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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尝试过直接抽取血液,然后灌入真空容器中。这个最直接的方案并没有奏效,仅只是延缓了血浆的分解速度而已。而且实验也说明,除了空气之外,另有一种只存在于身体内部的因素在发生作用,一旦血液离开身体就会消失殆尽。随后,他将血液样本放置在各种实验环境中进行测试,温暖的、冰冻的,甚至是生理盐水和人类血浆里。

不断的失败让他更加不屈不挠,他倾心尽力地对实验程序进行排列组合,更换不计其数的方法进行实验。尝试,失败,暂时远离项目,重新回归,如是轮回。

数十年过去了,更多个十年过去了。

接下来,个人生活中发生的惨剧让他有更深刻的理由去解决血液的问题:他的谢岚因为难产死去,可怜的宝宝在坚持了两年后也随母亲而去。至此,他对研究的态度变得偏执,简直像是入了魔。

他自身的进食需求同样是源动力之一。

强壮的血脉使得哈弗斯每6个月才需要吸食一次血液。但自从他的谢岚,美丽的伊万杰琳死去之后,他就尽可能地拖延进食的时间,直到饥饿将他击倒在病床上,不得不开口求助为止。残酷的事实让哈弗斯明白,自己依旧需要吸食其他女性吸血鬼的血液。尽管是逼不得已,他仍然感到愤恨不已。为此,他试着说服自己,这和同伊万杰琳在一起时的感觉完全不同。他绝不允许自己背叛对谢岚的思念,也不允许自己因吸食他人的血液而感到快乐。

他曾经救助过无数族人,要找到一位愿意奉献血液的女性吸血鬼并不困难。最终他选择了一位朋友,对方并没有配偶,他希望这样能够留住对逝去爱人的那份悲伤和羞愧。

结果却出人意料,演变成了一场噩梦。因为饥饿感被压抑得太久,他体内的掠食本性在嗅到血液的那一刻彻底爆发。他袭击了朋友,狠命地吸食她的血液,以至于事后不得不为她的手腕做缝合手术,因为他几乎咬掉了朋友的手。

这一次疯狂的行径也让他直面自己的内心。在此之前,他一直扮演着绅士、学者和医者的角色,一个不曾受到原始欲望影响的正人君子。但那只是在他能够正常获得血液的前提下。

隐藏其后的可怕真相却是,他沉浸在了血液的甘美当中。当那道顺滑温热滑入他的食道时,体内隐藏的力量也随之咆哮迸发。

当时的他甚至感到了愉悦,一心想要索取更多。事后,他因为羞愧难当而干呕了许久,并且发誓再也不吸食任何人身上的血液了。

他一直固守着誓言,身体则变得愈发虚弱,脑中混沌一片,连集中精神思考都困难无比,如同在雾霭重重的河岸间穿行一般。持续不断的饥饿感让他的胃持续疼痛着,身体在渴求普通食物无法提供的那些营养。他面容憔悴,脸上浮着一层灰色死气,依靠透支生命力来维持行动,体重也下降得非常明显。之前穿的衣服现在像是挂在身上的布袋子一样。

如今的身体状态只有一条出路。解决的方法显而易见——你饿了,就要进食。这一次,真空状态下的吸血鬼血液混合了大量人类血液,终于让他制造出了成活的新细胞。

显微镜下,比人类血液细胞略大几分的吸血鬼血液细胞呈不规则形状,正缓慢地吞噬着人类的细胞,样本中的人类血液细胞数量正在逐渐减少。他要赌一赌,当人类血细胞最终消失时,吸血鬼的血液成分是否也会随之消亡。

再接下来,他需要做一次临床试验——从女性吸血鬼身上抽取一品脱的血液,再和适当剂量的人类血液混合,最后输进自己体内。

如果试验成功,他将着手建立志愿献血计划和血液银行的救助项目。届时,病人们将会得到妥善救治,而那些决意放弃直接吸食血液的族人,也能借此契机重新获得寻求平静安宁生活的机会。

哈弗斯再次从显微镜上抬起头,突然意识到已经盯着这些细胞20多分钟了。午餐的沙拉早已摆在一楼的餐桌上,等候他的享用。

他脱掉了白大褂,走出诊所,其间停下好几次和护士及不少病人交谈。整座诊所深藏在他家的地底,大约有600平方米。诊所里一共有3间手术室,一长排的观察室、康复病房和实验室,还有他的办公室。候诊室里有完全独立的通道,直达地面上的大街。每一年他都要接待近1,000个患者。如果有需要的话,他还会为那些在家中分娩和因意外事故受伤的患者出诊。

然而吸血鬼的数量在不断下降,他的工作也在逐渐减少。

和人类相比,吸血鬼在身体方面拥有巨大的优势。他们的伤口能够迅速愈合,癌症、糖尿病和艾滋病等人类顽疾都与他们绝缘,但如果你在正午出了事,就只能自求多福了,因为没有人能赶过来帮你。在转化时或转化之后,吸血鬼也会面临死亡的威胁。另一个难解的问题则是受孕。而在怀孕之后,又会有许多女性吸血鬼在生产过程中死亡,自然,胎死腹中的情况时有发生,婴儿的死亡率也居高不下。

尽管两个种族在身体构造上有大量相似之处,但无论是病痛、受伤还是濒死的时候,寻求人类医生的帮助都不是一个好选择。要是碰巧有人类医生给吸血鬼做了血常规检查,他们会在血液里发现诸多异常之处,进而让自己的重大发现刊登在《新英格兰医学期刊》上。这样的被关注最好是能免则免。

偶尔也会出现吸血鬼病人死在人类医院里的情况。火警和救护车的出现让一个新麻烦浮出水面:如果一个吸血鬼受伤严重,失去知觉,倒在家里以外的地方,他很可能会被人发现,然后被送进人类医院的急救室里。到了那时,再想违抗医嘱把他从医院里弄出来,就会是件非常棘手的事情了。

并不是哈弗斯自满,他确信自己是族里最好的医生。他曾两次进入哈佛医学院学习,第一次是在18世纪后期,到了20世纪80年代又重新读了一次。两次申请中,他都说明自己是个残障人士,安排在白天的授课他都无法参加。为此,哈佛医学院授予了他特别许可,他的犬仆被获许上课、记录课堂笔记和提交他的考试作业。在求学期间,哈弗斯阅读了所有课本,和各科教授通过书信联络,甚至偶尔会参加安排在晚上的讲座和谈话。

他一直很喜欢学校的环境和气氛。午餐通常安排在半夜1点开始。他走上了楼,发现玛丽莎没有下楼来吃饭,对此他并不感到惊讶。

他直接来到玛丽莎的卧室门前。

“玛丽莎?”他敲了敲门问道,“玛丽莎,吃饭了。”

没有人回答,于是他探头进去。灯关着,所有的窗帘都被放了下来,只有走廊中四楞灯的灯光投进房间,金色光芒刺穿了屋内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