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私奔失败以后14

段继文的主意打得很好,在这里常住的人肯定会说是什么事,总有人能够说出吴赫的地址,到时候他跟踪吴赫两天,再让崔婉与他结缘就好了。

只可惜段继文的话一说出口,就有一个干瘦像是柴火棒的老太太说道:“扫过了都还没有扫干净?”

她凑过去一看,然后说道,“这么浅的颜色,也算是扫干净了。”

段继文再次问道:“老太太,这里有血是个什么情况?又没人往这里走。”

干瘦老太:“是中了刀,踉踉跄跄地往这里跑,到了这里跑不动了,就捂着了刀口,歪在这里。”

一个小脚的老太太惊呼了一声,“人怎么样了。”

这话问到了段继文的心坎上,巴巴看着干瘦老太。

“死了。”

段继文的身子一颤,因为激动,声音都破了音:“怎么死了呢?”

干瘦老太太看了一眼段继文,心中猜测是他的亲人,直接说道:“流了不少血,扫过一轮都没有扫干净,可不就去了?”

手里拿着烟杆子的老头敲了敲手,做出恍然大悟的模样,“早晨我看到来人,用袋子把人装走,就是这个?”

段继文的心中是天旋地转,如果吴赫死了,他们段家的富贵怎么办?又抱有一丝丝的希望,万一不是吴赫呢?“他穿得是什么衣服鞋子?有没有什么特征。”

干瘦老太太越发肯定段继文肯定是认识那个死了的人,就说道,“长得挺好,个子也高,穿着的是一件呢子外套吧。”

老头说道,“装入到袋子里的时候,我瞅了一眼,穿着的皮鞋颜色可真奇怪,是红色。”

目前华国的皮鞋还多是黑色,就连棕色都比较少见,因为黑色更好配衣服,这种红色的鞋基本只有从国外回来的人才会穿。

重伤、归国,真的是吴赫。

宛若是重棍打在他的后脑勺,把段继文打得猝不及防,如果吴赫死了,他段家的荣华路怎么办?

段继文失魂落魄地离开,老头老太太们忍不住议论起来昨晚上死了那人,还有段继文什么关系:

“其实伤口也不大,主要是昨晚上没有人及时处理,要是早点处理,说不定还能够活下来。”

“刚刚那个人和死人是什么关系?觉得是亲戚又有点不太对,要是真是认识的人,怎么不问葬在哪里?”

“对哦,我都没有想到。”

段继文走出了巷子,浑身都像是被抽走了力气一样,差点瘫软在地上。

吴赫死了,这么办?

在前世,崔婉救了吴赫,吴赫是因为和沪市帮派的吴三爷有些亲戚关系,得到了吴三爷的青眼。

吴赫长得好,加上有崔婉给了一部分钱,装扮得人模人样,做了沪市最大帮派褚爷的乘龙快婿,可以说是一等一的人物了。

段继文很清楚他们全家是靠着吴赫翻身,现在只是小小的一个差错,吴赫居然就死了?

这年轻的身体都甚至让段继文觉得鸡肋,没有钱,没有人脉,他该怎么办?

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段继文又打起了精神。

错过了吴赫,还有一个机遇,那就是他的画作可以卖钱。

段继文摸着怀里的一个铜元,又忍不住沉默,这钱太少太少,怎么买颜料和画纸?

段继文又忍不住埋怨起来谢琳琅,如果她不跑,怎么会惹出来这么多的事。

早晨吃的是糊糊,肚子很快就空了,拿出了馒头吃完了之后,段继文也懒得继续逛街,直接回家了。

家里应该还有笔和纸,他需要仔细规划一下自己的将来。

前世富贵了的段继文很清楚,现在赤贫的状况必须要打破,有什么来钱快又多?

段继文还没有找到头绪的时候,就看到了崔婉。

崔婉比起一个月以前更瘦了,别看三天给开了五十铜元的工资,崔婉觉得这是拿命来换的,她的腰身累得要断掉了,身上弥散着难闻的味道,让她想到了当时跌入到的那个怀抱,难怪那个末等舱的男人穿着尽量体面,却有这样的味道。

“继文。”

段继文看着崔婉,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是自己浪子回头后,和和美美过了一辈子的崔婉。

在前世,崔婉老了也是个优雅的美人,盘着头发,脖颈带着颗颗圆润的珍珠项链,穿着黑色的旗袍,走在a国的大街上总是会引人侧目。

而现在的崔婉活脱脱像是老了二十岁,不,还不如当年四十岁的她。

“婉婉,你怎么成了这个模样?”段继文心中大撼,上前握住了崔婉的手。

等到近了,段继文闻到了崔婉身上的味道,握住她的手,也不像是记忆里的那样柔软干燥,而是有着奇怪的感觉。

段继文松开她的手,看到了自己的手指上都沾上了奇怪黑色污渍,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崔婉看着丈夫本来握住她的手,看到了他眼底不一样的光,心中大为感动,现在看到了丈夫的模样,低下了头,“我,我先去洗漱……”

“不用。”段母说道,“等会你跟着我去洗衣服,还与一堆事。”

崔婉微微怔住,没想到段母也要劳作。

段母绷着脸,没办法,这都是儿子安排的,说是为了段家的大业,让她委屈一段时间。

段母当然相信儿子会有一番大贡献,所以她现在能做的,就是按照儿子的规划安排,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多给儿子赚点钱。

“现在家里一时有些困难,但是没关系,我画画好,只要有钱买到了颜料和纸,早晚可以出头。”段继文一只手握住了段母的手,另一只手抓住了崔婉的,“她已经跑了,我们三个人要一条心。”

那个该死的逃跑的谢琳琅!

一时间三人的心中全部都愤愤然地想到了那个不肯给他们吸血的人。

宁蓁蓁打了一个喷嚏,用手帕揉了揉鼻尖,噼里啪啦地用打字机继续打小说。

刚开始没钱,就用钢笔写书,现在已经有了钱,宁蓁蓁买了打字机,并且改装了键轴键位,码字的效率大大提高,她每天交稿的字数和过去差别不大,用了更多的时间去看读者来信。

以前钢笔写小说,效率总是不太高的,宁蓁蓁白天除了锻炼身体之外,几乎是用所有的时间来写小说,现在有了空闲时间,就开始筛选读者来信,和读者联系。

她目前只有一条已经不适合再走的路子,那就是汪若兰那边的,她需要认识更多的人,去走上流圈子,而结交读者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坐在沙发上,看读者的来信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或是稚嫩,或是成熟的信笺,读者的人生百态,他们抱着一颗真诚的心与作者交流。而宁蓁蓁的读者群绝大部分是年轻的女孩子,她们有些天真,向往纯粹的爱情,又被女主人公本身所感动,甚至还会苦恼地询问作者,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