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戏 致远行者 11(第3/4页)

  她冷淡道:“不用你说,我比你了解他。”

  我放下酒瓶:“OK,就算是你比我了解他吧。”我继续:“前一个原因,我需要回头亲自和聂亦求证一下,要是他真对你旧情难忘……”我对她笑笑:“我不会为难有情人。至于后一个原因,我觉得我也挺天才的,没有配不上他。”说完继续含笑看着她。

  不会为难有情人。我还有空发散思维想我好像曾经在哪儿也听说过这句话。哦,是谢明天,当初我杀去谢家带酒醉的聂亦离开,她就对我说了这句话。

  我走了两秒钟神,抬头只见雍可定定看着我。“聂非非,”她道,“你是不是觉得感情是很简单很容易破解的事,人类也是很简单很容易理解的生物?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都会诚实地表达自己的感受?”

  我说:“你是说,聂亦有可能仍喜欢你,但仍拒绝你,因为感觉和我结了婚要负责任什么的?”我恍然:“所以你才来找我而不是去找他。”

  她不再说话。

  我说:“哦,我不太在乎这些。我不管他潜意识里对你怎么样,我只管他怎么和我表态这事。”

  她沉着脸,突然冷笑了一声:“我以为你们搞艺术的都内心敏感脆弱,想要纯粹的爱情。”

  我将一只手揣裤兜里:“你认为我内心敏感脆弱?真的?”我抿着嘴唇看她:“不,我心有猛虎。”

  西格夫里·萨松的那句诗怎么说的来着?“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我心有猛虎,刚愎傲慢,只能对唯一认定的那朵蔷薇花温柔以待。

  唯有那么一朵蔷薇,我对它有无尽的爱和宽容,不愿也不会苛责。我觉得这很浪漫。

  她大概是没有听懂,也不屑在和我继续讨论,没来由地蓦然发狠:“你最好记住你的话,不会为难有情人。”话毕也没再多说什么,拎着包转身就走了,背影好强地挺直,经过吧台时却不小心跌了一下。

  我没有立刻起身,坐那儿将啤酒全部喝光,又将服务生端过来的一杯冰水也喝光。转头看向窗外,玻璃上却觑见自己的影子。我就对着那影子笑了一下,可毕竟不是真正的镜子,并没有看清楚那笑里藏着什么。

  没有人真正了解自己的潜意识。

  收到许书然短信时,我和童桐已经侯在机场,宁致远要回一趟法国,订了下午的机票。许导的短信风格和他的说话风格保持了高度一致,二十个字内交代完事情:“雅克来我这儿了,有时间飞过来喝酒?”紧随着文字信息配了张他和某棕发蓝眼帅大叔的早餐合影。我一点没犹豫,言简意赅回他:“可,晚上碰头。”回头支使童桐:“订两张去L.A.的机票,马上可以走的那种。”

  童桐很惊慌:“不……不回国了?我妈后天还给我安排了场相亲,我看照片还挺满意的。”话脱口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脸迅速涨红,整个人都有点不太好的样子。

  我摇晃着手机:“那就订一张吧,我去L.A.你回国。”

  童桐红着脸,假装犹豫:“可没我跟你一起,你的衣食住行怎么办呀?”

  我继续摇晃手机:“我又不是个智障,离了你生活就不能自理了,你回国相你的亲去,那些事我自己电话搞定。”话刚说完被我摇着玩儿的手机就啪一声摔在了了地上。

  我们一起沉默地看向对方。

  童桐肉痛地捡起刚给我买的7Plus,抽了抽嘴角:“开不了机了。”一边默默地给我订机票酒店安排接机一边小声嘟囔:“还说自己不是个智障。”

  我给了她后脑勺一下,童桐软着嗓子小声求饶:“别别,非非姐,我才是智障。”

  临上飞机前童桐千叮万嘱,让我落地就去买个手机,但落地后一路堵车到酒店,和许书然他们碰头时已经八点多,也没找出时间去解决手机的事。

  雅克·杜兰是个法国人,当代最著名的天文摄影师之一,成名多年,是我的大学教授雅各·埃文斯的知交好友。埃文斯在世时,杜兰曾经数次前来纽黑文探望他,因那时候我对天文摄影也挺感兴趣,所以跟着他请教了一阵子,算是他的半个门外弟子。

  不清楚许书然怎么会知道我和杜兰认识,想来大概是他和杜兰有交情,同在摄影领域,不经意聊起我,才发现大家都挺熟,可以一起约个酒。

  许书然订的地方很安静,我最后一个到,看到他们找了个角落正在低声交谈。上一次见杜兰还是在埃文斯的葬礼上。我见过的西方人中,杜兰不算长得最英俊,却最有风度,那种风度内敛低调且老派,不像个艺术家,倒像个国会议员。几年前有一部电影叫《王牌特工》,科林·费斯在里边饰演一位绅士派头十足的英伦特工,那气质和杜兰有点异曲同工。

  杜兰看到我便站了起来,脸上露出笑容,他生性严谨,少见笑容,我想这几年他一定过得并不开心,因此即便在笑脸上也满含忧郁。但我实在很激动能再次见到他,走过去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礼。许书然显得有点惊讶,大概是只知道我和杜兰算熟,不知道熟到这样的程度。

  彼此寒暄后大家就着一些寻常话题聊了一阵子,许书然突然有电话进来,走到一旁去接电话。杜兰取出来一只大信封放到我面前:“打开看看。”

  拆开来才看到是五张尺寸一致的深海水母的照片,我脱口而出:“六亿五千万年之花。”

  六亿五千万年之花,那是埃文斯生前所办的最后一次摄影展的主题。他花了八年时间走遍全世界的海洋,拍下数百幅水母图,那是一项壮举,那场摄影展在业内影响很大,可载入教科书。那应该也是埃文斯一生中最好的时刻。

  其后便是他爱上周沛。他爱上周沛后就没有什么好事,疲于应付小情人和不断涌现难题的生活,也没有什么心思再办展览,再然后就是车祸离世。

  但我记得那场辉煌的展览,六亿五千万年之花,那些照片摄人心魄,像是用埃文斯的灵魂娇养而成,整个A国海洋摄影界在那之后在没有出现过更震撼人心的展览。埃文斯一向根据作品来决定照片尺寸,且每个作品一贯只出一张照片,出过之后就不会再保留底片,所以每一幅都是独一无二的绝版。我记得那场展览后,大部分的展出作品都被埃文斯捐给了博物馆,极少部分在随后被拍卖,他自己只保留了大概十来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