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第4/4页)

那天晚上,他心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他躺下准备睡觉,没有睡意,似乎没有睡的必要,正像他让肚子承认该吃东西而它又似乎不愿意、不需要吃。怪就怪在他既不能找出原因或动机,也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他发现自己在努力推算日子,好像现在他终于真的感到有种迫切的需要,为了某个目的,某项行动或某一天,必须弄清楚过去了的日子,才不至于遭到失败或弄巧成拙。他进入昏迷状态,一种急迫的需要与睡眠混在一起呈现在他心里。当他在带露的灰暗晨曦中醒来,周围如此晶莹澄明,那迫切的需要便不再显得怪诞了。

刚刚到黎明破晓的时分。他站起身,走到泉边,从口袋里掏出剃刀、刷子、肥皂。可是天色仍然很晦暗,看不清自己的面孔在水里的倒影,于是他坐在泉边,等待能够看清影子的时候。然后,他耐心地把又冷又刺人的水抹上脸。他的手发抖,尽管非刮脸不可,他仍觉得疲倦乏力,得强打起精神。剃刀钝了,他试着在一只皮靴边上摩擦,但皮革被露水打湿后铁一般硬。他勉强地开刮,手直颤抖,刮得很费劲,刮伤了三四处,他用冷水止血,直到血不再流。他收起刮胡工具,开始行走,他沿一条笔直的路线,舍去了山岭上更容易行走的路。走了一段他来到一条大路,在路旁坐下。这是一条幽静的路,路两头都静寂无声,路面只印着偶尔过往的小车的灰白轮迹,马和骡的足印,稀疏的行人脚步。他坐在那儿,没有穿外套,先前洁白的衬衣和有褶痕的裤子都溅满了污泥,憔悴的脸上残留着块块短髭和干涸的斑斑血迹;和煦的太阳正在升起,他又倦又冷,微微颤栗。过了一会儿,两个黑人孩子出现在路头拐弯处,朝他走近。他问话之前他们没看见他;两个孩子愣住了,呆呆地立定,白眼仁直翻地盯着他。“今天是星期几?”他重复地问。孩子凝视着他,一声不吭。他摇了摇头。“走你们的吧,”他说。两个孩子继续往前走了。他没有再瞧他们。他坐在那儿,显然在盯着孩子刚才站立的地方沉思,似乎觉得两个孩子像突然从两个壳里溜出来似的。他没有发现两个孩子正在跑开。

过了一会儿,太阳光慢慢地晒暖了他的身子。他坐在那儿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等他有了意识,便听见一片嘈杂的金属的叮当声,轧轧的木头声和嘚嘚嘚的马蹄声。他一睁眼刚好看见一辆马车飞快地转过道路拐弯处,车上坐的人回过头来瞧,赶车人挥动鞭子,忽起忽落,瞬间工夫便消失不见。“他们也认出了我,”他想,“他们,那个白种女人,还有我在他们那儿吃过饭的几个黑人。只要他们愿意,谁都可以把我捉住。现在这是大家的愿望:把我捉住。但他们个个都首先跑了。大家都想捉住我,到了这时我会挺身站出来说我在这儿是的,我会说我在这儿我厌倦了厌倦东躲西藏,像提着一篮鸡蛋似的提着自己的性命他们跑开了。捉住我仿佛要按一定的规则,像这样把我捉住似乎不合规则的要求。”

于是他缩回灌木丛里。这一次他挺警觉,看见马车之前便听到了声音。马车驶到身边他才露面,他上前一步说:“喂。”马车停住了,摇晃了一下。赶车的黑人把头一扬,脸上也露出惊骇,接着露出认出了他和感到恐怖的神色。克里斯默斯问:“今天星期几?”

赶车的黑人呆视着他,下巴都不听使唤了:“你——你说啥?”

“今天是星期几?星期四?星期五?懂吗?星期几?我不会伤害你的。”

“星期五,”黑人说,“哦,上帝,星期五。”

“星期五,”克里斯默斯说。他扬了一下头说道:“去吧。”鞭子落下,骡马直往前奔。这辆马车也飞快地奔跑,鞭子一起一落,转瞬不见了。可是克里斯默斯早已转身,重新钻进了树林。

他又照笔直的方向前进,像勘测员勘测路线,不顾翻山越岭,甚至横过沼泽泥潭。可是他不慌不忙,像一个人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要去哪里,到达那儿需要多少时间,精确到几分几秒。他像是要看遍自己出生的土地,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在这片土地上长大成人,像一个不会游泳的水手,他的外形和思想都不由自主地铸成,他对这片土地的真正形态和感受还一无所知。一周来他躲躲藏藏,在这片土地的隐蔽处爬来爬去,然而对大地也必须遵循的不可更改的法则,他仍然一窍不通。因为他能够稳健地行走的时候,他认为周围的景象和他看见的景物便是一切,是它们给予他平和、从容和安静;直等到他突然面临真正的答案,他才感到周身虚脱无力。“我用不着再为饮食伤脑筋了,”他想,“生存原来是这么回事。”

到正午时分他已走了八英里地。现在他到了一条宽大的砾石路,一条公路。这次他一招手,马车就缓缓地停下。赶车的是个黑人青年,他脸上既未露出惊恐也无认出他的神情。克里斯默斯问:“这条路通往哪里?”

“摩兹镇。那儿我去。”

“摩兹镇。你也往杰弗生镇去吗?”

小伙子搔了搔脑袋。“不懂那是哪儿。我去摩兹镇。”

“噢,”克里斯默斯说,“我明白了。你不是这一带的人。”

“不,先生。我住隔两个县那么远。在路上三天了。我去摩兹镇去接爹买的一头小马驹儿。你想去摩兹镇不?”

“是的,”克里斯默斯说。他登上小伙子身旁的座位,马车继续前进。“摩兹镇,”他想。杰弗生镇离这儿只有二十英里。“现在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松弛一会儿。整整七天了,我还没松弛过,我想该松弛一会儿了。”他坐在车上,马车催眠似的摇晃,他想也许会睡着。但他没有睡。现在他既不瞌睡也不饥饿,甚至也不疲乏。他似乎处于这种种感觉之间,悬在当中,随着马车行进时的摇晃,既不思索又无感觉。他不知走了多长时间,多远距离;也许是一点钟之后,也许是三点钟。小伙子说:

“摩兹镇。这地儿就是。”

放眼一看,他看见炊烟低低地升在空中。就在拐角那边。这仿佛是那条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他再一次踏上了。这是一条铺石街道,行走应当很快。这条路已经绕了个圆圈,但他仍套在里面。虽然在过去的七天里,他没有走过铺砌的路面,却走得比他三十年所走的更远。可是他仍在这个圈内。“然而七天里我比三十年来走的地方更远,”他想,“可我从未走出这个圈子。我从未突破这个圈,我自己造就的永远无法改变的圈。”他坐在座位上静静地思索,他面前的挡泥板上摆着那双皮鞋,带有黑人气味的黑皮鞋:黑色潮水在他脚踝上留下的明确而无法抹去的印记正往他腿部移动,随着死亡到来的步伐,从他双脚直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