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四篇)(第2/4页)

整整看了1天加半夜,终于在周日中午将作者所写部分看完,心中对珍珠的疼惜竟是如法抑止。看过许多类似小说,也曾日日追随,时时刷新,也曾为书中主角或喜或悲。但从未在看过之后仍对书中人物如此牵肠挂肚,纠结于心。亮着小夜灯,在迷迷糊糊中睡去,心中有思,心中有痛,夜半四时醒来竟再也无法入睡,辗转成眠,却已天明。珍珠,珍珠,如若我是男儿,如若我们相遇,我一定将你好好怜惜,即使舍却性命!

心疼痛难耐,仅仅是为这个千年以前的女子。即使李俶即位后为她空悬后位18年,又有何用?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万生奔走,却留不住倾心红颜,即便得了天下,李俶也是有憾的吧!

“红酥手,黄腾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销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岗。”

……

红袖翠竹,一代红颜,从此湮没于历史的滚滚烟尘……不知那时的她,是否会想到,千年以后仍有人为她和李俶之间的爱情而叹息甚至深深陷落,为她的命运而感伤直至无法呼吸……

心跳乱了节奏

梦也不自由

爱时的绝对承诺不说

沉到一千年以后

放任无奈淹没尘埃

我在废墟之中守着你走来

我的泪光承载不了

所有一切你要的爱

因为在一千年以后

世界早已没有我

无法深情挽着你的手

浅吻着你额头

别等到一千年以后

所有人都遗忘了我

那时红色黄昏的沙漠

能有谁解开缠绕千年的寂寞

Ps:终于忍不住问作者沧溟水:即使历史如此,即使知道珍珠命运,但仍奢望在你的书中能给珍珠一个好点的结局,就算是自欺欺人也罢。水水回:这个,有点困难。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却装作丝毫不在意

没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一颗冷漠的心在你和爱你的人之间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了解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

一个却在深潜海底

三、读沧溟水《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

妖媚动人

最近迷上了史书,当然是所谓的野史,野史虽不如正史的大气磅礴,虽不如正史那般注重史实,但正因为如此,才有它独特的吸引人之处,很多古代的谜团在正史中找不到答案,只能从野史中,从后人的揣度中探得端倪。

早前,一直很喜欢唐朝,不仅仅因为唐朝是封建王朝中最强盛的一个朝代,更因为唐朝出现了很多有貌有才的女人,青史留名。以前,喜欢那贤慧聪颖的长孙皇后,喜欢那女中豪杰武则天,喜欢那才情不输洛宾王的上官婉儿,如今却一直沉迷于那大唐后妃──沈珍珠的传奇一生中!

“天资蒙珍宠,明眸转珠辉!”

是怎样得漂亮,使一代天子为她折腰!

是怎样得坚忍,方能于乱世中求生存!

是怎样得坚强,以后妃之身从容面对那些个流言蜚语!

又是怎样得善解人意,为夫为子洗尽沿华激流永退。

从此伊人不在,引得那天子空悬后位十几载,引得那后人几番波折为寻她!

也曾想,若李豫不是李豫,又或者说李豫不是皇位的继承人,那珍珠跟李豫该是多么令人羡慕的一对,该过着多么幸福的日子!可是若李豫不是李豫,又怎堪配得起玉质冰清如珍珠呢?

也曾想,自苦天子多薄情,珍珠得李豫真心相待多时,也算曾经爱过,又何不在走散之时,与那回纥可汗共缔良缘?可是虽然那可汗愿为珍珠出生入死,并许诺回纥大门永远为珍珠而开,然而那可汗总归难比李豫细腻,难与珍珠吟诗作赋,又怎配得上那兰心惠质如珍珠呢?

也曾想,风行衣为守护珍珠,不知入得多少次鬼门关,算是真心真意,前两人都有江山与美人之比较,难免踌躇,也就难免令人难以托付,既要平实的生活,既要找个人真心相待终身相许,何不与那风行衣就此退隐,笑傲江湖?可又想,风行衣却只知舞刀弄剑,只知为珍珠,却难免疏离,难免隔阂,又怎配得上那吴兴才女沈珍珠呢?

那是大唐几百年历史中最富传奇的一个女人,正史中少有描述,便给了野史更多的空间,给了世人更多的想象与猜测。

对功臣大将如此,对幸臣佞臣他也能最大限度地发掘他们可利用价值,等到他们成为众矢之的,一举将他们除掉,让许多受害者对他感恩戴德,赞颂他的英明。李辅国拥立他登上的大位,后来,他想除掉李辅国又不想背负忘恩负义的骂名,竟然派刺客去将李辅国刺死。作为一个皇帝,用这种手段去惩治佞臣,未免有点滑稽。

对李辅国如此,对程元振、鱼朝恩等宦官头子也是如此。该出手时就出手,毫不容情。

代宗当政不足十八年,却让元载做了十五年宰相。元载是有名的奸相,但愈是奸人愈受宠信,这大致是一种历史规律。李林甫是个奸相,罩了玄宗十九年,几乎把大唐给搞垮,但却能寿终正寝。元载在当政的十五年里,一手遮天,炙手可热,贪赃枉法,害人无数,和里林甫也没什么两样。但元载没有李林甫会搞,以至于单宗不喜欢他了,他还不自觉,继续胡搞,代宗在觉得“君臣之份”无法保全之后,终于挥起了屠刀。结果,行刑的士兵用袜子塞着老元的嘴巴将老元送上了不归路。但代宗最恨他的,倒不是元载生前的作为,而是他死后。因为他死后抄他的家,抄出来的珍宝异玩,比皇宫里的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