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第3/5页)
“没有然后了,”沈家明笑笑,转开了话题,“我记得你从比利时回来,就不再出境了。常年在云南住,会不会觉得很没乐趣?”
她摇头:“也不会很无聊,如果你有机会去云南,我带你去看现场版的3D警匪枪战片。”
沈家明肃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递给他一个鄙夷的眼神。
后来的几天,程牧阳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在她以为,就此不会再见时,沈公却忽然告知她行程有变,要从海路返台。老人家话里有话,并没有说得很明白,只说自己要留在台州等着捐赠仪式,会有个“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
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塞德斯-奔驰S600 Pullm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着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得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得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得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上,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概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被突破。
她记得这款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就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得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时间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时双腿都已经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却连绾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一样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吗?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普通话版电视剧,就是那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
由于过于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象。这让她不由得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地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
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的单人沙发坐了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得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因为说得慢,凸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绝对不会抹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