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第3/5页)

他移居去的地方只有一家商店,一个铁匠铺,一座教堂和两家酒馆。在这里伯顿花了许多时间谈论政治,直起粗声粗气的嗓门大骂蓄奴制和奴隶主。他的声誉随之建立起来了,大家都知道他随身带着手枪,他发表的意见大家至少是没有异议地接受了。有时候,尤其在星期六晚上,喝了一肚子威士忌回家,耳畔还响着他自己激昂的夸夸其谈。然后,他重手重脚地推醒儿子。(这时孩子的妈已去世,还留下三个女儿,个个都有一对蓝眼珠。)“我要你学会憎恨两桩事,”他说,“不然我就狠狠地揍你一顿。那就是地狱和奴隶主。听清我的话了吗?”

“听清了,”孩子回答,“我怎么敢不听清呢。让我回到床上去睡觉吧。”

他绝不劝人改变宗教信仰,他不是传教士。遇事他总带上手枪,但除了有一回处理桩小事外都没有产生过重大影响。他差不多把全部精力花在自己的亲骨肉上。他对孩子们说:“让别人统统不知不觉地坠入黑暗的地狱吧。但只要我有举起手臂的力气,就要把仁慈的上帝灌进你们四兄妹的头脑。”这往往在星期日,这一天,孩子们都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不是印花布便是蓝色斜纹棉布衣服;父亲则穿上绒面呢的礼服大衣,臀部口袋里胀鼓鼓地别着手枪;他穿的有褶纹的无领衬衫由大女儿在每个星期六浆洗,浆洗得同她过世的母亲做的一样,几兄妹聚集在简陋整洁的门厅里,由伯顿展开那本一度烫金并用纹章装饰过的书,用他们谁也听不懂的西班牙语诵读。他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的儿子也离家逃走为止。

儿子名叫纳撒尼尔,出走时才十四岁,一去就是十六个年头,其间只托人捎回过两次口信。捎第一次口信时他在科罗拉多州,第二次在旧墨西哥,但无论在哪里他都只字不提在干什么。“我离开时他还不错,”捎信人说,这是第二个捎信者,时间是1863年,捎信人正在厨房里用早餐,彬彬有礼地快吞快咽。三个姑娘,其中两个大的几乎已长成人,在一旁伺候他;她们穿着质地粗劣却整齐清洁的衣服,手里捧着还未盛完的菜,温和地咧着嘴站在制作粗糙的桌边;父亲则正对着捎信人坐在桌子另一边,头支在独臂上。另一条胳膊两年前在堪萨斯战斗中丧失了,当时他是游击骑兵队的一员。而今他的头发和胡须都已花白,但他仍然生气勃勃,别着沉重的手枪。礼服在臀部翘得高高的。“他陷入了一点儿小小的麻烦,”带信人说,“但我最后一次听人说起他时还算不错。”

“麻烦?”父亲说。

“他杀死一个指控他偷了马的墨西哥人,你知道那些西班牙人对白人的态度,即使他们不杀墨西哥人,”带信人喝了一口咖啡。“但是我想他们也只好严厉一点儿,那个国家里到处都是些新来的人——太谢谢你了,”他说,当大姑娘重新往他盘里盛上几块玉米饼,“好——来一点儿,我够得着这香甜的饼——大伙儿都说那哪儿是墨西哥人的马,说那些墨西哥人从来养不起马。但我想那些西班牙人只得严厉点儿,因为东部人已经给西部带来了坏名声。”

父亲咕哝了一声。“我敢肯定。要是哪儿有麻烦,我敢说一定牵涉他。你对他说吧,”他大声忤气地说,“假若他甘受那些可鄙的胆小鬼欺骗,我会拿出当兵时的威风立即宰了他。”

“你告诉他回家来,”最大的一位姑娘说,“这才是你应当告诉他的。”“是是,唔唔,”捎信人说,“我当然要告诉他啰。我要往东去印第安那州耽搁些时候。可是我回去后很快就会见到他。我当然要告诉他。噢,对对。我差点儿给忘了,他要我告诉你们,女人和孩子都好。”

“谁的女人和孩子?”父亲问。

“他的,”带信人说,“我再次谢谢你们,大伙儿再见。”

他们见到他之前,还听人第三次说起过他。有一天,他们听见他在屋前大喊大叫,虽然还隔着一段距离。那是1866年,这时全家已经又一次搬迁,再往西去了一百英里。他儿子驾着四轮马车在堪萨斯州和密苏里州跑来跑去,马车座位下像双旧鞋子似的摆着两皮袋子金沙粒、新铸的钱币和未曾加工过的珠宝玉器,他整整花了两个月才找到他们。他发现一处土墙小屋,门口椅子上坐着一个人,他叫喊着驱车上去。“那就是我父亲,”纳撒尼尔对坐在车座身旁的女人说,“看见了吗?”父亲虽然还不到六十岁,视力已经开始衰退了。等马车停住,几姊妹一股风似的叫嚷着拥向门口,父亲才看清儿子的面目。这时加尔文站起身,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

“好啦,”纳撒尼尔说,“我们回家啦。”

加尔文全然不是在完整地讲话。他只是喊叫,咒骂。“我要狠狠地揍你一顿!”他吼道,“女孩儿们!范吉!贝克!萨拉!”几姊妹早已拥出来,像是突然拥到门边,迎着风的裙子像气球一样满鼓鼓的,一面尖声喊叫着,父亲发出的隆隆吼声高出了她们的喊叫。这时他把外衣——星期日穿的礼服,讲究的退休后穿的衣衫——敞开,伸到腰间去掏什么东西,那姿势和神态与他掏手枪时一般无二。但是他从腰间掏出的只是一根皮带,接着单手挥动皮带,掀开尖叫蜂拥的几个女孩子。“我还是得教训你!”他吼道,“教训你当初胆敢逃跑。”皮带在纳撒尼尔的肩头上落下两次,然后两人便扭在一起了。

这可以说是在闹着玩:一种无情的玩笑,板着面孔的笑容,两头狮子在抓斗,是否会抓伤却说不准。他们扭在一起,皮带被抓住了,他们面对面、胸对胸地站着:长者一张瘦削的灰扑扑的面孔,一双暗淡的新英格兰人的眼睛;年轻人的相貌一点儿不像他,长着鹰钩鼻子,嘻嘻地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住手!”纳撒尼尔说,“难道你看不见对面马车里有谁在观看吗?”

直到这时,他们谁也没瞧瞧那辆马车。车里坐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父亲瞧了一眼那女人,却觉得没必要理睬那孩子。他望着那女人,下巴松垂下来像见了鬼似的。“伊万杰琳!”他说。她看上去酷似他去世的妻子,活像他妻子的妹妹。儿子差不多把母亲的模样忘得个一干二净,娶了一个几乎与母亲一模一样的女人做妻子。

“这是乔安娜,”他说,“这是加尔文。我们回家来结婚的。”

晚饭后,女人和孩子上床了,纳撒尼尔同家人谈话。这时大家围坐在灯下:父亲、几个姊妹,还有刚回家的儿子。他去过的那些地方没有牧师,他解释说,只有神父和天主教徒。“因此,当我们发现怀上孩子了,她便开始嚷着要找个教士,而我也不想伯顿家生个异教徒。所以为了满足她的要求,我到处寻找。但出了一桩接一桩的事,我没法脱身去找牧师;不久孩子出生了,于是不用再着急。可她一直不放心,老叫着要找个教士、牧师什么的;在往后的一两年里,我听说在某一天能在圣菲找上一位白人牧师,于是我们便收拾行李动身去圣菲,赶到那儿却只见到牧师的马车驶走的尘影。这样一来,我们就等在那儿,等了两年多才在得克萨斯州碰上另一次机会。但这次不凑巧,我牵涉到帮几个别动队员的忙,处理一桩棘手的事,在那儿一些乡亲把一位代理人困在舞厅里脱不了身。所以,那桩事了结后,我们立即决定回家完婚,于是就回到了这儿。”