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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班主任,故意装模作样地问:这是谁的家长啊?请站起来认领!我的羞愤抵到墙角了,我须得快速站起,冲出教室,跑向外面,耳朵依然躲不掉猛追上来的哄笑声,同学哈哈笑,老师呵呵笑,最后只剩下我那沉陷在酒精中的外公嘶哑的、咬字不清的呼喊声:你跑忒快我怎赶得上?你这昧良心的女女,嫌我给你丢脸了!忘了我疼你?

我终于停步,等他。看着他几欲倒地,又歪斜着努力站稳,终于还是扑趴在地上了。大雨过后依然细雨如诉的积水的地面,他不顾泥水,挣扎而起,终归没能把自己撑起来,让我无端联想起朱自清的《父亲》,那个爬在栏杆上难以越过的笨胖的身躯,一样的不雅,难堪。我忍着气,走过去,半拽半拖地把眼前这个瘦小的老头拎起来,让他的重量放到我的一个肩上,驾着的感觉,我一瞬间就懂了。

我努力协调他的醉步,否则还得回到原点上。我现在只能理智些,把他早点带回家,交给我外婆。走出学校操场,是一段煤渣铺成的窄马路,不再积水难行。行人寥落,我庆幸我们别扭的行走没谁在意。

煤渣小路穿过绵延的玉米地,纷披的玉米叶子在雨中像披着蓑衣的人,显出寒冷萧索的样子。现在是中午,若是晚上,走在这样的路上,需要点胆量。我外公也是这么想的吧,反正只要轮到我值周,我晚归走到这条路上,在小路一端的入口,准有外公在等我。知道我放学晚,我外公会多走两里地,等在煤渣路的一端,远远看见一个黑影子,烟袋锅的火星一明一灭,那火星是属于我外公的。

猛然出现心中的这个黑影子在这一刻平息了我心中的恼意,我平定情绪,努力忍受外公的酒气,慢慢地扶着他走上河桥,过了桥,就到家了。我带外公停在桥栏上,托扶着他的手臂,使他无力的双腿得到休息,看着河里翻腾的浑黄的河水,低头看软弱的外公的脸,想,这一刻没我,外公也许会掉进河里淹死。一个念头堵在心中:为什么外公总要喝醉呢?

外公每次进城必要喝醉,每次酒醒后都跟外婆解释:遇见以前店里的老伙计了,哪有不醉的理!

以前外公是开染坊的,在城里,前店后作坊,很是风光了些日子,据说美妾都娶了一个。我有次大胆问外公美妾的往事,心怀了挨耳光的准备,不料他倒洒脱:哪里是妾?是正房!不会生养嘛,才被家里逼迫着休了嘛。

休了前妻的外公娶了方圆几十里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程先生的女儿就是我现在的外婆,这会儿她坐在干燥的炕头,见我掮着酒气醺醺的外公回来,一点不抱怨,笑眯眯地:死老头子又喝醉了!进城就喝醉!喝醉就辛苦我女女!外婆赶两步把外公接过去,帮外公换拖鞋抹袜,扶外公躺平,热水袋也暖在外公脚下了。嘱咐都小声,说,睡一觉就好了。女女你也去喝杯水,劳累你了。

外婆这时候点着她那双残脚,不紧不忙地去给外公生火做饭了。永远是姜丝萝卜丝豆腐丝白菜丝的疙瘩汤。外婆说,喝醉的人睡醒后喝上一碗这面汤,不伤胃,不烧心,清醒得快。

说起远近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闻名的理由就是她那个先生爹不准她缠脚,外婆的母亲缠一次,外公喝令放一次,三缠三放之后,我外婆的脚彻底残了。外婆一生都认为一个携带着一双大脚的女人,且是半残的脚,连天足都称不上,这个女人就是丑女人。当年嫁不出去的我外婆打好了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准备,没料想休了不会生养的媳妇的我外公来娶她。即便自己从城里嫁到了山里,心里却是感激的。这感激嫁接在另一个女人的痛苦上,使得我外婆觉得她的感激需要噤声。

被外公休了的女人后来占有了外公的染坊,这是外公的赔偿,所以我外公每次进城都醉,我外婆总以为是外公的良心逼迫外公醉酒,所以外婆从不拦挡外公进城,不阻挡外公喝酒。

等后来孩子们长大了,外公外婆弃了山里的老屋,搬到川道来住。我外婆甚至把自己变成了外公的同好,外公喝酒的时候也给外婆倒半杯。老头一杯,老太半杯,我这两个祖先半辈子的早上都是这样开始的。早、中、晚各一杯酒,不知从哪天起,成为我外公保持到老的生活习惯。

尽管喝了一生酒,我外公却说自己辨不出酒好酒坏。给他好酒喝,他自己说糟蹋了酒,说啥酒在他嘴里也只是个辣。只要便宜的酒。散的苞谷酒正合他的意思。要是嫌花钱少心里过意不去就买西凤大曲,四块钱,够了。我外公嘱咐给他送酒的晚辈。

西凤大曲在相当长的时间都是我们去看外公的必备礼物。

直到外公去世那天,外公床后的酒积攒了满满一箱。外婆说,酒还放在那里,她每天喝半杯,看看这酒还能折去几瓶?

外公走的前一天晚上,外婆梦见外公给她说话,嘱咐外婆要叫孩子们在他新屋前栽迎春花,外婆梦中答应了外公,就走出了梦境。枕上纳闷,想,外公在哪里有了新屋?只听见脚下一声紧似一声的我外公的呼吸声。外公晚年患有哮喘,外婆惊慌地爬过去看,就见外公给她眨巴眼睛,头一歪,去了。

外公是八十四岁去的。外婆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你们都别嚎,我明年也要去的。大家算一算,外婆这年正好七十二岁。

外婆如她预言的那样,果然在满七十三岁的那年去了,从容,如归。老衣早已招呼几个舅娘帮她裁缝好了。外婆是在腊月天去世的,送她去墓地的人都看见外公外婆坟头的迎春竟然爆出了星星点点的黄,看着暖送葬人的眼。走在黑漆漆的人群里,我第一次觉得,死亡原来也有温暖的意味。

我回忆外婆说话的神情,外婆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你们不准嚎。

静默着送外婆,这是我们能够给予逝者的尊重。

假若树能走开

我是一个林场看林人。

在林场还叫林区的时候,我就在这边工作。那时我是个伐木工人,后来禁伐了,我的伙计们陆续去山外另谋生路。我实在舍不得林区才会有的这股子好闻的味道,我甚至觉得,若是我离开林区,我会死于肺病,于是我设法留下来,用两条贵烟换来林场看林人这份差事。

我就像一条老狗,除了对故园的忠诚,几乎没有用处。打这比方的是我的场长,他说,林场要创收,要不你真就活成了一条可有可无的寂寞老狗。

场长比我年轻二十多岁,他不喜欢寂寞是很自然的,他需要更多的钱也是自然的。好在他的点子比林子里的蘑菇还多。他说,我们要趁市里开发旅游的好势头,让林子恢复禁伐前的热闹。靠山吃山,我们终归要在“山”字上动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