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颜朗凝望着心上人,一脸虔诚地吃完了鸭梨。秦漠悠闲地靠在沙发上喝酒。郑明明已经连续唱到第七首歌,依然精力十足,并且每一次换歌间隙都不忘强调:“下一首是我擅长的,你们都别跟我抢啊。”三番两次逼退我拿话筒的手。

我觉得K歌这个活动好比K人一样,必须要全民参与才有意义,而目前这个模式实在太让人没有参与感,就好像嫖客兴致勃勃地跑到青楼,结果被老鸨告知今天全妓院公休,楼里的姑娘都只能看不能摸……

我默默地等待到底哪首歌是郑明明不擅长的,等了半天,发现没有哪首歌是她不擅长的。即使唱完《青藏高原》的整个高音部,她也没有如我所愿英雄气短,反而抖擞起精神又开始唱黄立行的《最后只好躺下来》。这首歌真是唱出了我对她的心声,并且我觉得大家肯定都是这么想的,希望她唱着唱着体力不济倒下来,从而让出话筒。一山不容二虎,一个KTV包房不容两个麦霸。

秦漠坐到我身边来,嘴唇动了动,我靠近去听,他说:“你怎么没精打采的?”

我想了一下,实话实说:“K歌么,就是要互动嘛,互相都要动,你看,我们这个简直像在听演唱会,太不互动了。”

他了然点头,转身和负责点歌的服务员小妹说了句什么。

《最后只好躺下来》明显还没唱完,音响猛地一顿,悠扬乐声转瞬响起。郑明明茫然地睁大了眼睛,显然是没料到有人敢在她还没唱完的时候就切歌。我在心中对秦漠叫了声好,一边去拿话筒一边使劲回忆新播的这首歌我到底会不会。可连话筒的一个角也没摸到,手被人用力一拽,膝盖在转身时猛地撞上玻璃茶几,我麻得一个哆嗦,软进秦漠的怀里。

他两只手抱着我,低下头来,模糊灯光下,微皱了眉头。

我突然想起有次陪周越越去影楼照艺术照,照相师傅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最适合自己的光影,只要找到这个光影,合理运用,你就会发现,明明镜头是对着你的但拍出来的照片完全看不出来拍的是你……

这位照相师傅深深迷恋芙蓉姐姐,特别讨厌郭敬明。他认为当今的明星,上到演电影的下到写书的,只有芙蓉姐姐不懂光影技术,由此显得她分外朴素可爱;而郭敬明太精于PS及对光影的玩弄,由此显得矫揉造作。虽然我觉得是他误解了郭敬明,也许人家只是想着多学一门手艺傍身。

我和周越越从始至终都不相信这位师傅。但这一刻,看着秦漠在橘色灯光下一张陌生而英俊得令人发指的脸,突然觉得,也许这就是最适合秦漠的光影。

这可真是一个红颜祸水啊。

膝盖在经历了漫长一麻之后,终于从骨头深处往外痛出来,我有往下滑动的趋势,他更紧地抱住我,声音低沉,响在我耳边:“怎么了?”

膝盖和牛仔裤的布料一摩擦,又是一个哆嗦,我张了张嘴巴,觉得声音都是抖的:“你干嘛突然拉我啊,膝盖撞茶几上了。”

郑明明突然凑过来:“你是笨蛋啊,刚点的那首是舞曲,秦漠拉你肯定要跟你跳舞嘛,你去拿什么话筒啊。”

我愣了一下问他:“你点舞曲做什么?”

他正俯身帮我揉膝盖,一只手牢牢握住小腿固定,另一只手很有分寸地掌握着揉捏力道,刚才被撞到的地方变得有点痒又有点酸。他抬头问我:“还疼么?”

我莫名觉得心慌,一边摇头一边继续问他:“你点舞曲做什么?”

他站起来揽住我的腰,把我拉到荧幕跟前:“你不是说缺乏互动?”

舞曲还剩一半,郑明明拿着话筒在一边大喊重来重来,颜朗看郑明明喊也跟着喊,服务员小妹手忙脚乱,赶紧重来。我想,固然秦漠理解的这个互动和我设想的互动天差地别,但人家这么好心地处处为我着想,尽管着想的方向很不对头,我也不应该挑三拣四,拂人家的面子。但我从来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跳过舞,音乐响起时,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他拉过我的手环住他的腰背,手下是毛衣柔软的触感。我依稀记得好像有一只手要互相交握,小声提醒他。他笑了一声,将我的左手握住。曲子很熟悉,总觉得在哪里听过,但我这辈子没和哪个男的在清醒状态下这么长时间贴近过,难免紧张,而且我觉得势必要踩到他的脚,就更加紧张,完全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曲子的问题。

他身上有酒的味道,我一直低头密切关注脚底下的情况。他好像丝毫不担心被我踩到,节奏踩得又稳又从容。他捏了一下我的手:“你在看哪里?”

我心尖突地一跳,连忙抬头:“没看哪里。”

他叹了口气:“别紧张,跟着我就好。”

我也叹了口气:“我跟不上你,我从来没跳过舞。”

他搂了搂我的腰,笑了一下:“你跟得上。”

绕过他的肩膀,郑明明正在对面叉着腰喝水,颜朗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们,发现我望他,立刻移开目光,假装欣赏茶几上一个装牙签的玻璃罐子。

秦漠带着我转一个圈:“现在自然多了。”

我嘿嘿笑了两声:“是你带得好么。”

他愣了愣,突然靠过来贴得很近,气息就吹在我耳边上,直发痒,想挠一下,手又被他握住,他在我耳边说:“宋宋,给你讲个故事,你想不想听?”

他就这么紧紧靠着我,一副就算我不想听也要强迫我听下去的架势,真是令人无从选择。但这件事其实也没什么好选择的,即使他不强迫,我也会欣然一听,因为我有一颗八卦之心。

秦漠说:“宋宋,你还记不记得九年前?”

我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不过也许这只是他的习惯,就像《诗经》里说正事之前总要先讲点不相干的转移下大家的注意力,比如在痛斥丈夫变心之前先讴歌一下桑树的生长情况什么的,文学上称之为起兴。

我摇了摇头,说不记得了。他没在意,声音沉得别有韵味:“九年前,我妈生病,我陪她回国疗养。和一个女孩子成了邻居。那年你……那年她十七岁。”他顿了顿,像在思考接下去怎么说:“我二十三岁生日,我妈喜欢热闹,在家里办了个舞会,她也来了,还有她的男朋友。那天晚上她一直坐在角落,谁也不理,仅有的四支舞是和我跳的,就是这支曲子,一直是这支曲子。”

我终于听出点门道来,原来他是要讲他的情史。

我点头说:“这首曲子满好听的。”

秦漠看着我的眼睛,很久没说话,而舞曲也行将结束,我被他看得直发毛,在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他终于开口:“我一直没告诉她,那天晚上,我其实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