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审美疲劳(第4/5页)

门只上了一道锁,进门后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随手一带没落锁。小区治安很好,倒也无妨。

安若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可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原来程少臣竟比她更早回家,正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搭在矮几上。他把灯光遥控器扔到一边,继续保持着先前在黑暗里的姿势。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安若也就从未对此发表过什么不满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却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夫人,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先深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有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个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拒绝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着楼梯扶手,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位置比他高出很多。这个高度令她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姿态。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送上拖鞋,然后早晨跪在你床前等你醒来时第一时间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很欢迎。”

沈安若口才不如他,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太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支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到门被敲了敲。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乏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要我赞助旅行费吗?”

安若刚要张口,他已抬手制止,“知道了知道了,我什么都没说。”

安若发现和程少臣距离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了。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时间都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一般会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是沈安若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播音员级别的。

“今天去××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四分跟也是高跟鞋呀。”

会议结束后,安若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一日游,晚上住在古城里。传说中神秘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座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一幢幢木质的建筑,一串串纸质的灯笼,卖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去邮局打了包裹寄回家。这绝对是精神空虚的表现,她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了。”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等我。”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家店点一些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来一阵急雨,她连忙躲进一家针织小铺。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模样纯朴,用最原始的木质梭子和手工棉线织着一条条披肩。她在店里驻留很久,买了三条披肩。雨仍是不停,安若开始跟摩梭老板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能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含着大道理。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很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她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一排排小店里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的,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扫地一般地,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雨后的空气微凉,安若穿得单薄,便从袋里子抽出一条刚买的披肩,像包粽子一般缠到身上,瞬间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又觉得这条浅橘色披肩与衣服颜色甚为不搭,虽然天色已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路上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披肩,换上另一条灰白色的。路人们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