点头:“哦,那是自然,那是我们家祖传下来不为外人所知的追踪术。”

我:“……”

船驶向目的地,也没再见到莺哥和容浔一行。

目的地是赵国边境的隋远城,我们在城中住下,等待莺哥前来,听慕言说,倘若莺哥入城,黧鸦必然有所反应。但遇到母黧鸦时,这只关在笼子里的公黧鸦也表现出了反应,且反应巨大,叫人完全没有想法。

我觉得既然要长久与我们同行,必须给这只黧鸦起个名字,想了半天,问慕言:“你觉得给它起个名字叫小黑怎么样?”

他的反应是:“你敢。”

才想起从前我也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小蓝。

住下不久,竟收到君玮的飞鸽传书。慕言对我在逃亡途中还能收到飞鸽传书表示惊奇,但这只飞鸽的运作机能其实和他的黧鸦差不多,如此,也就释然。摊开传书一看,字迹龙飞凤舞,依稀可辨是这样开头:“阿拂吾妹,一别数日,兄思汝不能自抑,汝思兄否?

午夜梦回,常忆及少时,兄至王都探汝,左牵黄,右擎苍,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悲乎?悲哉!

日前午时小休,兄思妹成痴,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山川载不动,许多愁,不察盘缠为强人所掳……

兄思虑良久,此事因妹而起,便当因妹而终……”

慕言问道:“写了什么?”我总结了一下:“他睡午觉的时候不小心被小偷把盘缠偷了,然后小黄不肯配合卖艺,他就把小黄典当给当地动物园了,让我用这个飞鸽绑张银票什么的给他。”

慕言伸手拿银票,我止住他:“不用。”拿出纸笔给君玮回信:“十日之内,若不将小黄赎出,吾定将汝卖去勾栏,望汝好自为之。”信纸晾干后卷入飞鸽的竹筒,啪啦将其放飞,此事圆满解决。

在隋远城安顿下来,一住就是五日。第五日傍晚,笼中黧鸦兴奋异常,兴许是附近又出现母黧鸦,兴许是莺哥终于入城,我着实不能辨别。慕言淡淡扫了眼四围暮色,将笼子打开,黧鸦立刻摊开翅膀冲了出去,而我们在后方紧紧跟随。我心中有隐隐的担心,忍不住问出口:“你说它这么激动不会是去会情妹妹吧?”

慕言头也没回:“怎么可能。”

我喘气跟上他:“万一呢。”

他淡淡:“那就宰了它给你炖汤喝。”

黧鸦在半空颤抖地嘎了一声。

半个时辰后,果然在护城河畔发现莺哥,昏倒在水草间,全身湿透,也不知这五日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惦记她肩上的伤,解开黏答答的绷带,看到伤处行迹可怖,已被污浊河水泡得发白。

这一夜是在城北的医馆度过。

医馆的老大夫看症后取出馆中最好的药材,和着续命人参熬成药汤,以长勺一点一点哺入莺哥口中。可大半碗药汤灌下,她依然未能醒来,且高烧不退,不断说着听不清的糊话,似在昏睡中陷入某种凶恶梦魇。老大夫的意思是,倘若黎明前这姑娘仍醒不过来,就请出后门往右拐,隔壁有个棺材铺,不仅卖棺材还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这种人性化布局固然温暖人心,但莺哥绝不能死在此处。她死了我们首先要买一幅棺材,然后要勘察墓地,还要请人抬孝掘墓下葬封土……处处都要花钱,真是后患无穷。为今之计,只有故技重施以结梦梁再入莺哥梦境,黎明之前,将她成功带出来。我心里觉得爱他必须珍惜他,就是说不能让慕言有任何冒险,但还是情不自禁将他带进了危险重重的梦境,这让我觉得害怕,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想将他弄死,只是没想到这样快理智就不敌潜意识。或者说人的理智从来都不敌潜意识。敌过潜意识的最后全去当了长门僧。

梆子声声,踏过结梦梁远远观望,不同于上一次的支离破碎,这一次,莺哥的梦境很连贯也很清晰。

因必须找到症结所在,解开她心结才能将她顺利带出来,我们不得不花费一段时间看完整个故事。心中诸多疑惑,一一得到解答,但始终无法搞清魇住莺哥的到底是什么,这故事的每个结点看起来都有魇住她的可能,这就是一个杀手的命运,这样坏的命运。告诉我们杀手这个职业的确不能寄托终身。

***

故事开始于郑景侯即位的第七年。

景侯七年,飞花点翠,春深。二十岁的莺哥已是廷尉府最好的杀手,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四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容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不过这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看小说的时候没有人敢前来打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明一模一样的眉眼,奶奶死后被接入容府的锦雀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莺哥那样人气低迷。总结原因,一来锦雀爱笑,同人说话未语先露三分笑意,像朵盛开在日光雨露下的太阳花,漂亮又干净;二来锦雀乐于助人,常帮园子里的花匠侍弄花草,帮厨房里的嬷嬷炖汤洗衣,还免费教小丫头们如何绣出最时兴的绣品。锦雀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该有不该有的所有美好,莺哥同妹妹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若她也是像寻常姑娘一般长大,如妹妹一样,每月有姐姐的月俸供养,熬汤绣花自不在话下,可她不在乎,九年前容浔将她捡回来,容浔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四月十七,容浔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莺哥在赵国的任务中受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将养,却惦记着容浔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四方城。赵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器带回郑国给容浔做生辰贺礼,遗憾的是刀虽使得利落,手工却连三岁小儿也及不上,跟着做陶瓷的老师傅学了好几日,才勉强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喝酒嫌大,喝茶又嫌小,真不知道可以用来喝什么。但杯上的白釉却上得极好,剔透莹润,看似价值不菲。她将杯子用丝绸一层一层包好,行路七日,带回四方城,才踏进容府大门,已迫不及待要奔去容浔房中拿给他看。人人都说莺哥冷情,冷情的人偶尔流露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其实是巨大的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