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戏 致远行者 07(第3/4页)

  他抬眼道:“所以我应该把那小孩买下来,而不是买他手里的滑板是吗?”

  我说:“......聂博士你不要犯罪。”

  他带笑看我,又重复了一遍最初的那个问题:“想不想滑滑看?”

  这天下午,我们一起在户外喝了咖啡,去小树林滑了滑板,从东区的荷花塘逛到西区的图书馆,还去探望了西区植物园我从前认养的那棵柳树,最后在我最喜欢去吃早茶的教工餐厅里解决了晚饭。

  毕竟当我在这儿念的那半个大学时代,做梦也没想过有天能和聂亦并肩逛校园,因此整个下午兴致都很高,喋喋不休地跟他唠叨有关这座校园所有我熟知的小事;西区的A1教学楼去得再晚也会有自习座位;实验楼旁边的人工山什么时候都很安静,是逃课首选;春远湖两岸是情侣们的约会圣地;东区女生楼后面的小书店总是能租到最新的日本动漫。

  晚饭后路过春远湖时还比着湖边的草地和他指指点点:“就是那儿,以前我老躺那儿晒太阳来着,晒着晒着就要跟着MP3唱流行歌,搞得经常来那一片谈情说爱的情侣们都特别恨我。”

  其时我们正走在春远湖那座造型颇有点后现代主义的大铁桥上。正是学生穿过铁桥去对面教学楼群上自习的时间,自行车三三两两的从我们身边经过,聂亦将我挡在人行道里侧,右手揣在长裤裤兜里,左手牵着我的手。他身量高,气质又格外好,在人群里从来出众,引得路过的学生频频回头。

  作为一个从小饱爱大家目光礼赞的天才,聂博士对这事反应非常平淡,倒是对我为什么这么招情侣们恨表达出极大的兴趣:“为什么他们会恨你?我记得你的歌唱得......”他像是经过严肃思考后才选出一个最贴切的形容词:“并不坏。”

  我面无表情答他:“因为我躺那儿的时候老唱四川方言版的流行歌来着。”说着我就唱了一段《谢谢你的爱》请他点评。

  他的点评非常冷酷:“他们竟然没有打死你。”

  我被他伤透了心,勉强振作说:“唉,谁说他们不想呢,可也要打得过是不是?”

  他建议:“他们应该团结起来。”

  我单手捂住胸口后怕:“幸好他们没有你聪明,我只有一个人,而在那儿约会过的情侣简直可以组成一个工会。”

  他就笑起来,笑容很浅,我侧抬着头看他,眼角余光里却觑见湖对岸草地的斜坡上种了许多常绿树。那种同草地不一样的绿被深秋染上一层暮气,倒是现出一点陌生的神秘。我靠近他一点,我们又走了一段,他忽然道:“为什么一个人?”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说:“什么?”

  他道:“你所讲的关于你在这所学校的大学生活,似乎一直都是一个人。”

  我恍悟,点头说:“是一个人,因为那时候还没碰上康素萝嘛,我和康素萝是我转去Y校后才好上的,我在这儿念书的时候不住校,所以和同班的女生都不太熟,比较熟的就你也知道现任中科院辅导员了,她那时候是我们水下摄影俱乐部的社长。”我叹气:“归根结底还是我太酷,太酷的人都不太社交的,要保持离群索居的孤独感嘛,你懂的。”

  这话本意是想要逗笑他,当我想要逗笑他的时候八成我都能成功,但这次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嘴角并没有如同惯常那样勾勒出一个浅淡又迷人的弧度来。实际上他安静了好一会儿没说话,然后他皱了皱眉:“你的男朋友呢,为什么他不陪着你。”

  我卡了一下,想起来,真的,那时候我其实是有个男朋友来着,男朋友叫阮奕岑,而我竟然完全把这档子事给忘了。

  说起来,我早记不清我和阮奕岑到底在一起了几个月,应该还是有几个月的。但后来我分析过,我和阮奕岑那会儿实在算不上什么男女朋友。

  我读大学那个年代,少男少女们谈起恋爱来已经不太单纯,因此学校周围的宾馆总是生意兴隆,我妈还感叹过一次,说连幼儿园小朋友谈恋爱也已经亲亲抱抱不再只是拉小手了,潜台词是很担忧阮奕岑会对我做出点什么。我当时倒是很想得开,并且盲目相信自己的打架水准,只觉得他要想对我怎么样,我们就能很快检验出婚后到底是他能家暴我还是我能家暴他了。成是王败为寇,打出来的结果,就算不情愿,我也服。

  但估计阮奕岑也知道我热衷暴力,且空手道二段,一直没有敢对我怎么样过。

  那时候我们最常见面的地方要么是课堂要么是食堂,简直就是一对饭搭子。几个月往下来,肢体接触一直停留在“没有”这个阶段,连手都没有牵过。最亲密的一次接触,是两人一起走在去教学楼的路上,学校里大家骑车都比较风风火火,有辆自行车为了赶上课差点撞到我,然后阮奕岑好心拉了我一把,惯性作用我俩不小心抱了一下。

  并不像青春文艺电影演的那样,这事之后我们的关系就会有什么质的进展,唯一的后果是他的后援团因为这这事堵了我一次。估计大家也是日本少女漫画看得有点多,依样学样把我堵在了女厕所,拿着储藏间里的拖把和水桶就打算来教训我,这情景被回来拿清洁工具打扫教室的清洁大妈一头撞见,觉得她们将她的储藏间搞得一团糟,然后整个事件以清洁大妈愤怒地拎着个扫帚追了她们三座教学楼告终。

  我那时候从来没考虑过我和阮奕岑之间有没有喜欢,抑或有没有爱。我们没有任何肢体接触,但我也并不感到焦虑。如果那时候我不是那么单纯,我想我就该怀疑他是个同性恋。但我记得,我是真心挺喜欢和他一块儿吃饭来着。他对饭菜有绝好品味,点的所有食物我都会喜欢,而且总是他付钱。我想他真是个绝好的饭搭子。但他应该也不喜欢我,将我和他之间的一切捋一捋,感觉相亲后大家只是觉得对方不讨厌所以开始相处,然后因为都欣赏作为饭搭子存在的彼此,而在一起搭着吃饭吃了好几个月。这大概就是我们俩的全部。

  聂亦一直没有提醒我,我大概真是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回神时我说:“哦,阮奕岑,我们只是饭搭子,除了一起吃饭,其他时间不怎么一起行动的。”话出口时突然想起来,是我曾经和聂亦说阮奕岑是我前男友。那是他带我去雨林越野,我以为那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个约会,因此偶尔说话就跟没过脑子似的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