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骨王

“阁下不请自来,又杀了我手下的骨魔,不知是什么意思?”那黑衣人的语气寒森森的,丝毫不掩饰对墨夜的敌意。

“我只想看看轮转王的尸体。”墨夜丝毫不跟他客套,在魔界,如果你示弱,就会被人家骑在头上,所以,无论实力如果,都绝对不能退缩一步。

“阁下是什么人?”披在那人身上的黑色斗篷突然无风自动,就算是身上有九幽邪雷,齐欢依旧能够感觉到那股阴寒的让她忍不住发抖的气息。

“哼,你说呢。”墨夜一抬手,一柄无刃金刀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从那黑衣男耳边耳边擦过,一阵静默之后,那黑色斗篷突然碎成一片一片的,从那人身上飘下,好像是黑色的蝴蝶在漫天飞舞一般。

“天魔剑?你就是墨夜!”看来这把剑比墨夜出名多了,齐欢看着那把消失在城里的金剑,想着是不是跑过去把剑给捡回来。把这样的宝贝到处扔,多败家啊!以后还怎么养老婆养孩子。

偷偷松开墨夜的手,刚想往里冲,结果被墨夜给拉了回来。墨夜根本就知道齐欢脑子里在想什么,那把金色长剑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齐欢手里。

看见天魔剑出现在自己手里,齐欢爱不释手地摸了半天,就差没抱着亲两口了。不得不说,齐欢这贪财的习惯这么多年来,还真是一点都没变过。

墨夜看清那黑色斗篷下,一张十分普通的脸微微挑眉。这人绝对是骨魔,不过竟然可以让骨肉再生,如果他没猜错,他该是那个从未有人见过真面目的骨王才对。

魔界四王,骨王应该算的上是最神秘的那个了。他从来没有在魔界动过手,一直以来外界都传,他不过是因为占据了阴池,所以才被封为王。不过,亲眼见到他之后,墨夜立刻就能够感觉到,骨王的实力绝对不会比墨御差,甚至很可能超越他。

要是曾经,墨夜是无法看出来的,毕竟那时候他实力虽强,但修为仍旧不及他父亲墨御,不过眼下,他修成鬼仙,又成功地渡过了天劫,要是真的拼起来,绝对不会比墨御弱。所有人都以为,鬼仙不过是自身实力比较高而已。事实上,鬼仙真正可怕的地方,是他们可以调动冥界的十八层地狱中的怨气。那无尽的怨气都是鬼仙的攻击手段,就算是仙人被拖入怨气中基本上也只有死一途而已。

所以,想要消灭鬼仙,对如今的仙人来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有人能够秒杀墨夜,将他的鬼体彻底毁灭才行。

“我劝你还是不要看得比较好。”知道了墨夜的身份,骨王的表情有些放松,看来他对墨夜并没有多少敌意。那些死掉的骨魔其实他根本不在乎,只不过墨夜的出现让他无由来的产生了危机感所以才会挡在这里。

“无妨,我倒是想知道,我亲爱的哥哥,是怎么对付我父亲的。”墨夜脸上带笑,只听骨王一句话,他大概就知道自己的想法应该没错,不然骨王也不会这么说。

骨王听了墨夜的话,表情有些发愣,随即大笑起来,“星煌果然比不上你。”

两人的对话让齐欢一愣,怎么跟星煌扯上关系了,难道墨御是星煌杀的?一直以来世界观还很正常的齐欢根本就不能接受这句话含有的意思,太假了吧,杀了自己亲生父亲,就算他们都是魔,难道生活了这么多年,一点感情都没有么?!

她住在墨府的时候,根本就没看出来星煌很讨厌自己的父亲的样子。

“既然你执意,那我们就去看看吧。”骨王看起来十分好说话,竟然转身就带着墨夜他们俩王城里走。遮住骨王脸部的黑色斗篷都碎了,他随手又幻化出了一件斗篷。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这才往前走去。

“怎么了?”墨夜从一开始就发现了齐欢的表情有些不对劲,轻声在她耳边问道。

齐欢下意识地哆嗦了一下,猛地扭头,表情有些古怪地瞪着墨夜,“你父亲……真的是星煌杀的么?”

墨夜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他早就有这种想法,只不过才找到机会罢了。”如果说罪魁祸首,其实还是他。如果不是他的话,墨御也不会受了那么重的伤,让星煌有机可趁。

尽管齐欢来过天魔界,但她却从来都不知道真正的天魔界竟然会如此黑暗,这让她突然有些退缩,不是害怕,而是恐惧。墨夜,也是这样的人么?齐欢抬头看着墨夜,正好对上墨夜血红色的双眸。

墨夜双手拖住齐欢的两颊,低头在她唇角印上一吻,“我不会。”如果是在遇到她以前,或许对墨御动手的那个人会变成自己也说不定。但是有了齐欢,他的世界里多了除了黑暗意外的色彩,她不能接受的事情,他不会去做。

墨夜一直都知道,齐欢讨厌他满手血腥,但是在人间的时候,她什么都没有说过。但有些事情是底线,恐怕那个时候,就算齐欢恨墨御恨的想要把他千刀万剐,都没有想过要让墨夜替她动手,毕竟他们是父子。

她从没有在墨夜面前提起墨御的事情,就是不想他们两个因为墨御产生什么隔阂。所以,墨夜只是重伤了墨御,而没有真正杀了他。

其实当年他母亲死的时候,墨夜就已经对墨御动了杀心,墨御一辈子拥有无数女人,最爱的女人时墨夜的母亲,最恨的女人是星煌的母亲。偏偏,他的两个儿子,却都恨不得要他的命。

唯一的区别就是,墨夜对他的厌恶直接表露在脸上的,而星煌对于墨御的厌恶,就连墨御本人似乎都不知道。大概,是不知道吧!

“我知道。”只要是墨夜的承诺,齐欢都会选择相信。她不希望自己爱上的男人,会变成冷血无情的恶魔。

“走吧,去看看你的仇人。”墨夜放开齐欢的小脸,握住她有些发凉的指尖,将身体的温度从手指间传递给她。

只是握着彼此的手,仿佛就能够天荒地老,恐怕,世上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只要她在,他可以放弃一切。

骨王的住处并不大,也没有多豪华。事实上,进了阴池齐欢才发现,这里根本就不能算是个城,除了有城墙之外,该有的这里都没有。

骨王所谓的住处,竟然是一个地洞,地洞开口处还堆着无数的骷髅头骨,那堆成小山的头骨有着不同的颜色,虽然看起来挺吓人的,但那些带着颜色的头骨倒是真的挺漂亮的。

远远看去,那些头骨丝毫看不出是骨头,而像是钻石一般,闪闪发光。经过墨夜的解释,齐欢才知道,骨魔也是有等级之分的,那些头骨变了颜色的,都是高等骨魔。

不知道这些头骨值不值钱,偷几个去卖也不知道有没有市场。这时候齐欢完全不在乎那是骷髅头,满心都被钱字给迷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